发新话题
打印

兄弟间因母亲名下的一块宅基地而起的纷争

兄弟间因母亲名下的一块宅基地而起的纷争

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潭村的,嫁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的,他家有两兄弟,我老公的弟弟,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婆婆就在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岑东有一层房子,是农村的宅基地,我嫁过去时就跟家公家婆住在那里,但是房子很烂了,我就从家里借了50多万把房子推平来重建了6层,在建房子前也跟他哥哥说好了,也在他们的舅舅面前签了一份协议,说天河南的那一层房子就归他大哥,红星这块地就我们盖房子,但是房子盖了一半,钱不够,我就想去银行贷一点钱,但是银行说我们订的这份协议不合规格,要去公证处公证证明这块地是我老公的才可以,但是我公婆就不想说要把财产分了,因为他们说怕分了房子,他们就没有保障了,怕我们不养他们了,而且我房子的整体也已经建好了,可以也出于嫉妒的心态吧,他大哥现在又有点反悔了,扯东扯西的不肯去公证,我就是怕我把房子盖好了,以后他两老死了,写个遗嘱说财产各半什么的,那我不就白白的把我建的房子分一半给他了吗,现在我心都凉,家婆又偏心他那大哥,什么都说要留点给他的大儿子,天河的那套房还不够,还要分我们这块地,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我们之前订的那份协议究竟还有没有效用的呀?他大儿子以后是不是还是可以回来跟我争房子呢,他家只出过两万块,还是说白了说借的,搞到现在半桶水的,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其实我也了解了一下,去公证也就是老一辈所说的分家吧,其实应该也不影响说把房子什么的给了儿子没保障的吧,分家公证书那也应该有写清楚抚养问题的吧,请给我一点法律的帮助吧,我不想以后有什么要上法庭呀。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