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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睛,做好阶级斗争准备!

擦亮眼睛,做好阶级斗争准备!

版主不要急着删我的帖,去年就删过一次类似的帖。先听我念叨念叨再说。


“阶级斗争”这个词,恐怕80、90后的人都没怎么听过。连我这70后的人,也是只听过,没见过。


列宁对阶级的定义是:“阶级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领得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而划分的不同的社会集团。其实质是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社会划分为阶级,表明了人们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阶级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在各个阶级社会里,都有两个基本的对抗性的阶级。不同的阶级地位决定着人们不同的政治立场和精神面貌。阶级的矛盾和对立必然引起激烈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
    从上面来看,阶级斗争存在于我们社会是正常的。不过,现在也有不少人对阶级的定义提出了怀疑。的确,列宁的对阶级的定义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生产技术条件、劳动关系条件、经济模式条件下的定义。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使用这一概念。比如说:中产阶级,我们普遍接受的一个概念。相对而言也就有低产阶级和高产阶级。
    既然阶级是一个客观存在现象,那么不同阶级应该也能和谐存在。和谐共存的前提是能够拥有相近的政治立场和精神面貌,那么就不会存在对抗性和矛盾。
    在我国阶级斗争最广泛的文革时期(不能说最激烈),就是错误的一味的将阶级斗争扩大化,以阶级成分来区分人群,定义人性。没有意识到不同阶级也可以存在共同点,共生共存,从而给社会带来了混乱。而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打破了这一思想禁锢。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不同阶级可以共存,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人人平等、国富民强、安居乐业的一个社会。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但是,我们的社会现在开始分化了。
    我能够明确的证明这一点证据是,在当下的两会上,我们的人大代表把平时没机会、没场合讲的话说出来了。最典型的一句话是:低收入者就不该想着在大城市里买房子;商品房就不是给穷人盖的。请注意,持有这种观点的不是一、两人,而是具有一定范围的观点。包括我们的媒体人也开始讲:蚁族就应该到二、三线城市发展。在这里,我不探讨这些话的现实意义,只讨论这些观点背后的含义。
    这些观点的背后含义是:我们不是同一类人,我们是有区别的两种人群,我们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这些思想与历史上的资产阶级思想何其相似?已然将社会群体分为两类:高收入者和买不起房的穷人。种种歧视低收入者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社会在这些人眼中已经形成了上流社会和底层社会。你没钱是你没能耐没本事,住不起房吃不起饭也不关别人的事。所以你们就该过那种穷困潦倒的生活,别往我们的圈子里挤,这不是你待的地方。这种高高在上的思想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资产阶级思想?如果这种思想不断扩大,社会必然会被分化。倘若这种思想扩大下去,我们的人民还能团结在一起吗?我们的历史责任与目标还是一致的吗?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社会现象令我困惑。我们的有些部门只考虑为少数人服务:强制拆迁、打工者维权困难、企业可以轻松搞定与员工的职业病矛盾、本人多次见到的为外籍投资考察团鸣锣开道、还有“你们究竟是为政府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的雷人雷语......,这些种种都是小事情。但却隐含着一个概念:高产者是强势团体,无产者是弱势团体。我们广大人民的权益有时不得不向这些团体低头。而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权益,在一部分人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难道不是两种对立的阶级吗?
    我也希望我的观点是错的,那样的话,这些都是我们人民的内部矛盾。我也希望我的分析是错的,那样的话,这些矛盾都可以很快化解。但是,如果我们任由这种思想发展下去、扩大下去,那么将来我们必须要面对一场阶级斗争,无法避免的阶级斗争。如果我的分析没有错,那么我也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尽快纠正这种错误思想。要知道,我们绝大多数的老百姓,要的不是被照顾,要的是公平公正,要的是合理合法。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不要认为过去那种你死我活的斗争才能被称为阶级斗争。今后的阶级斗争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我也不知道,大家来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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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之间永远是斗争的,不可调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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