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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为何签订WTO苛刻的农业协定

当年为何签订WTO苛刻的农业协定

当年为何签订WTO苛刻的农业协定
作者:MarkTwin
本网友刚才介绍了为什么《对美国等国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实行反倾销和提高我国大豆、油菜籽、花生农民补贴,都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有匿名网友跟帖发问:“这麽苛刻的条件要加入WTO这是为什么????????????????”
本网友认为,问这个问题的网友,是不了解在贸易问题上如何做出“优先次序”判断的。

签订WTO苛刻的农业协定,正是源于“对优先次序的判断”,这是我国入WTO的功臣龙永图告诉我们的。
新浪网去年转载东方网的报道《中美谈判最后环节:龙永图给朱镕基递条子挨骂》是这样介绍的:
“1998年时,中美就农业问题即将达成共识,但克林顿在这关键环节仍不同意签订协议。
。。。
在谈判的最后环节,中美问题最后只剩7个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在中美双方准备“后事”时,朱镕基总理“板着脸孔”对大家说:“今天一定要签协议,不能让美国人跑了,我跟他们谈。”结果,朱总理在谈判桌上让大家捏了一把汗。当美国人抛出前三个问题时,总理都只有一个回答:“我同意”。“我着急了,这不是要全盘放弃嘛!我不断给朱总理递条子,写着‘国务院没有授权’,没想到朱总理一拍桌子说:”龙永图,你不要再递条子了。‘我当时真没面子。“想不到,当美方抛出第四个问题时,朱总理说:”后面四个问题你们让步吧,如果你们让步我们就签字“。龙永图仿佛回到了当年的现场,舒了口气说:”大家总算放心了。我后来想想,国务院不就在这吗?“后来,美方五分钟后同意了中方意见。

龙永图说:“事实证明,后面四个坚持没有放弃的问题,如汽车贸易等是我们的底线,这就是对优先次序的判断。””

这就告诉我们:根据“对优先次序的判断”,农产品贸易是不重要的,“汽车贸易等”才是最重要的,应该签订WTO的农业协定,牺牲农产品,以便换取更加重要的汽车贸易等方面的让步。
附文:

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反倾销和提高我国农业补贴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作者:MarkTwin

看到有网友建议《对美国等国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实行反倾销,提高我国大豆、油菜籽、花生农民补贴》:“现在如果停止进口转基因大豆,那么中国国内的大豆将很快夺回市场,加上去年收储的700多吨大豆全部投放到市场,满足目前食用油的市场需求,到了5月份南方的油菜籽就可以上市接续上,待到10月份我国的大豆、花生又可以上市,继续投放市场,只要安排得当,中国人的吃油问题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甚至有能力出口日本、韩国。”

如果我国没有在2001年签署WTO协议,那么“对美国等国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实行反倾销和提高我国大豆、油菜籽、花生农民补贴”确实是可以采取的行动。
但是,这些现在都已经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了。

政府网站“湖滨农网”2002年的一篇文章《WTO农业保护框架及我国的政策选择》介绍说:
“加入WTO,我国的农业将面临一个全新的国际环境。我国农业的发展将被置于WTO的框架之中,无论是农产品的国际贸易还是国内的生产活动都必须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严格遵守WTO规则。我国的农业保护政策也必须与WTO的基本规则相一致。”

那么,都有哪些规则呢?

先看“市场准入”方面:
“(1)关税减让基期为1986-1988年,实施年限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
(2)对所有农产品关税进行约束,并在6年内将农产品进口关税在基期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平均降低36%,每个税目最低不得少于15%。发展中国家按发达国家降税幅度的2/3执行,即平均降幅不少于24%,每个税目的降幅不少于10%。
(3)取消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将非关税措施转换为关税,即关税化。
(4)保证关税化后市场准入机会,不低于规定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时应扩大到5%。
(5)最低市场准入的实施通过关税额来进行,即为确保能满足最低准入机会,最低准入的进口数量应享受较低的或最低的关税,而超过该进口量的任何进口则应征收关税化后的关税。”

这些规定对我国是非常不利的。

首先,“加入WTO后,我国将失去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手段,国内市场仅剩关税这个唯一的保护措施。而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进口主要采用非关税措施进行调控,如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等。显然,非关税政策手段的丧失,不利于我国对市场准入的宏观调控。”

当然,WTO农业协定也给出了将非关税措施转化为关税的方法:“按WTO规则,关税成为唯——的贸易保护手段后,各国原有的非关税措施将转化为相应的关税值,并纳入关税体系一并实行减让,关税化的方法是:某种农产品的关税等值(使用了非关税措施的商品)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平均价格=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可惜的是,我国根本无法利用这个手段:“由于减让基期即1986-1988年我国的大部分农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因此我国将无法使用贸易规则规定的关税化的手段。”
这里的关键就是这个“1986—1988年”,即使现在农产品大大涨价,也是于事无补的。

既然此路不通,那就只能走“自主关税约束”这条路了。
但是,“自主关税约束”的税率上限,必须与各缔约国直接一对一谈判,其中最大的两个谈判对手就是美国和欧盟。
“通过与各缔约国的谈判,最后确定了中国保护这些农产品的上限约束关税,加入之日约束税率为74%,到2004年的最终约束税率为65%。”

因此,面对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在美国的高额农业补贴(这是符合WTO协定的)下低价倾销,我国不能动用非关税方式,使用约束关税也只能是在目前的税率上提高65%。

网友们肯定要问:为什么美国可以高额补贴农业,我国就不能呢?
这就要看WTO《农业协定》关于“国内支持”方面的内容了:
“(1)国内支持减让的对象是指除属于“绿箱”政策外的其他支持政策,其范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化肥、灌溉等投入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等。
(2)国内支持总量(AMS),即上述减让范围内所有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减让的临界点为基期1986-1988年平均年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为10%),若AMS不超过农业生产总值的5%,就无需削减其国内支持。
(3)发达国家要在6年内将超过农业生产总值的5%的AMS削减20%,发达国家按发达国家的2/3比例削减。”

这些规定也是很不利于我国的,关键还是那个“1986—1988年”。

“由于WTO规则的基期是1986-1988年,中国今后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不能超过1986-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的10%,即约为485亿元人民币,按现行汇率为57亿美元,这是发展中国家的最低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更低了,如美国减让后为191亿美元,日本为283亿美元,相比之下,只有57亿美元的支持基数留给中国的空间。”

此文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10%是“发展中国家”的比例,并不是我国的比例,因为美国和欧盟一直坚持说我国不是发展中国家。
据《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政策的调整》介绍:“最后经过谈判,中国在议定书中承诺将“微量允许标准”定为8.5%,即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都只享有基期农产品总产值8.5%的免于削减空间。这就意味着中国农业的支持水平仅有412亿元人民币,约50亿美元。”

农业直接补贴属于“绿箱”之外的措施。
因此,要“提高我国大豆、油菜籽、花生农民补贴”也是不可能的:最高也只能是412亿元人民币。
就算全部专款专用,没有任何挪用和贪污,每个农民又能够分到多少呢?

而且,据新华网今年1月30日报道《中科院:中国有望提前1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科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30日发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0:世界现代化概览》,预测中国可能在2040年左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提前10年左右实现中国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
那么,再过几年,美国和欧盟以此为借口,要求我国进一步调低8.5%这个比例,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上面说的这412亿元是“绿箱”之外的所有支持总额,而“国内支持”包括“绿箱”和除绿箱之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有的网友可能要问“绿箱”是啥,本网友在这里就不具体解释了,只需要知道它也是政府支持农业的一大类手段。

那么,我国的“绿箱”支持额度是多少呢?
按照WTO的规定,“绿箱”的支持额度也不能超过1986——1988年的年平均投入水平。
而“1986-1988年间中国用于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灾害救济、生产资料补贴等的平均投入水平为276亿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折为76亿美元,仅相当于日本的1/2,还不及美国的1/3。”

综上所述,对美国等国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实行反倾销和提高我国大豆、油菜籽、花生农民补贴,都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了。
附文:

对美国等国家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实行反倾销,提高我国大豆、油菜籽、花生农民补贴
作者:勤劳的燕子


仅2009年一年我国进口大豆4249万吨,占到供应总量的70%。而国产的大豆只有由国库收储。去年12月份国内进口植物油84.6万吨,创下历史同期单月新高纪录,比前年同期增加14.8%。去年12月份大豆进口数量也达478万吨的历史高位。就在人们在网上对转基因农产品不断地口诛笔伐中,今年的1月,我国进口额953.1亿美元,大增85.5%。其中进口食用植物油54万吨,同比增85.4%。进口大豆408万吨,增长34.5%。

我国去年的大豆产量只有1500万多吨,可今年1月份进口的大豆竟占国产大豆年产量的36.7%.。用国外的转基因大豆来挤压国内最优质的黑龙江大豆对国家的发展是不利的,如果用这些钱来补贴中国的大豆农和菜籽农、花生农,让他们生产更多的优质食用油料,那我国的经济和食品安全得到了双重保证,同时还提高了我国农民的就业与收入水平,拉动了我国的内需。就算是有WTO协议,可在各国都认为转基因农产品有害人身体健康并予以拒绝的情况下,我国完全有理由停止进口美国、阿根廷及南美的转基因大豆和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籽。

同样被国家收储的还有南方诸省的油菜籽油,就在油菜籽即将成熟的季节,2009年5月上旬北大荒签下东北最大油菜籽进口订单 ,进口2亿元的油菜籽。而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5月底发出通知称,国家即将启动油菜籽临时收储预案,按不低于1.85元/斤的价格敞开收购。

一方面是国外转基因大豆、油菜籽的长驱直入,一方面是本国的原生态大豆、油菜籽勉强维系活命。

2009年4月,中国陕西科学家首次培育出含油量达60%的油菜籽,这证明中国的科学家可以通过安全的杂交办法培育出高品质的油菜品种来,显然相信自己的力量,支持本国的农业,比将希望寄托在完全不可靠的孟山都的身上要稳妥的多,种植有完全我国知识产权的杂交品种降低了我国农民的生产成本,用国内的种子比进口的种子要便宜的多,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

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油菜籽对中国农民的打压,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同时也给我国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美国人的转基因大豆、玉米不是给人吃的,而是做饲料或工业原料。俄罗斯生物学家伊丽娜.叶尔马科娃的2005年的实验已经表明转基因产品“会将人类逼向绝境”,我们完全可以对目前进口转基因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及其种子的情况进行反倾销。

在曹植的诗中煮豆燃的是豆萁,可今天我们煮黑龙江大豆燃的是我们的外汇储备,与其用我们自己的钱来打败我们的农民,何不如用我们的钱来支持我们的农民?一方面扩大就业,增加农民的收入,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到食品的安全保障,同时还发展了我国独立自主的农业科技队伍。

2009年11月27日,我国农业部悄悄地批准了转基因水稻、玉米的安全证书,可我国的杂交水稻品种却在印度尼西亚喜获高产。在国外诸多科学家获得转基因技术不安全的情况,我国不应该要急急忙忙地争当世界的小白鼠。这与我国的大国身份很不相称,而且也给世界人民一个我国人缺乏科学意识,盲目跟从美国的不好印象,这对我国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利,不但是个耻辱,而且也致使我国从此失去农产品出口的国际市场。欧洲已经用很严格的检测阻止我国水稻的出口。

有专家称我国的转基因技术不差于美国,可人们看到美国并没有将他们每日必需的小麦转基因,也没有给世人一个用转基因做主粮的榜样。况且我国的农产品最大的优势是绿色、原生态品种,如果我们失去这个特别的优势,那真的是要万劫不复。

有专家称我国早就开始了转基因玉米的研究,并有很高的技术,可人们看到的是广西引进的是美国的工业原料转基因玉米,而且让1000万人以此为主粮。有专家称早已开始了对转基因棉花的研究,可为什么时至今日,中国的转基因棉花种子市场仍然被美国占有了70%,而且从2008年开始转基因棉花减产,遭受虫害。据说进行转基因实验的很多试剂都是来自国外,那么我们自主的知识产权究竟有多少?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产品进口没有针对转基因进行检验.美国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在各国都抵制的情况下销往中国。现在期货市场上不再标明美国、阿根廷大豆的转基因属性蒙混过关,这对人民的身体健康是不负责任的。金龙鱼、福临门、鲁花等品牌的食用油标上了非转基因,可消费者怎么去认定呢? 美国的80%的大豆都是转基因,他们只将转基因大豆作饲料,而我们是要用大豆做主油的。明明是从生产转基因大豆的地方进口的大豆不加标示是无法改变其真实属性的,也不能能免去转基因食品带给人们身体的伤害,俄罗斯女科学家做的实验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从市场的角度上看,人们是要根据价格去选择买什么东西吃,,可当政府真正了解了这种东西是有害时就应该采取强制的手段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制止商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伤害自己的同胞。

本土大豆得不到国内市场的原因很简单,是美国政府用补贴农民的方式来支撑大豆出口,这明明是在中国进行倾销,中国政府本应该采用高额税收来保护本土农民,可是我们没有看到,反倒是美国政府对中国的钢、轮胎等商品实行了反倾销,收了很高的税。

现在如果停止进口转基因大豆,那么中国国内的大豆将很快夺回市场,加上去年收储的700多吨大豆全部投放到市场,满足目前食用油的市场需求,到了5月份南方的油菜籽就可以上市接续上,待到10月份我国的大豆、花生又可以上市,继续投放市场,只要安排得当,中国人的吃油问题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甚至有能力出口日本、韩国。

提高油菜籽的种植面积,油菜籽是可以实行两季生产的,我国的南方在完成春季油菜籽收割后又可以进行夏季水稻的栽种,这对提高农民的收入很有利,也不影响粮食生产。这样我国政府将不用采取收购的方法就可以完全消化掉本土大豆和油菜籽、花生,国家和农民实现了双赢。至于政府要把科技经费给农民还是给所谓的科研部门,那是政府的事,无论给谁都有一个先决的条件—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也就是说要加快生产方式的转变,不能再由国内外的商人操纵,特别是不能让带着专家帽子的二道贩子再继续出卖国家与人民利益。

目前,我国原有的外贸体系已经被切割成一个个小小的个体,而国际农商孟山都、先锋等都是国际巨头,单凭着一个个小个体商人、农民哪里有实力与其抗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把事情想明白就知道,当我们失去了国有、集体整体优势之后再来面对国际农商庞然大物,其结局就可想而知,因此一定要加快我国生产方式的转变,坚决地维护我国人民的最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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