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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还是原创首发,还是每日更新)

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还是原创首发,还是每日更新)

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

振古如兹

1、从2600多年前就已经形成的、与政治主张并无必然联系的、技术性的政治经验“得国常于丧,失国常于丧”开始说起

春秋时期、公元前650年的秋天,聚居在黄河之滨、秦晋大峡谷东侧、黄土高原之上的晋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国君晋献公死了。

晋献公曾经因为喜欢一个叫骊姬的漂亮女人而废黜太子、已经导致晋国内乱十多年。后来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此时逃亡在外,是享有继承权的、晋献公的8个公子之一。晋国西边紧挨着的是秦国,两国之间经常互相帮助也互相侵扰。当时的国君秦穆公感觉又是一个机会,便派公子絷以吊唁为名去找重耳,动员他回国争夺继承权。

对这件事情,《国语》的记载是:

乃使公子絷吊公子重耳于狄(重耳临时居住地),曰:“寡君使絷吊公子之忧,又重之以丧(哀痛)。寡人闻之,得国常于丧(国君去世),失国常于丧。时不可失,丧(哀痛)不可久,公子其图之!”

《礼记》的记载是:

晋献公之丧(治丧活动),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哀痛)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

这里《礼记》中“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的“斯”,也是指晋献公之死形成的新的政治机会。“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和“得国常于丧,失国常于丧”,意思完全相同。

晋献公死后内外政治力量动员重耳回国这件事情,《史记?晋世家》中也有记载。三相对照,“得国常于丧,失国常于丧”此言应该就是有的。且秦穆公也是“闻之”,或是托词,或说明此言在2600年前就已经是一句老话、古语。如是,这话就实在够古老了。

重耳并没有着急回国参与争夺,而是又流亡了7年,等得兄弟们互相杀戮得差不多了才回去。晋献公之丧这个机会,最终还就是落在了重耳手中。

当时社会实行至上而下的世袭制,又是至上而下的终身制。周天子对自己的天下、诸侯对自己的国、大夫对自己的家,都是世袭制,又都是终身制。对于这种制度,“丧”是天然边界,必然导致权力更迭,政局必然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之中。人们在大量的特殊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条特殊经验:最高统治者的“丧”,由于必然导致权力更迭,是一个既容易夺取最高权力、也容易丢失应该到手的最高权力的政治机会;有关各方都必须瞪大眼睛、高度警惕,否则就可能错失机会。

此后的2500余年,翻开史书的任何一页几乎都能碰上这样的事情,可谓不绝于史、俯拾皆是。

在如此悠久而广大的背景上形成如此政治经验,原因主要是缺乏规范的政治权力更迭办法,导致政治权力的更迭缺乏稳定性。

这样看来,这一政治经验就是技术性的,和政治主张、意识形态都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就会出现相应现象。

远古那些睿智的先人们最初总结这一经验的时候,更是技术性的。他们并不是为某一方面出谋划策,而是对双方面公平提示,无论是希望“得国”还是避免“失国”,“丧”都是重要的政治机会。这就好似《孙子兵法》中那些战略战法,并没有预设政治立场,是大家都可以学、都可以用的技术。

皇位继承办法和朝代更迭模式一样,都是权力更迭技术,是君主政治的核心技术。皇位继承一般发生在统治阶层内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反映的是朝政格局、统治集团内部协调技术的成熟程度,间接的又反映社会基本制度、社会结构的合理性。皇位继承一般比朝代更迭来得频繁,对百姓生活、权力运转、国家兴亡、民族兴衰、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就更频繁。

我国君主社会的皇帝,列入一般历代纪元表的、从秦始皇到清宣统共282位,除去30位大大小小的太祖是自己打下江山之外,共发生皇位继承252次。

从秦二世胡亥在赵高的忽悠下抢班夺权,到天上掉下馅饼来砸在满清亲王之子溥仪头上,本文试图和大家讨论的就是君主社会在2132年间的252次皇位继承。

讨论的方法和讨论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一样,还是四条。在《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一文的开头话中说过了,不赘。其中有两点,感觉上次没有说透,再说两句。

一是关于借古喻今。

这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传统方法,《春秋经》当中就比比皆是。古人以更为远古的政治实例来比喻当前政治问题,以论证当前措施的正确与否。古代政治是经验指导下的政治而不是理论指导下的政治,那时还没有系统的政治理论,前人的政治实践几乎是唯一的政治知识渊源,当时的人们引用远古的政治实例和后来的人们翻开经典著作、引用某位理论家的某段话的作用是一样的。常常有人据此认为古人有复古守旧倾向,有时可能就是忽略了这一点。客观而论,古代政治双方大都是如此,和现代政治双方大都常常引经据典差不多。这一时期借古喻今的基本倾向可谓以古证今,作为手段是中性的、常用的、通用的。

当然,谈论现实政治总是有一定风险。郑国的子产执政的时候就曾经有人提议摧毁人们议论朝政的乡校,但还不是杀头。秦始皇称帝后实行集权专制统治,这种风险急剧增大,议论朝政就可能掉脑袋了。这时,借古喻今才开始作为政治斗争手段出现,并且很快就变得非常主要、使用非常频繁,人们既以此规避政治风险、又以此表达对现实政治的不满。

不过,那些宽袍大袖、风度翩然、任意指点江山的士人们刚刚从百家争鸣的宽松环境中走过来,还不知道集权专制的厉害。不许论今,难道还不许说古吗?这本来就是他们的看家本领之一,带着不满情绪运用起来,可能也非常放肆,类似当着和尚骂秃头的事情可能很多。秦始皇没有办法对付,干脆规定一条:以古非今者族。这一规定的政治倾向很明白,是不许以古非今,以古是今还是允许的,其实是提倡的、鼓励的。可这时的士人们有个怪毛病,或者说有点逆反心理,你想让以古是今,偏不;你不许以古非今,偏要。于是,以言入罪就此开始,实质是以统治者对言论的任意解读入罪。我认为你的话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我认为你有罪你就有罪。这样做看起来很不合理,可完全由士人们自己解读也未见得就很是合理。其中有个解读权问题,当时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更不好办的是,由于解读的具体工作量很大,统治者只能层层委托,层层委托就必然导致解读水平参差不齐、逐级下降,必然导致解读变成心理猜测、牵强附会、吹毛求疵、望风捕影、无中生有,必然导致大量好心被当作驴肝肺、为渊驱鱼、为丛驱雀,以古非今的队伍越来越庞大,成为君主社会历史上独居特色的社会现象。这一时期借古喻今的基本倾向可谓真假难辨的以古非今。

这便是借古喻今的两种倾向:以古证今;以古非今。

借古喻今直接从古代政治实践中汲取政治营养,未见得比直接从政治理论中汲取政治营养差多少。理论也无非是来自过去的政治实践,再加一些逻辑推断、愿望、理想,是别人消化好的甚至可能是某个胆大妄为之徒的胡思乱想,长处在系统,短处在间接。经验也是来自过去的政治实践,需要自己消化甚至需要某个胆大妄为之徒自己杜撰,长处在直接,短处在零乱。两相比较,各有长短。

但是,借古喻今在实际运用中会向两个方向发展,成为片面的以古是今或片面地以古非今,问题就出来了。

哲学家认为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人世间又哪能有完全相同的社会现象呢?历史和现实本来存在客观距离,以功利的态度、急功近利地把前人硬拉到现实政治斗争中来做帮手的时候,双方都不免会重新梳妆打扮某些历史现象。需要证明相似的现实正确的时候,就把相似的历史打扮成美丽动人的西施,令人不由倾心追求;需要证明相似的现实谬误的时候,就把相似的历史打扮成丑陋吓人的东施,令人避之唯恐不及。

每一个人这样做的时候、每一次这样做的时候,都可能有充分的理由,都可能只是一点点。一点点夸大或是缩小,一点点突出或是忽略,一点点强化或是淡化,一点点抹黑或是抹红,一点点杜撰或是否认,一点点无中生有或是彻底抹去。这每一点点,对于浩瀚历史的整体真实性,可能真的无碍大局,更未见得有多少人是蓄意篡改历史。但集中起来,就会导致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合成谬误,就会使得某些历史事实、甚至某段历史时期远离了本来面目。由于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有的改动又几乎都未标明,后人往往很难注意。于是,当后人以史为鉴的时候,这面镜子的某些部位已经类似哈哈镜。

这样一来,现实政治中的极端化倾向,就有意无意地对历史作了极端化的改造。于是,我们不仅在讨论现实政治的时候频频出现激烈冲突,讨论历史问题的时候甚至也发生掴耳光一类肢体冲突。

对历史的两个极端改造,不仅在两个方向上强暴了前人,而且在两个方向上远离了历史真实,弄得历史和现实两不像、都看不清楚,只是浪费了社会资源。还是清人魏源那句话概括得好:“执古以绳今,是为诬今;执今以律古,是为诬古 。”

笔者声明不搞借古喻今或借今喻古、以古非今或以今非古、将古作今或将今作古那一套老把戏,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认识之上的肺腑之言。

笔者努力的目标是从政治技术层面、从历史实际出发、从历史现象的直接因果关系入手,尽可能还原历史的客观过程、提供历史的本来面目。至于如何借鉴历史经验,那是政治家的事情。一个社会,不能人人都把自己当成多面手、全把式,那可能是国家和民族之一大不幸。

关心国家大事自然应该,但最好是关心和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自己专业内的事情、自己比较了解的事情。不然,极可能只是满腔热情地被别人忽悠、奋不顾身地给别人当枪、一丝不苟地替别人数钱,还以为自己一直很自觉,还以为那些钱全是自己的。

二是关于历史的整体把握。

上次曾经说到:对于漫长的中国历史,顾颉刚先生提出的“分段研究”方法如果不是唯一可行的、也是确实可行的。但也有短处,如同分段研究黄河,结果必然是一段东、一段西、一段不东不西,一段清、一段浊、一段不清不浊,还必须有整体的考察,才有可能把握整体。但也仅仅是可能,做了整体考察的工作,并不一定就能够有正确的整体把握。

后来想想,感觉还是钱穆先生说得更妥贴:“要先专精某一断代,然后来看通史,在这一基础上重新认识此段历史,续而再挑某一断代大下力气,回来再看通史,这样一段一段延展开来,最终豁然贯通、浑然一体。”

这样做自然极辛苦。但除此之外,可能别无他途,甚至可能误入歧途。

笔者的方法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既不是从君主的角度看中国历史,也不是从农民起义的角度看中国历史,更不是从任何一种欧洲理论的角度看中国历史,而是努力从历史实际出发、从中国老百姓的角度、从有利于中国老百姓过日子的角度看中国历史。

这样一份工作,绝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完全顾及,遗漏、错失在所难免;所以,真诚欢迎指教、讨论。

以下是四点技术性说明:

文中引用史料出于正史——《史记》、各朝代史、《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明通鉴》——的,一般不一一加注。

文中引用古籍原文一般不翻作白话,本人免麻烦,大家免冗长;且根据上下文意思,大致应该都能懂;个别字句不易确定含义的,在括号内注明;少数确有必要的,自然会附白话。

史实存疑的,仍然采用《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一文的办法,一般以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的说法为准。亦即,在没有根据可靠的、公认的新说法之前,对于存疑史实,采用专家的、业内人士的意见。

全文分为7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介绍嫡长子继承制的形成,然后是两汉(含秦)、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元明清、总结,共约百余小节。自今日起每天发一节。
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2)
2、夏朝的“家天下”可能并不是后人理解的“家天下”,那时的人们可能也没有认识到从“公天下”到“家天下”需要一整套全新的权力继承办法,在技术上处于新老办法混用的初级阶段

传统文化中,老祖先把“家天下”当作君主制度的基本标志,将夏启看作君主制度的原创,将 “公天下”变为“家天下”看作君主制度的发端。在政治技术层面,这极有道理。

此前的部落社会中,部落联盟的首长并非金口玉牙、一言九鼎,也就没有权力指定继承人,而是由部落联盟会议公推公选,“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实行的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远古民主选举制度——禅让制。世世代代炎黄子孙无限向往的“公天下”、“天下为公”、“大同社会”,应该就来自对这种遥远社会实践的反复解读。

也就是说,我们的老祖先是把最高权力的产生、继承办法作为区分君主社会还是领主(宗主、部落)社会、家天下还是公天下的主要标志。

至于老祖先是不是错了?这种区分办法与单一的所有制区分办法是只能一个有道理,还是两个都有道理?二者是否矛盾?是只能你死我活、你存我灭,还是可以多元共存、和谐共生?是权力决定财产还是财产决定权力?有机会可以另行讨论。

但是,老祖先曾经长期坚持这种从自己的实践中产生的区分办法,而且这种办法不是任何西方理论的产物,也没有和任何西方理论相结合,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

何谓家天下呢?

父传子。

《三字经》的概括堪称精炼、准确、明白。但是,这是很久以后才总结出来的,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开始实行家天下的时候只有一个大概的基本主张而没有详尽的具体办法、只有宽泛的概念而没有严格的规范。

大约4200年前,夏启把公有的部落联盟最高政治权力强行留在了自己家里。其原因主要的可能是两点:

一是其父大禹成功治水积累了较高的政治威望。到治水的后期,大禹已经能够杀死开会迟到的诸侯了。因为开会迟到,就把人杀了。这也太厉害了。和大禹之父因治水失败被部落联盟会议处以流放、然后死在流放地相比,显然是从重处理、严厉打击了。这意味着,大禹虽然还是部落联盟首长,但却已经掌握了从重还是从轻、从快还是从缓、从严还是从宽的决定权。他的权力,已经比之前的部落联盟首长尧、舜大得多了。

二是大禹在长期大规模的治水实践中曾经掌握大量公共财产的处置权,能够出以公心,赢得了人们的信任。传说中颇为突出地讲述他“三过家门而不入”、“不治宫室”,即没有把公家的东西拿回自己家里、没有大搞楼堂馆所以借机中饱私囊、没有贪图享受等以权谋私的行迹。在远古洪荒时代,这是民众评价统治者的基本标准。那时还没有什么主义、制度、意识形态,只要不把公家的东西拿回自己家里、不贪图享受就行;如果再能好好干活儿,那自然更好。大禹符合这两条,他就是圣王。大禹不错,他儿子自然也不错。

也就是说,夏启是借助其父“公天下”所积累的政治资源而实行了“家天下”。

一般并不认为夏朝已经是君主社会,笔者也不这样认为,这里也不做展开。但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是从这里发源的,需要简单分析一下夏朝的权力继承办法。

解决一个问题的办法,一般是由面临的主要问题决定的。世界上大概没有十全十美的办法,越是自吹为十全十美的办法,潜在的漏洞、后遗症可能就越大。

讨论夏启开始实行的“家天下”制度,或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夏启当时可能不一定知道这是一种新的制度,更不可能知道这将是一种传之后世的基本制度。他在部落所有制的环境中出生、成长,不大可能一下子就具备后来那样严格、规范的家天下的观念。

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部落联盟首长——亦即远古圣王的位子,是在各部落首长会议民主选举基础上的禅让制,是在和平的政治环境中、以一种颇具君子之风的办法进行的,无论下台的上台的,都颇为体面,从来没有人因此打起来。因为没人去抢——最可能的原因是根本不值得一抢、甚至极可能是个苦差事——都是等着别人让,也就打不起来。

夏启是第一个把部落联盟首长的位子强行留在自己家里的——最可能的原因是已经值得强行留下了,甚至极可能已经成为美差、肥缺——事实上可能是第一个动了抢的人,可能是强权政治的创始人。

有动抢的人,就有被抢的人。此人就是大禹的助手、部落联盟早期选举的继承人伯益。

于是,夏启和伯益便率领各自的部落打了起来。这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争夺公有政治权力继承权的战争,影响极为深远。

兵者,诡道也。伯益却是个老实人。掘井,这个在远古时代成功扩展了炎黄子孙生活领域的技术,据说就是他发明的。与仰起脖子来等着天上下雨、趴在小溪边喝现成的等技术相比,这显然是个勤劳致富的老实办法。对于老实人,最有利的政治手段惟有事先定好办法、大家照着来,不要打起来;一旦打起来,老实人往往赢不了。

于是,伯益输了,夏启赢了。

据传说,夏启能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落首长们大都倾向于他。这或可以理解为后期的选举。也就是说,夏启和伯益的矛盾,可能和远古的选举制度不规范、档期拉得太长、形成事实上的一次选举定终身、不能及时反映政治变化有关。

至于这次战争到底是公理战胜还是强权战胜、是人心向背的胜利还是一己私欲的胜利?仅就传说的史料,很难判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此,公有的政治权力开始走向私有了。

因为是公有的、抢来的,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被人夺走。技术上的办法只能服从这一最高原则,谁有能力把权力稳定在咱家——无论是兄弟、子侄还是同一宗族的兄弟、子侄——谁就继承权力。

夏朝这种权力继承办法的技术特征是:把政治主张直接当作政治技术、当作具体办法,缺乏严格的规范,随意性太大。这个办法对外是好的。有人胆敢来抢,那就是全家男女老少齐上阵,包括整个姒姓宗族的人都会上阵。但对内有问题。兄弟、子侄一大群,谁都有继承权,必然出问题。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政治技术上的随意性反过来导致政治主张的随意性。谁坐了王位,谁就掌握了政治主张的解释权。某个兄弟坐了王位,便将家天下解释为兄终弟及;某个儿子坐了王位,又解释为父死子继。这样形成的,只能是强权政治。无关的人,只能是做墙头草,哪边风大哪边跑,坐王位的人说什么是家天下大家也跟着说什么是家天下。

所以,夏朝的王位继承并没有后世那样的一定之规,有兄弟、也有子侄,甚至还丢失过一个时期。夏启之后是其子太康继承。太康干得不好,就被有穷氏的后羿取代了。后羿和伯益是同一(部落)宗族,应该算是远房亲戚,其中或许有一个更为古老的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故事也说不定。此后一个时期,部落联盟首长的权力已经不在夏后氏的范围内。夏启的后人们只是他们那个部落的首长,并不是部落联盟的首长。双方之间不断斗争。到少康时,还被迫跑到外祖父的部落去给人家打工,后来娶妻成家,重新发展起来,“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把整个夏后氏部落的力量重新集中起来,才又夺回了部落联盟首长的位子,并传承下去。夏后氏可能是当时最大的部落,只要有一个各部落能够接受的首长,部落联盟的首长就还是得由夏后氏担任。

这一过程表明,夏朝的家天下并不稳定。并非只是大禹的嫡系后人有继承权,甚至也不是只有夏后氏的成员才能继承。由谁来代表各个部落出面担任部落联盟首长,决定权主要的还是在于各个部落的民众。

《夏书?五子之歌》有这样的记载:

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返。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这本书据说是后人杜撰的,杜撰大概也是根据传说,不会一点影子也没有,我们就当传说好了。传说中太康是个玩家,打猎居然能够一口气“十旬弗返”。后来前苏联的最高统治者斯大林都知道不能轻易离开首都,太康居然百余天不回来,自然就回不来了,老爹传下来的权力也被有穷氏夺走了。

有穷氏后来又丢掉政权的原因,《左传?襄公四年》明确认为是:

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

没有人认为《左传》也是杜撰,但这段话应该也是来自传说,我们也应该当作传说。传说中影响夏朝权力继承的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力量仍然是“民”、是“人”。也就是说,这时虽然已经是“家天下”,但远古民主选举制度的影响还是很大,统治者还没有力量完全左右“民”、“人”的意愿。

其原因,主要的应该在于远古部落制的社会结构。部落,是远古人民以血缘为纽带群居、以血缘为纽带共同劳动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基本社会单位。每一部落,都享有自己来自共同血缘的、来自共同劳动的、天然的、已经成为习惯法的政治权力。家天下虽然已经开始剥夺这种权力,但只要这种社会结构不变,这种权力是很难真正拿走的。因为,此时的家天下也建立在这种社会结构之上。

有专家认为,便是在少康之后的继承中,既不是后世那样的父传子,也不是后世那样的兄终弟及, 而是由部落联盟会议在夏后氏有继承权的兄弟、子侄当中推选。也就是说,夏朝的权力继承极可能是“公天下”和“家天下”相结合的办法。部落联盟会议和各部落人民不可能那么痛快地交出自己的权力,夏后氏也不可能已经具备那样绝对、稳定地高踞于各部落人民之上的统治力量。后来之所以被解释成为一起步就很规范的“家天下”,大概是为后世的“家天下”寻找合法性渊源的需要。

有一个推测,不一定对,又觉得有点道理,姑且敲在下边以求教方家:

夏启的“家天下”极可能并非后世那样的“家天下”。因为,直到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所谓的“家”,还只是指诸侯有国、大夫有家的那个大“家”。这一点是有可靠史料的,不是传说。夏启那个时代的家,只可能比这个大,不可能比这个小,应该是指一个氏族、甚至是一个部落,类似20世纪初某些少数民族中还存在的那种“家”。后人概念中的、在内涵上和编户齐民的“户”相重叠的、现代人不言而喻的小家被称之为“家”,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因而,夏启的家天下,应该理解为远古的大家——氏族、部落——的家天下,而不应该理解为后来由直系亲属组成的小家——户——的家天下。
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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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汤革命成功之后,商王朝迫于政治军事需要将权力继承办法改为“兄终弟及”,家天下终于迈出了不可逆转的关键一步

中国的“革命”这一社会变革手段的原创者,大概是商的始祖成汤。自古以来就把尧舜禹汤连在一起说,其实大禹和尧舜已经不一样,成汤和他的三位前辈登上最高统治地位的方式则完全不一样。商朝的天下完全是打出来的。这应该是商朝和夏朝很重要的一个区别。

传说商的始祖契曾经帮助大禹治水,因功被封于商,是一个很小的部落,《墨子?非命》中说:“古者,汤封于亳,绝长继短,方地百里。”这应该就是商朝最初的“革命”根据地。

契的孙子相土,在商的发展历史上是最先大启疆域的领袖,《诗经》中有“相土烈烈,海外有载”的描绘,想来也是以武力开疆拓土的。此人应该就是商朝的早期“革命”领袖。

商部落前期曾经8次迁徙——有些书上说成是迁都,应该是部落聚居地迁徙的可能性更大——或是刚刚进入农耕社会,保留了较多游猎社会的优势,迁徙也很容易。这可能是商朝“革命”的低潮时期。

商的“革命”高潮主要是在夏朝的后期,大概分为这样三步:

先是《孟子》中记载的:“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

继而攻灭韦(河南滑县一带)、顾(山东范县一带)、昆吾(河南濮阳一带),从豫北到豫东连成了一片。

最后是向夏的中心大举进攻,灭掉了夏朝。《战国策》中说:“故大禹之时,诸侯万国……及汤之时,诸侯三千。”“革命”成功后的商朝已经是一个强大的王国了。

在部落联盟向王国过渡、部落联盟首长向王过渡的过程中,王朝主要的仍然还是一个军事组织、王主要的还是军事统帅。频繁的、以近身搏杀为基本作战样式的远古战争,要求领导者不仅需要是有一个经验的统帅,还必须是一个身高力壮、威猛勇武、能够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优秀战士。

成汤就是这样一个手使一柄大斧的优秀战士,最初的“王”字可能就是他的肖像画。后人从周公的讲话中、从《诗经》中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这一点。成汤自己也这样认为:吾甚武,所以号曰武王。

当然,也不可片面地把成汤看作赳赳武夫,《史记?殷本纪》中有这样一段: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翻成白话是:

商汤外出,看到野外有人张网四面并且祷告说:“天下四方都入我网。”汤说:“噫,这岂不是要一网打尽吗?”便要此人撤去三面,祷告说:“想要往左的就往左,想要往右的就往右,不听命令的就到我的网里来好了。”诸侯们听到后说:“汤的德行太高尚,顾及禽兽了。”

允许“欲左,左;欲右,右”,亦即不干涉各部落的内部事务,自然也就是没有破坏部落制这种基本的社会制度。

事实上,商的革命,只是把“不用命”的部落兼并入商部落当中来了,“用命”的——奉成汤为王、经成汤认可的——仍然作为独立的部落存在,保持着自己的土地和人民,且不必经王国分封。所以,部落首长们认为“汤德至矣”。这可能就是成汤能够把独立的三千部落组织成为一个王国的深层原因。商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依靠暴力建立、依靠暴力维持的政权,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显然不是单纯依靠暴力。单纯依靠暴力,只能是秦皇朝的下场。

从契到汤这一阶段,商部落内部的权力继承,全部是父传子,经13传到汤,非常规范,没有任何例外。但这时的商还不是一个王朝,只是一个部落。

汤革命成功建立商朝后,继承办法就改为“兄终弟及”了。先是汤的儿子们轮着当了一遍,然后传回嫡长孙。

形成这种新办法的原因,《史记》中说是因为汤的长子太丁“未立而卒”。但在后来发现的甲骨文中,太丁又处于正统的被祭祀地位,不大像是“未立而卒”的样子。

让我们做一个推测。或许,就是依靠暴力建立、依靠暴力维持政权的需要,就是既要是有经验的统帅、又要是优秀战士这种双重需要,促成了“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办法。皇帝可以由小孩子、由没有经验的年轻人当,但统率大军、冲锋陷阵,小孩子和没有经验的年轻人自然不行,那是拿国家命运开玩笑,只能由曾经跟着老兄冲锋陷阵、帮着老兄统率大军、既积累了经验又积累了威望的弟弟们来当。

他们所率领的是谁的军队呢?

在向夏朝的中心进攻之前,完全是商部落自己的。自然,在这一阶段,对于谁来统率这支军队,是商部落自己的事情。

在向夏朝的中心进攻的时候,组成了统一战线,诸侯军队参加进来,成为一支联军——这应该也是这些部落能够继续独立存在的重要原因和条件。但是,商部落是这场大革命的发动者、商的军队又是最大的军队,其余各部落显然只有参加与否的权力,而没有可能来过问统帅的产生办法。

于是,以商部落为核心的联军统帅的产生成为商部落自己的事情了,未来的王如何产生也就自然成为商部落自己家的事情。

但是,要领导这样一支联军、领导这样一个三千部落组成的联合王国,小孩子和没有经验的年轻人肯定不行。他们能不能扛得动那柄大斧可能都是问题。而扛不动大斧问题就严重了,那是没有办法当王的。不仅这时不行,六七百年后的周王朝也还不行。真正的孤儿寡母稳坐江山,要到大约两千七百年以后、宋皇朝的时代。后来,在周边少数民族社会由部落联盟走向王国的过程中,兄终弟及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原因应该相近。

于是,各个部落等于还是间接地影响了统帅和王的产生,部落制这种基本的社会制度还是有力地制约着王朝的政治体制。

所以,商部落才不得不改父死子继为兄终弟及,只能推出那些曾经跟着老兄冲锋陷阵、帮着老兄统率联军、既积累了经验又积累了威望、能够顺利地接过大斧的弟弟们来充当统帅和王。

于是,商朝的军队统帅和王便总是由这样的弟弟们来继承,家天下终于不可逆转了。也就是说,那时的人们不大可能是为了家天下而家天下、为了兄终弟及而兄终弟及,不大可能是为了创立一种制度,仅仅是一种客观的、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

战争,尤其是长期的战争,在改变社会的诸手段中,还是来得最快的。至于效果,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但是,哥哥死了弟弟继位,这个办法的缺陷在于弹性太大,弟弟不止一个,又有长幼,必然打起来。商朝王位继承的第一轮还比较规范,第二轮就乱了。汤的嫡长孙死后,没有传给兄弟,而是传给了儿子。这个儿子死后,又传给了自己的弟弟。这个弟弟死后,又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这样的混乱当中传了九次,史称“九世之乱”。

整体比较,商朝的这个办法还是利大于弊。虽然内乱不断,但始终没有出现夏朝那样丢失政权的现象,权力始终是在汤的后代子孙中间传承。“家天下”作为一种制度,也就由此而不可逆转地稳定下来了。

后世将父传子看作家天下的本质特征,像赵光义那样兄终弟及就好像是偷了老兄东西的贼。其实,兄终弟及也是家天下的一种样式,而且是为家天下的稳定作出过历史贡献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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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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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的革命由政治革命扩展为社会革命,将部落制社会改变为宗主制基础上的诸侯制社会,“父死子继”顺理成章地出现了

由夏启到成汤,远古社会漫长的政治革命将部落联盟改变成为了王朝,依靠聪明睿智、勤劳为公执政的圣王(部落联盟首长)们终于被手持大斧的武王们取代了。但这只是一场政治革命而不是社会革命,社会还是部落社会,不过是由“万国”而变成了“三千诸侯”。当然,部落数量的变化无疑又表明社会已经在变化,是一个在变化中的部落社会。

革命这个概念近代以来被升华、神化了,一般都是在社会制度变革的意义上理解。最初的革命远没有后来那般神圣,其领导人们,像夏启、商汤、周武都未见得意识到是要进行一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制度变革。例如周武王,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找商纣王报仇。所谓制度变革只是后人论史,他们当时只是解决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已。理论化、格式化的解读历史,极有可能不知不觉地远离了历史、不知不觉地靠近了理论和格式,然后就会越来越多地感觉历史不对劲,似乎是历史错了。

周武王的革命最多只是一场政治革命,并没有改变部落制的社会制度:

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襃封神农之後於焦,黄帝之後於祝,帝尧之後於蓟,大禹之後於杞。於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於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鲁。封召公奭於燕。封弟叔鲜於管,弟叔度於蔡。余各以次受封。

翻成白话是:

将遗留下来的殷人封给商纣的儿子禄父。武王因为殷刚平定尚未稳定下来,就命他的弟弟管叔鲜、蔡叔度辅佐禄父治殷……而后罢兵西归。一路巡行诸国,记录政事,做了一篇《武成》。分封诸侯,并分赐宗庙的彝器,作了《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先王,于是褒扬并封神农的后人于焦,封黄帝的后人于祝,封帝尧的后人于蓟,封帝舜的后人与陈,逢大禹的后人于杞。然后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的功劳最大,得到最高的封赐。封师尚父于营丘,国号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国号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封弟叔度于蔡。其他的各依次受封。

专攻商周史的徐喜辰教授认为,《史记》的这一段记载有误。他综合分析相关史料后提出,这里的大多数都是武王死后、周公平定叛乱之后分封的。例如营丘原来的部落首长曾经参加了反对周王朝的叛乱,姜子牙封于营丘也就只可能是平定叛乱之后的事情。

无论如何,武王此时的分封,都仍然是在部落制范围内的分封,是文王时代就已经开始的、在扩张过程中的分封。显著的标志有二:一是将“殷之余民”仍然封给了商纣王的儿子,武王的弟弟们实际权力可能很大,史称“三监”,但制度位置只是“相”;二是武王完事以后 “罢兵西归”,仍然回到了自己部落的土地上。概括而言,武王伐纣并没有破坏传统的部落所有制。

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在秦始皇之前第一次破坏了传统的部落所有制、将华夏民族社会推进到诸侯制阶段的是周公。推动他这样做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王位继承这个老难题。

在周部落范围内,这个老难题在古公亶父的时候就比较明显了。

古公亶父是周部落的早期领导人(部落首长、王),周文王的爷爷:

古公亶父复脩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於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翻成白话是:

古公亶父继续后稷、公刘的事业,做了许多好事,部落的人都拥戴他。薰育、戎、狄族人来进攻,为得是获得财物,就给了他们。过后又来进攻,想要获得土地和人民。人民都很愤怒,要武装对抗。古公说:“人民拥立君主,是让君主为他们谋利益。现在戎狄来进攻,是为了得到土地和人民;人民属于我和属于他们,有什么区别呢?让人民为了我而去打仗,那等于是杀了他们的父子以做他们的领袖,我不忍心那样做。”于是就和自己亲近的部属离开豳地,渡过漆、沮二水,越过梁山,定居于岐山下。豳部落所有的人扶老携幼,全数又都归附古公于岐山下。其他部落的人风闻古公仁爱,也多来归附。这时,古公扬弃狄戎的习俗,营建城池宫殿房屋,将人民分邑落居住。人民都歌颂它,颂扬他的德业。

古公亶父认为,“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

这个古公亶父,并不把民看作自己的附属品,能够承认民的独立性,这样的胸怀真是不得了。在我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上,这样的君王似乎绝无仅有,大多数都是把民看作自己家的财产,用各种各样的手段严格管理、一个也不许跑掉。后人可以在几乎所有君王的言行当中或多或少、或轻或重、或长或短的看到民的位置和作用。但那是以民为本,是以属于我的民、依附于我的民为本,和以人为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体系。古公亶父的观念中,或就潜藏着中华文明最珍贵的基因,或就是以人为本的最基本的渊源。

古公亶父虽然胸怀宽广,继承问题对他也仍然是难题。他有三个儿子,说是小儿子有种种成为圣王的迹象,或也可能是像所有的父母一样喜欢小儿子也未可知。总之,他很明确的表示出了传位给小儿子的愿望。史书上说,他有两个愿意委屈自己而成全父亲的好儿子,跑到蛮荒之地的南方“纹身断发”作了“野人”,等于把王位让给了弟弟。可是,在三千多年前的社会条件下,一口气从陕西跑到江浙一带,且再也未回来,是礼让还是逃亡呢?实在难说啊!

周武王伐纣胜利之后很快就去世,继承成为周公面临的主要难题。他尽管没有敢直接当王而只是摄政、辅助成王,但还是立即遭到了弟兄们的强烈反对。

文王的另外三个儿子、武王和周公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他们与两位远走蛮荒之地的伯父不同,他们不仅有血缘上的权力,更有政治上的权力。武王对三人的安排表明,他们又一定是在伐纣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将领。打江山时的功劳,这是坐江山时最重要的政治资本。所以,他们不仅没有向两位伯父那样礼让或是逃亡,而是毫无禁忌、不惜和商纣王的后裔武庚、禄父以及东方诸部落联合起来兴兵造反、发动叛乱,要讨个公道。

于是,武王的弟弟们打起来了。以周公、召公为代表的统治者为一方,以管叔、蔡叔、霍叔为代表的造反者为一方。传说中文王的儿子很多,其余的儿子们应该也分拨参战了,只是没有留下名字而已。

这是一场比推翻商王朝还要惨烈的战争。时间长:一打就是三年;伤亡大:《诗经?破斧》篇有概括的记载。这是内战,不像伐纣战争其实就是牧野鹰扬、一战定天下,更不像伐纣战争那样“纣师皆倒兵以战”、“盖杀者非周人,皆殷人也”,也不像伐纣战争那样、周人居然“无立功受赏者”。

内战,对社会的破坏从来就是最深刻、最广泛的。三年战争无疑较为彻底地破坏了部落制度。尤其是中原、东方地区的部落首长们跟着造反,下场无非是或死、或降、或亡。战后这些地方的土地和人民在统治者看来,就如同多尔衮进关后认定明朝皇亲、官宦们原来的土地那样,都是“无主荒田”。这样一来,这场内战就较为彻底地颠覆了远古自然形成的部落所有制度,也就为周公解决“兄终弟及”的难题提供了条件,从而形成了对后来中原社会影响深远的宗主制基础上的诸侯制。

周公大获全胜后的分封本质上是论功行赏,但又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大锅饭,否则还会有人觉得不公道带头闹事。这一次分封后形成的较大的诸侯国,大概有50——70个的样子。原来周部落的成员,全部成了贵族——天子、不同等级的诸侯、大夫,包括那些手持长矛在战车上冲锋陷阵的战士,也成为了最低一等的贵族——有自己的土地和人民的士。这样全族的鸡犬升天,除了三千年后的满族进关每个八旗兵丁都获得了一份土地外,再也没有过。

通过这样包括所有人在内的论功行赏、大规模分封,周王朝统治集团内部终于稳定下来了。

周公,在无意之间完成了一次颇为彻底的社会革命。传统的部落所有制被新兴的诸侯所有制取代了,土地和人民由原来的部落所有变成了天子、诸侯、大夫、士的贵族所有。如果用现代政治经济理论解读,就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第一次私有化。

周部落的贵族们纷纷驾着战车趾高气扬、威风凛凛、得意洋洋地到了自己的封地都才明白,等待着他们的是那些被征服的部落成员、已经属于他们的子民们普遍的“不服周”。是啊,自己祖祖辈辈开田而耕的土地突然改名换姓了,自己也突然成了别人的子民,搁谁能服呢?“不服周”,是当时社会底层的普遍情绪,不会只是在荆楚一代,只是叫法不同罢了。中原民间话语中的不服气,焉知原本不是“不服齐”?!

《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了姜子牙在自己的封国所遭遇的长期“不服齐”的困难:

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於齐营丘。东就国,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犁明至国。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人,夷也,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
太公至国,脩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

翻过来是:

武王已灭商而君临天下,封国师姜太公于齐国营丘。太公东行就国,慢慢地走,途中宿于旅店,迟迟而行。旅店的人说:“我听说时机难得而易失,你客居途中又很安心,实在不像是赴国上任的人。”太公听了就半夜穿衣上路,天将亮的时候到了封国。正好遇上莱侯率队伍来攻打,要与太公争夺营丘。营丘和莱国相邻,莱人是夷族,恰逢纣王的乱行和周初定天下,未能和集远方,所以来和太公争夺。
太公到了齐国,修治政务,依照当地风俗简化礼仪,开放商工各行业,加上鱼盐的利益,人民多归向齐,齐的地方逐渐扩大了。周成王即位时年纪小,管叔、蔡叔作乱,淮夷叛乱,乃使召康公命令太公说:“东到海,西到黄河,南到穆陵关,北到无棣,在此范围内的五等诸侯、九州方伯,若有罪,你都可以征讨他们。”齐国从此获得了代天子征讨的权力,成为大国,建都在营丘。

便是不考虑姜子牙受封的时间问题,通过这一段记载,我们仍然可以获取这样一些信息:

姜子牙最初的封地仅仅是营丘而不是后来的齐国,或者说最初的齐国仅仅是营丘而没有后来那样大的地盘;

他进入齐国很像后来的日本鬼子进村,是“悄悄的”进去的,还多亏店家提醒;

进去之后立即遭到了当地土著民的主动反抗、争夺;

经过周王朝内战后的大规模分封,他的封地才扩大为后来的齐国;

周王朝内战后,齐国内部又经过“征伐”才稳定下来。

从营丘一地到后来广大的齐国,该有多少土地和人民改名换姓?人们又如何能够服“齐”呢?

声名远播、实力强大的姜太公在齐国尚且如此,其他诸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就可以想见了。

徐喜辰教授有一段话说得很透彻,有助于我们认识当时社会:

周初的分封是一种武装驻防事业,其目的主要在于作为王室的助手,以监视被征服的各族人民,实际上它具有武装部落殖民的性质……所有新建的封国大都是以少数周族奴隶主贵族统治多数被征服族人,其土既非周人所有,其民也与周人不类,这些新来统治者的地位,如果没有坚强的武力作其后盾是支持不住的。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三卷》

在这样的时候,对于周部落的成员们、对于这些刚刚成为贵族、对于这些突然有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的幸运儿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呢?

父死子继。

只有这种办法才能把自己的权力在法律上确认下来,把受封的土地和人民一代一代传下去,世世代代坐享富贵。

父死子继,看起来解决的是继承问题,是政治制度,其实解决的是所有制问题,是经济制度。

这一点,和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诏令全国“使黔首自实田”颇为相似,且都导致了全社会的制度变革。但是,其动力不是民族、国家利益仅仅是本部落(封国)的利益,不是为变革制度而变革制度,仅仅是当时政治的需要。

于是,“父死子继”作为普遍适用——从周天子家到从战车上下来的士家一律通用——的继承办法,被全社会接受了。普遍的“父死子继”又维护了周天子的 “父死子继”。如果仅仅适用于天子一家,这办法大概不可能成为制度。

但是,且不要把周公当作一个只知武装殖民、暴力镇压的鲁莽汉子。真要是那样,他也不过就是一个早期的秦始皇、隋炀帝那样的独夫民贼,根本不会有后来那样崇高的历史地位。周公不仅考虑了周部落成员的利益,也考虑了各地土著居民的利益,最有代表性的办法是:在以商族后裔为主的鲁、卫两国“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在以夏族后裔为主的晋国“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所谓“商政”、“夏政”,应该是指这些土著居民习惯了的旧的社会管理办法;所谓“周索”、“戎索”,自然是指这些土著居民长期使用的丈量土地的方法。周公显然没有像秦始皇那样统一度量衡,而是实行了原始的一国多制。

诸侯制+原始的一国多制,这应该是周王朝能够长期稳定下来的深层原因。古话说,姜子牙兴周八百年,恐是不甚准确。真正兴周八百年的是周公,是这一套能够使所有人都各得其所的办法。

周公为人似乎也不矫情,该自己得的他也不客气。他虽然是低于周天子的执政,但有自己的封国;虽然是和弟兄子侄一样的诸侯,但又是高于他们所有人的王朝执政者,且世世代代如此——和大家一样“父死子继”。

别的贵族当然也能“父死子继”。例如,秦的首领在自己的土地和人民中间是诸侯,在周王朝的职务就只是赶马车的——那时也是比较重要的职务;楚的首领虽然扬言不在乎中原的那一套,其实还是对于自己在周王朝执戟卫士这样的职务不满意。

这种安排能够实现,主要的可能并不是周公的心计,还是缘于他的功劳最大,且又提出了“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使所有周部落成员都能世世代代坐享富贵——真正功德无量啊。

周公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好名声,应该是从这时开始而延续下来的。所不同的是,当时的人们赞扬周公是为了实惠,后来的人们则是为了理想或只是人云亦云。

对“父死子继”的如此解读,是笔者研读古代史的重要心得之一。希望能够听到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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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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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嫡长子继承制是对“父死子继”的补充完善,既标志诸侯制权力继承办法的成熟,又孕育着诸侯制的灭亡,然后作为制度遗产成为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

王国维先生认为,周朝确立了传子之制,这无疑是较为客观的。但总体看,似不够稳定。春秋无义战,许多就是因为“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的矛盾打起来的,甚至形成大规模内战以至“世界”大战。

“父死子继”作为基本准则存在显而易见的缺陷。王的儿子那么多,总会打起来。儿子们各有各的娘,也会打起来。更有些王和王后偏爱某个公子,还有不少王和大臣决心要“立贤”、要选个好公子继位,这些做法恰恰是挑战君王制度的本质——如果别人家的儿子比君王家的儿子更贤,又该怎么办?“立贤”,注定会引起长期“内战”。翻开我们的史书,就能撞上这样的事情。直到后来的君主制度就要寿终正寝的时候,康熙皇帝仍然顽强不屈决心要选一个好皇子继位,一而再、再而三的废立,结果导致大规模父子相残、坏了一世英名。

“父死子继”的缺陷,很快就表现出来了。《史记》有专门记载的春秋时主要的诸侯国家,除燕国不能肯定之外,其余全数曾经因为王位继承问题陷入过内乱。

例如吴国。

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馀祭,次曰馀眛,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於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王诸樊卒。有命授弟馀祭,欲传以次,必致国於季札而止,以称先王寿梦之意,且嘉季札之义,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至焉……王馀眛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於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馀眛後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馀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国,光父先立。即不传季子,光当立。阴纳贤士,欲以袭王僚。

翻成白话是:

(第十九代吴王)寿梦有四个儿子,长子叫诸樊,二子叫余祭,三子叫余昧,四子叫季札。季札很贤能,寿梦想传为给他。季札谦让不肯接受,于是才立长子诸樊、代理行事主持国政……(后来诸樊继承了王位)去世的时候遗命传位给弟弟余祭,想顺着兄弟的顺序传位,一定要将王位传给季札为止,以符合先王寿梦的心意,并嘉奖季札的节义。兄弟们都想这样做,最终把王位转给季札……余昧(继承了王位)去世之前想要把王位传给季札。季札避让而逃。于是吴国的人民说:“先王有遗命,哥哥死了弟弟继位,一定要传位给季札。季札现在让位而逃,而余昧是最后继位为王的,现在死了,应该立他的儿子。”于是就立余昧的儿子僚为王……公子光这个人是诸樊的儿子。他一直认为自己的父亲有兄弟四人,应当以顺序船尾给季札。季札既然不愿意接受王位,而光的父亲先于其他兄弟继位,现在既然不能传位给季札,光就应当继位。于是就暗中接纳贤士,想要暗中刺杀吴王僚。

后来,公子光交接勇士专诸杀了吴王僚,自己继承王位,便是吴王阖庐。阖庐的弟弟又借机自立,兄弟两人又打了一仗。吴国后来虽然称霸一时,且败象已显。

例如齐国,多次因继位发生内乱,最典型的是大名鼎鼎的齐桓公死后停尸在地,五个儿子束甲相攻:

桓公病,五公子各树党争立。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宫中空,莫敢棺。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尸蟲出于户。十二月乙亥,无诡立,乃棺赴。辛巳夜,敛殡。

桓公十有馀子,要其後立者五人:无诡立三月死,无谥;次孝公;次昭公;次懿公;次惠公。

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诸侯兵送齐太子昭而伐齐。齐人恐,杀其君无诡。齐人将立太子昭,四公子之徒攻太子,太子走宋,宋遂与齐人四公子战。五月,宋败齐四公子师而立太子昭,是为齐孝公。宋以桓公与管仲属之太子,故来征之。以乱故,八月乃葬齐桓公。

翻过来是说:

齐桓公病了,五个儿子各自树立党羽争夺王位。等到桓公去世,就互相攻打,以致宫中空虚,没有人敢收殓桓公入棺。桓公的尸体停在床上六十七天,尸体上生出的蛆虫都爬到门外去了。十二月九日,无诡即位,才收敛桓公。十五日夜间,大殓停柩在堂。

桓公有十多个儿子,先后继位的五个。无诡继位三个月就被国人杀了,没有谥号;接下来依次是孝公、昭公、懿公、惠公。

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领诸侯部队护送其太子昭回国而伐齐。齐人恐惧,杀了无诡。五月,宋打败了齐国四公子的部队而立太子昭为国君,是为齐孝公。宋国是因为桓公和观众曾经将太子托付给他们,所以才来征讨。因为内乱,直到八月内乱平定后才安葬桓公。

例如晋国。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於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於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子鳝代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鄂侯二年,鲁隐公初立。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闻晋鄂侯卒,乃兴兵伐晋。周平王使虢公将兵伐曲沃庄伯,庄伯走保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子称代庄伯立,是为曲沃武公。哀侯六年,鲁弑其君隐公。哀侯八年,晋侵陉廷。陉廷与曲沃武公谋,九年,伐晋于汾旁,虏哀侯。晋人乃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

小子元年,曲沃武公使韩万杀所虏晋哀侯。曲沃益彊,晋无如之何。晋小子之四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杀之。周桓王使虢仲伐曲沃武公,武公入于曲沃,乃立晋哀侯弟缗为晋侯。晋侯缗四年,宋执郑祭仲而立突为郑君。晋侯十九年,齐人管至父弑其君襄公。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於是尽并晋地而有之。

这一段挺长,也翻一下吧:

晋昭侯元年,封文侯幼弟成师于曲沃。曲沃的面积比翼还大。翼是晋君的都城。成师封于曲沃,号称桓叔。靖侯的一个旁系子孙栾宾为桓叔之相。桓叔时年五十八岁,推行德政,晋国的百姓都来归附他。当时就有贵族感叹说:“晋国的祸乱将从曲沃发生了。末梢大于根本,又得民心,不作乱还等到何时呢?”昭侯七年,晋国大臣潘服弑其君昭侯而迎接曲沃桓叔。桓叔准备进入晋国都城,晋人起兵攻打,桓叔失败返回曲沃。晋人于是拥立昭侯的儿子平继位,称为孝侯,并杀了潘父。

孝侯八年,曲沃桓叔死了,其子鳝代桓叔,称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复起而攻庄伯,庄伯又返回曲沃,晋人再立孝侯之子郄为君,成为鄂侯。鄂侯二年,鲁隐公初立,鄂侯六年去世。曲沃庄伯听说鄂侯死了,又起兵攻打晋都。周平王派虢公带兵攻打曲沃庄伯,庄伯返回保曲沃。晋人又拥立鄂侯之子光为君,称为哀侯。哀侯二年,曲沃庄伯死了,其子称代庄伯而立,称为曲沃武公。哀侯二年,鲁人弑其君隐公。哀侯八年,晋人侵伐南边的陉廷,陉廷人与曲沃武公和谋,九年从汾水旁伐晋,俘虏哀侯,晋人即立哀侯之子小子为君,称为小子侯。

小子元年,曲沃武公派韩万杀掉俘虏的哀侯,曲沃的势力越来越强大,晋人无可奈何。晋小子侯四年,曲沃武公诱招小子,把他杀了。周桓王即派虢仲攻打曲沃武公,武公返回曲沃,虢仲即立晋哀侯的弟弟缗为晋侯。晋侯缗四年,宋国将郑祭仲捕捉,立突为郑国国君。晋侯十九年,齐人管至父将其君襄公杀死。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开始称霸于诸侯。曲沃武公攻伐晋侯缗并杀了他,将晋人所有的珍宝器物贿赂于周釐王。釐王便命曲沃武公为晋国之君,列为诸侯,从此将晋国所有的土地合并管理。

再要举例,这一节就太长了,也没有必要。可以这样总结,春秋时的内乱,王位继承是普遍的、主要的原因。当我们较为抽象地用一句“春秋无义战”概括的时候,可以认为他们都是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而无理取闹,如果走进他们的世界就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理直气壮。同一件事情双方都理由满满的时候,一般来说就是办法有问题。

于是,人们开始补充、完善“父死子继”的继承办法。

在长期实践中,人们终于筛选出了嫡长子继承制。对这个办法的解读,还是古人留下的这两句话贴切:

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

因为都是君王的儿子,所以不能根据年龄排队,只能根据母亲的身份等级——皇后、皇贵妃、皇妃、一般嫔妃直至一般宫女——这样的顺序来排队。皇后的儿子称为嫡出,这个办法就叫做嫡长子继承制。其余的儿子俱为庶出,但庶出也自然依据母亲的身份有明确的高低贵贱之分,以尽可能的避免打架。其中原因,主要的不见得是皇帝自己要把儿子们分出三六九等来,而是他的一大群老婆本身就是分等的。这样的制度安排,就是很符合君主政治的道理了。

母亲身份等级相同的时候,例如都是皇后的儿子,那就只能以年龄排队了。

年龄相同——皇帝的某个老婆生了双胞胎、且都是弄璋之喜——那就只能选择贤能了。

年龄相同又同样贤能的,那就只能交给老天爷了——占卜决定。

君王不能选立自己喜爱的儿子,大臣不能推举自己亲近的皇子。

无论贤愚不孝,只要是皇后的大儿子,就是第一皇位继承人,其余依次排队。

这就是嫡长子继承法,把皇位继承问题完全制度化了。

这个听天由命的基本办法,以其唯一性的优势,保证了“家天下”的权力稳定,又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可能的纷争,皇帝少了苦恼,大臣少了担忧,国家少了动乱,显然是个成熟的技术,是在当时条件下的最合理选择。

大概到战国后期,这个办法就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

秦始皇死前给大儿子扶苏的遗诏是这样一句话:

与丧,会咸阳而葬。

翻成白话是:

参加我的丧礼,回来咸阳和大家一起把我埋了。

其中并没有将皇位传给扶苏这样的字眼。或许就是因为,这在当时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例如重要的当事人之一胡亥,就是这样理解。

秦始皇死后,赵高蛊惑胡亥改诏篡位时,胡亥就很明确地表态说:

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譾,彊因人之功,是不能也;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身殆倾危,社稷不血食。

胡亥显然认为秦始皇时要将皇位传给扶苏的,足见这个基本办法在当时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不过,这个胡亥真算是一个说得明白、做得糊涂的。

所谓社会共识,是指这个办法并不仅仅适用于周天子一家,也不仅仅适用于各路诸侯之家,而是包括大夫之家、士之家都在内的,是全社会普遍适用的办法。天子的天下靠这个办法传承,士大夫的一亩三分地也靠这个办法来传承。这就是所谓宗法。以周公为代表的一批先哲们就是用这个办法,打造了一个庞大的、等级森严的宗主社会。

这个办法既标志诸侯制的成熟,又孕育着诸侯制的灭亡。

这是一个不断加速度向下裂解的办法。

这个办法最基本的、主要的、不仅不能消灭而且无法规避的敌人是人口的自然繁衍。

大大小小的贵族们可以不把被征服部落的庶人、野人、隶臣妾等等当人看待,但自己的后代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贵族们坐享富贵、饱食终日,繁殖能力大都特别强,在纵情淫乐的同时,也就为自己出了个最大的难题。

对于这个日益扩展的难题,不能向上寻求解决办法,也不能横向寻求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从周天子到士大夫,谁也没有能力传给自己的儿子们一个比自己更高的位置,和自己平行的位置也就自己屁股底下那么一个,只能传给一个儿子,其余的,只能向下分解。天子的儿子,除了一个继位为天子之外,其余的只能向下、成为一个公国的国君;诸侯的儿子,除了一个继位为诸侯之外,其余的也只能再向下、成为一个大夫之家的家君;大夫的多数儿子们只能再向下成为士;士的儿子们再向下就成为庶民了。

从贵族阶梯上跌落下来的贵族后裔们都有一个颇为痛苦的经历。在未成年的时候,他们都是肉食者,锦衣玉食、坐享富贵,成年以后多数人的社会地位都会突然向下,最终先后都会成为需要自谋生路的平民百姓。百姓这个贵族的称谓,就是在这样的自然分裂过程中,终于成为平民的总称。这一大批曾经拥有、又不幸失去的人们,带着强烈的不满情绪、带着对这个制度不合理之处的深刻了解,渐渐成为一个越来越来庞大的持不同政见社会群体。

这个群体和被征服部落的庶民、野人相比,虽然已经没有制度上的特权,但且享有惯性的政治话语权。作为和贵族有或远或近血缘联系的群体,个别统治者、例如周厉王曾经想要剥夺他们的话语权,有些统治者、例如子产,认为这是不能剥夺的权力,多数大概是没有想到剥夺他们的权力。待到这个群体越来越大、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地利用这种权力参与社会政治的时候,这权力已经无法剥夺了。

于是,贵族后裔们和最底层的贵族们越来越多地冲上原来贵族独霸的政治舞台。他们第一次成功的政治行动,可能就是公元前841年把天子——周厉王——赶下了台。随后就目不暇接了,把井然有序的贵族社会搅了个乱糟糟。提出理论的是他们,就是至今仍然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渊源和基本组成部分、至今仍然令炎黄子孙自豪不已的百家争鸣。付诸实践的还是他们,就是至今仍然是中国历史最为绚烂多彩一页的春秋战国政治。他们,最终成为了春秋战国乃至秦汉之际政治舞台上的主角。他们是成汤、文武那样的第一批革命者之后,中国历史上第二批革命者。他们是不合理的贵族世袭制度的最先的、最伟大的革命者。古代社会,就是通过他们的努力,由宗主社会进步为君主社会、由贵族政治进步为官僚世族政治。从孔孟到董仲舒、从鲁仲连到田横、从张良到韩信,就是这支队伍中的佼佼者。他们成为了中国历史天空中最为耀眼的星辰,长久的辉映着炎黄子孙。

战国时候的中国社会,其实已经是君主社会了。也就是说,嫡长子继承制这个颇为成熟的政治技术手段,作为领主社会以惨烈的巨大代价换来的基本办法,作为一种政治遗产,被君主社会继承下来了。但是,仅仅适用于君王的继承。贵族独霸的世卿世禄的官制已经被面向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各阶层的各种各样的选举制度、最终被科举制度取代。这是中国的君主制度和一般君主制度的主要不同。也就是说,中国特色,最少是从这个时候就形成了,只是我们注意到了没有的问题,不是后来才有的。

东西方的君主制度有差异,却不约而同都选择了嫡长子继承制这个基本办法。一些保留了君主的国家,现在也还在非常认真地据此排定继承顺位,并且公之于众。那其实是依靠社会公众的监督,以避免有继承权的人们打起来。大家都明白,仅仅依靠有继承权的人们自己互相监督,那就等于是放纵打架,一定是拳头大的人说了算。

可见,实现君主政治的基本主张——家天下、把权力传给儿子——的基本办法不止一个,区别只是技术性的不同,绝不是政治主张的不同。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办法,也不是完全合理、没有缺陷。皇帝的兄弟们和非嫡长子们肯定会有意见。他们在血缘上、在政治上原本都是有继承权力的,这个办法一经确定下来,自己的权力就作废了,可能为君的人因此就只能为臣、就得给别人磕头了,哪能没有意见?!有意见归有意见,可以提;遇到适当的时机,甚至可以一试身手。但是,不能说只有兄终弟及才是君主制,也不能说只有谁抢到手就是谁的才是君主制,更不能说嫡长子继承就不是君主制度,尤其不能说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反对君主制度。

家天下这一政治主张在技术上成熟的过程表明,任何政治主张都有一个最适宜的、最能体现其本质要求的基本办法,在没有找到这个办法之前,这种主张就是还没有真正成熟。

我国的君主政治就是带着这样一个成熟的政治技术手段掀开了自己的历史。但是,2132年来,皇位继承仍然是君主政治这一出大戏的主要情节。从下一节开始,分类讨论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看看皇位继承背后的君主政治和君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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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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