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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房产,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为何迟迟不执行

2套房产,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为何迟迟不执行

我的离婚案件是在2008年7月经上海**法院判决的,2008年8月立案,申请强制执行,上海,浙江老家房产各1套,均已查封。财产分割标的3*万,至今被申请人挤牙膏一样,一年半只履行了10万,这执行期间法官对我承诺的话,一直没兑现,1. 2009.2.23**法官来电,说4月30日前**不履行的话,申请强制拍卖。
2. 2009.6.25我去上海,**法官告诉我,7-9月让***每月各拿3万,尽量在10月左右处理完毕。
3. 2009.10.20我联系上***,他跟我说,准备递交评估报告,报告批下来及至拍卖大概需3个月左右。
4. 2009.12.29我联系上***,他跟我说,他已经向领导递交评估报告。
5. 2010.3.2我联系上***,他支支唔唔,跟我说,评估报告还没递交。
期间,我打了很多电话给经办**法官,他工作忙,有时外出,联系不上我理解,我叫法官告诉我他的手机号,他说是私人手机,不告诉,我也理解,可是每次传真过去,请他收到后,抽空回复我,他一直未回复我,这样做,就难以理解了。09.10.20**法官对我说过,对被履行人他已仁之义尽,准备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可是至今无下文..,
我打过院长,执行厅长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我不知道法院法官执行案件是不是都这样,我真不知现在我该怎么做,案件拖拖拉拉,怕到最后,不了了之.我想知道民事案件执行期限是1年,还是2年,现是到上海监察举报,还是继续催促经办法官...好呢?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关于试用期2 个月后递交《辞职书》后的工作移交问题

我是2009年12.1号进的公司,公司告诉我们的试用期是2个月,每个月的25号发工资,说要压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我在2010年3月4号递交了《辞职书》,到2010年3月11号领导让我重新填了份公司制定的《辞职申请书》,至今他们没有招到人,也没有人来面试,我无法把工作移交给他人,但是我在2010年3月4日至3月11日已经将所有信息整理好以待移交。2010年3月13日之前我一直正常上班。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接下来不去上班的话,他们算我旷工,扣我工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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