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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评论]建筑抗震标准应当提高还是应当降低?

[焦点评论]建筑抗震标准应当提高还是应当降低?

建筑抗震标准应当提高还是应当降低?


宋公明


这次地震,倒了这么多房,死了这么多人,特别是倒了大量的学校,死了大批的中小学生,让他们的亲人悲不能忍,痛不欲生。那么今后建房,特别是建学校,抗震标准当然应当要提高啦,怎么能降低呢?


抗震标准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造价的全面变动,更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有必要加以认真的讨论。


如果震中地区建筑物全部垮塌,那么说明无论如何设防,无论质量如何好,都无法抵抗地震的破坏,那么我们无话好说,抗震标准只能提高。但是震中地区的房子并没有全部垮塌,据报导,捐失最严重的北川市,老城倒塌80%,新城倒塌60%,说明还有2成到4成的房子没垮塌。从已公布的影像看,震中汶川县也有一些没有垮塌的房子。那么这就有分析的必要了。


对于倒塌的房子,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选址不当被塌方泥石流破坏,可能是因为没有设防或设防等级不足,可能是因为施工质量不好,可能是因为使用不当或改变了原有结构,可能是因为年久失修,也可能是因为地震烈度太大无法避免,总之,可能性太多,一时也无法说得清楚。


但是在震中地区未倒塌未破坏的房子就不一样了,可能性只有两种,一是因为房子的质量确实很好,抵抗住了地震的破坏;另一种可能就是特别幸运,所处位置是震中区的安全岛,没有受到或只受到很小的地震波影响。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可能。因此我们可以对没有破坏的房的子进行分析。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引起广为关注的北川市刘汉希望小学。


根据网上已经披露的信息看,刘汉小学处于受地震破坏最严重的北川市,但是该小学几乎没有受到捐伤,学校师生也无一伤亡,因此被认为是地震中的奇迹。


是这个小学有什么特殊吗?这个小学是企业捐助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20多万建起来的,教学楼单方造价仅400元/平米。始建于1998年,建成于1999年。教学楼建筑形式同样采用了被某些专家认为抗震性能不好的外廓式砖混结构,正中还有一片玻璃幕墙,而且还是一幢孤立的建筑,前后左右没有可以依托的其他建筑。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小学毫无特别之处,造价不高,结构形式也不特殊,使用年限也不算短。按常理推断,该建筑的等级不会超过乙类,抗震设防标准不会超过七度。那么在如此强烈的地震中为什么没有破坏呢?只能说是因为质量比较好。对于这个例子来说,地震的震级和烈度修改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震级和烈度改得越高,说明这幢房子越是结实。


那么是不是因为这所小学恰好没有处在地震断裂带上,因此所受的地震波影响较小呢?这是某些专家的说法,也确实是某些人的希望。但是事实是不容置疑的,地震中幸运未受到伤害并成功出逃的该小学师生最有发言权,他们确实感觉到了强烈的地震;而与该幢楼相距不远倒塌了的房子也可以作证,并非是因为没有受到强大地震的光顾。还有与刘汉小学同样没有在地震中倒塌的其他五所小学可以做证,这不是偶然的运气。如果再不服气,可以把此幢楼做为样板,做一个模型,放到震动台做实验,同时把倒塌房子的原型也做成模型相对照。不知敢不敢?不敢面对事实,一味强调客观原因,如果说这是愚蠢,那也是专家级的愚蠢。


如果经过分析以至于科学实验,证明刘汉希望小学确实是因为质量较好而经受了这次强烈地震的考验,那么为什么不以这个小校做抗震的标准呢?那些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专家们是不是就可以不要费心去修改什么抗震标准了?不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在地震中屹立不倒的事实还不能证明这个标准的可靠性吗?这个事实也证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如此说来,七度设防的标准,施工质量较好,就可以抵抗地震烈度11度的地震了?那么抗震标准岂不是不需要提高,反而可以降低了?


这个话要看怎么说了。在下只是说可以按刘汉小学做标准,而没有说要降低抗震标准。当然,在下说了也不算。但是万一真的降低了抗震标准,而下一次地震又损失惨重,岂不是要找在下算帐?就是听了你的话,这下你死有余辜了吧?所以在下不说降低抗震标标准,而只是说要以刘汉小学做标准,这个标准并非是降低,也是不是提高,而是另一个意义的标准,那就是做人标准,廉洁的标准,道德的标准,良心的标准。如果没有这个标准,那么抗震标准无论多高,也`是没有用的。借地震而哄抬抗震标准,只会造成工程造价大为增加,而腐败更加严重,偷工减料更加无忌,工程质量却不一定会提高。而刘汉小学的标准,说起来并不高,也不难做到,但那些以自私为信条只要不犯法什么都能干的精英们,也许永远也无法达到。


建筑抗震标准到底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所以不倒,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是豆腐渣工程,而是当代中国建筑产业当中的一个另类!!!
方向,位置,建筑形式,工程质量,地基状况...等一系列因素影响着,不好说
学校楼房倒塌有一定客观原因!也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一直以来,学校建筑都是属于教育系统,归教育系统管。特别是那些属于郊区、郊县的学校,有新教学楼要修建,一般都是校长的舅子、老表来承建!就算是通过招投标,那很多也是暗箱操作,谁那么傻?有钱不赚呢?现在小红包漫天飞,大红包随时送!建议立法:学校新修建筑,校长直接负责,使用期内终身负责!如发生地震之类,属于主观因素,死亡3人以上,直接找主要负责人,立即死刑!看以后还有学校楼房倒塌现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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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修建筑,校长直接负责,使用期内终身负责!如发生地震之类,属于主观因素,死亡3人以上,直接找主要负责人,立即死刑!看以后还有学校楼房倒塌现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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