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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畸态服务理念对医疗的不良影响

社会畸态服务理念对医疗的不良影响

社会畸态服务理念对医疗的不良影响


看病难,老百姓都觉得医院的大夫和护士们都特别牛比。是啊,在别的场所,似乎花了钱就可以享受到被服务的感觉,就可以当一回老子、当一回大爷,被伺候一回、舒服一回。在医院,好象就没有这种待遇。所以,全社会的刁民们就开始仇视医生护士,仿佛医护人员都是连吃肉带喝血的魔鬼。其实,你们不知道,医院的领导对医生护士要求也是很严格的,某些规章制度甚至都达到了变态的程度。

话说东北某大城市,对,就是赵本山家乡的那个城市的一家牛比医院,推出了一项比赵本山还牛比的特别服务制度,叫“一次性投诉下岗制”。该制度规定,该医院的医务人员,只要被患者方面投诉一次,无论谁对谁错,被投诉者都只能无条件下岗。

某病房,某四十多岁护士遭到投诉。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有个十七八岁的中学生患者,说什么也不肯打针,跟家长赌气。护士大妈就善意地批评几句:这傻孩子,咋不听大人的话哩。初具民主意识的中学生一纸投诉状,把护士大妈告到了院长哪里。于是,可怜的护士大妈面临下岗的危险。

任凭这位老护士如何道歉、如何哀求,小毛孩子就是不肯撤回投诉状,而且很快病愈出院了。无奈之下,老护士只好备份厚礼,亲自去小毛孩子家拜年,恳求孩子撤诉。最后,在家长的劝说下,小毛孩子终于撤回投诉,护士大妈勉强保全工作岗位。

该医院的该项制度,作为先进经验,被我们医院的院长取经回来,向我们传达,杀鸡吓猴般地警示我们。我们科室的医生护士们一听就炸了窝:这叫什么狗屁制度?全世界,哪个国家的法律还可以不问是非曲直?难道患者里面就没有不讲理的吗?一个十七八的青春期叛逆心理小毛孩子能懂什么?

撞邪医生的理论更特别:下岗算个屁?老子下了岗,老子也是刁民。我今天下岗,明天就是患者,我要到医院看病,不分青红皂白地挨个投诉你们,从大夫、护士,一直投诉到院长,我看你们下岗不下岗?

我的观点虽然撞邪,但并非没有逻辑。事实上,我们医护人员真的很压抑。我们主任就曾经因为在单位受了委屈,下班去商场找服务员故意挑刺来发泄情绪,结果被商场服务员的低三下四的淫贱服务态度给安抚了。毕竟是知识分子,想过分刁蛮,可能还不是那块料。我们有个同事,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去商场沫沫地唧唧挑东西、试衣服,一件都不买,临走,还要给服务员扔句话:老子其实根本不想买,就是想折磨你。

我们主任经常教导我们:一定要讲究服务意识,一定要注意态度,一定要学会微笑,一定不要趾高气扬,一定要学会道歉。并举例说,他在某次乘坐飞机时,空中小姐们如何会鞠躬,如何温柔地说“对不起”。

我就不同意他的观点:医生工作不同于空姐,也不同于商场服务员,更不同于妓女。人家病人痛苦得死去活来,我们如何微笑?这不是找打吗?医生如何道歉?说:对不起,我用错了药,把你老爸治死了。可以吗?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特点,医生在患者面前,必须自信、严肃、树立权威感,只有这样,患者才能信服你,才能首先得到心理安慰。


不知道是不是受外国某些人权论指责的影响,我们国家的社会上现在特别流行服务性理念,特别强调被服务者的利益和尊严,仿佛顾客永远都是对的,被服务者永远是上帝,而服务者永远是王八犊子、龟孙子。其实,在很多发达国家,服务者的权益也是要受保护的,他们很讲究社会秩序和是非理念,被服务者也不能蛮不讲理,也要遵守一些制度。服务态度和人权是两个概念。他们对我们的一些攻击是政治手段,我们用不着太当回事。如同我们骂他们“C你妈”,只是一种侮辱,并不是真的要和别人家的老太太干那事。

服务和被服务在很多时候是互相的,今天被服务,明天就要服务别人,而且,被服务也是应该讲条件和付出的。如果只强调一方的权益,社会很难和谐。如同性交,双方愉悦,那就是做爱,如果只强调一方的意愿,而另一方需要忍受痛苦,那就是强奸。我们不希望今天强奸别人,然后明天被别人强奸吧。
医生这篇文章俺仔细看了,说的真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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