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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最先否定了前苏联的“大清洗”?

谁最先否定了前苏联的“大清洗”?

  前苏联从30年代初开始到中期的“清洗”运动,到1937―1938年就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即“大清洗”的阶段。所谓“大清洗”,就是越出了对最高层领导人和 “清党”的范围,而扩大至社会的各个阶层。在整个“大清洗”过程中,布尔什维克政权所清算的既有昔日的夙敌,也有当前的反对者。
  这样一场史无前例的镇压运动令人人自危,就连斯大林身旁的人也惶惶不可终日,他们对粮食采购计划的未完成、严重旱灾的出现等“不妙情况”了若指掌。然而,他们却学会了更深地隐蔽自己,对斯大林投以车载斗量的赞美之词。卡冈诺维奇对“清洗”工作最为知情,因而他对斯大林的赞美和颂扬也最露骨,即使在给他人的信件中也不忘此事。他把斯大林称为当家的:“很遗憾的是,我不得不去找当家的处理大量事务而中断他的休息。他的健康,他的充沛精力对于我们爱戴他的人,对于整个国家是多么重要,此时难以以言语表达出来。”
  对于国家的动荡不安状态,包括斯大林在内的苏联高层领导人是十分清楚的。所以,到了1938年10月,斯大林就首先发出了结束“大清洗”的信号。到了11月17日,莫洛托夫和斯大林就联名起草了关于逮捕、检察机关监督和实施侦查的决定。这一决定当天通过,并立即发往各地执行。这份决议所列举的重大缺点和歪曲事实的现象是:一,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的工作人员完全放弃了情报工作,采用了最简单的办法即实行大规模的轻率的逮捕;二,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的工作中存在根深蒂固的简单化调查程序,即只关心“从被告人那里得到承认自己罪行的供词,而完全不关心用必需的文件资料(证人的证词、检验报告、物证以及其他文件)来证实这个证词”。
  但是,决议将这种重大缺点和歪曲事实的现象归罪于内务人民委员部和检察机关。
  对于内务人民委员部机构,决议的指责是:“经常是,被逮捕的人在被逮捕了一个月后,有时甚至更长的时间,也不对其进行审讯,在审讯被逮捕的人员时,不作审讯记录。而这完全违背了刑法典第138条的要求,即对罪犯的供词要尽可能地逐字记录。经常是要等到被逮捕的人完全承认自己的罪行后,才编定审讯记录。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被告推翻某些指控材料的供词没有被记录到审讯记录里。”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责是:“检察机关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消除这些缺点,而通常是,认为自己参加调查的工作就是对于侦查材料进行简单的登记和盖章。检察机关不仅没有消除这些违背革命法纪的行为,而且实际上是将这些违法行为合法化了。”
  因此,决议的总的结论是:这些“不可原谅的缺点所以能产生的原因是,钻进了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和检察机关里的人民的敌人,千方百计地使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和检察机关脱离党的机关的监督和领导,并以此来使自己及自己的同伙轻松地继续进行反苏破坏活动。”
  这份决议揭露出了“大清洗”时苏联司法程序的“黑暗面”:无法纪地逮捕人、刑讯逼供、罗织罪名、制造冤假错案、草菅人命。在决议里,明确提到,这一切都是“大清洗”的“重大缺点”。而在苏联历史进程的其后阶段里又被认为是无产阶级专政下必然要采取的措施。在十几年后,当赫鲁晓夫在其反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的“秘密报告”中,更多地、更详实地披露了“大清洗”的“重大缺点”时,一时间就舆论哗然,认为赫鲁晓夫大逆不道,竟然以“大清洗”这盆脏水泼向斯大林、苏联的社会主义。一个普遍的谴责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怎么会发生这样不人道的事?但是,若是细心读来,赫鲁晓夫报告中的主线索不正是1938年11月这份决议中所列出的核心内容:无法纪的逮捕人、刑讯逼供、罗织罪名、制造冤假错案、草菅人命吗?若是肯于并敢于面对“大清洗”的真实情况,这场人为运动的要害之处不也同样是这份决议中所列述的这些“重大缺点”吗?
  当然,1938年11月的这份决议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大清洗”,它所否决的只是它的形式,也就是实施“大清洗”的方法。这有两点可以证明,一是,这份决议依然明确指出:“目前的任务是,继续同苏联的全部敌人进行无情的斗争,并利用更加完善和可靠的方法来进行这一斗争。”因此,改善这些“重大缺点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完善地和更加可靠地来进行对敌斗争。二是,这一决议所列的彻底消除这些缺点的措施只局限于禁止大规模逮捕人、撤消“三人小组”、完善逮捕和审讯的手续与程序等等,而只字未提对在1937、1938年被错误逮捕、列入冤假错案,甚至丧失生命的人该如何处理。因此,可以说,1938年11月的决议只是从运动形式上否定了“大清洗”,而在实质上却是对“大清洗”的另一种形式的肯定。
  30年代膨胀起来的苏维埃文化观中一个根深蒂固的逻辑是:敌人是存在的,阶级斗争会越来越尖锐。因此,进行这场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个逻辑是:联共(布)中央的方针大计、斯大林的决策总是正确的。因此,当“方针大计”和领袖决策的执行遭遇到反抗,由是可能爆发新的一轮危机时,方针大计的具体执行人必然会成为造成“失误”的责任人,从而遭到谴责和处理。
  在1937、1938年的“大清洗”中叱咤风云的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不得不在1938年11月23日向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斯大林本人递交了“辞呈”。“辞呈”开宗明义就说:“我请求联共(布)中央免去我的苏联内务人民委员的工作”。他自己列述了五大“错误”:一,“没有掌握比较复杂的侦讯工作的全部内容”;二,“我虽然看到了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缺点,……但是,我却没有向联共(布)中央提出这些问题”;三,“由于事务主义的理由,在很多工作人员问题上我犯了错误,将他们推荐到重要的岗位上,而现在他们作为特务分子被揭露了出来”;四,“在对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警卫处进行彻底的清洗工作中,我表现出了对于一名肃反工作人员来说绝对不能宽容的粗心大意”;五,对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一些成员的“政治忠诚有所怀疑,但是,我却没有以肃反工作人员的警惕性采取足够的措施”,以至他们潜逃他乡。
  叶若夫对自己错误的检讨是言外有意的。他话里话外所要表述的一个想法就是:我不是没有发现这些重要缺点,而我对这些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决策权在中央。尤其是他在辞呈的最后所说的:“尽管存在这些重大的缺点和工作失误,但我应该说,在中央的日常领导下,内务人民委员部还是给了敌人以狠狠打击的。”“日常领导”是什么意思?这不就是说,中央天天看着我,这些缺点怎么能全部算到我的头上呢?弦外之音,凄凉悲惨。
  当然,这弦外之音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事实上,1938年11月的决议事先就决定了叶若夫的命运。就在他送出辞呈的第二天,斯大林就以中央书记的名义签署了一份决定:“一,满足叶若夫同志的请求,免去他的苏联内务人民委员职务。二,保留叶若夫同志的联共(布)中央书记、党的监察委员会主席和海运人民委员的职务。”
  接替叶若夫的是至死几乎永远呆在了内务人民委员这个职务上的贝利亚。他的仕宦经历决定了他的文化观和叶若夫是一样的。贝利亚同样坚守一个信念,那就是必须绝对忠于以斯大林为首的中央政治局的决策和决定,张扬那种维护苏联在任何方面都具有无比优越性的苏维埃文化观。这同样预先决定了贝利亚在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作为不会越出他的前任叶若夫,而只会加强镇压和“清洗”的进程。
  前任因忠诚问题而被清洗,而后任就清洗前任的人,并在这一清洗过程中组建自己的班子。这种后者全盘否定前者的文化观的延续在苏联的整个历史进程中是绵延不绝的。叶若夫清洗了亚戈达的班底,组建了自己的内务人民委员部,贝利亚清洗了叶若夫的内务人民委员部,组建了自己的班底。而贝利亚最后也被赫鲁晓夫所清洗,一个有着自己的班底的内务部替代了贝利亚苦心经营多年的堡垒,周而复始,直至苏联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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