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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死超生婴儿,谁赋予你的权利?

处死超生婴儿,谁赋予你的权利?

在网上面看到的报道,武汉市黄陂区蔡店乡计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将一太婆从厕所所捡的超生男婴,当众先往地上摔,再用脚踢,最后偷偷按在稻田地用水淹死,引起当地群众的公愤。据了解,这个弃婴就是本村村民黄求生家的超生子。15日一大早,计生办的人将已怀孕9个月的黄妻带到计生办手术室,给她打了一针。当日下午黄妻将孩子生下,然而那一针并未将胎儿致死,计生办的人见状,就让黄把仍活着的婴儿丢掉。接着,就发生了刘太婆厕所捡弃婴的一幕。

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还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或者丑陋,就无奈的闭上的眼睛,离开了这个他还未曾熟悉的世界,离开了他的父母……而那个工作人员,竟然对一个超生婴儿如此惨无人道,痛下杀手,实在是令人发指!笔者不禁要问,究竟是谁赋予你如此权利,处死一个超生婴儿?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在一个婴儿出生后,他就有了人身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其生命。对于这件事情中的超生婴儿来说,虽然医院打了针,但婴儿并未在母体中死亡,那么作为一个生命体的降生,他的生命就受到了法律保护,不得如此随意的被工作人员剥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个工作人员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故意杀人罪,罪名不轻啊!

虽然说超生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自然有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其违反的依据,同时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面对如此一个鲜活的小生命,你如何下得了手,你的良心让狗吃了!也许,工作人员的做法只是为了这一针不能致命的补充办法,可是,这已经是违法了,严重伤害了生命的尊严,更是践踏了国家的法律尊严!也许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做法却是不能被接受的!我们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并不能因此对这个工作人员的做法置之不理,更不能面对生命如此冷漠视之!

没有什么人有权利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更何况是一个小孩子的生命!关爱这些超生的小孩子吧,他们并没有错,你以为他们愿意来到这个世界吗!
神总会在你的身边
这种人应该遭到法律的严惩,
这个婴儿虽然属于超生的,
但他也是一个拥有人权的生命,
才出生不到两天就告别了这个他还未看够的世界,
现在我想起来都气.
他妈的
那计生站的还是不是人
我气愤了....
9厢人民币①様的牛Bí′
气愤…………………………
不是他家孩子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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