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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还电动车和钱不成,反被说成我欠他们钱

催还电动车和钱不成,反被说成我欠他们钱

我是外地的,在山东潍坊寿光市工作。因为我的出租房到期了,还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就把电动车,被子,购买电动车的发票,放在一个朋友的出租房里,他说借骑几天,我就把钥匙给他了,后来去要回电动车的时候,他说骑回家了,要了好多次都没要回来。昨天晚上去圣城派出所报警了,今天下午派出所去人解决的时候,他们说我欠他们一千块钱,还把电动车发票给他们做抵押,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他们解决不了这个事情,要去法院解决。刚才去查了一下,不足3000元的纠纷,法院不受理。
   我有2个录音文件,里面的内容都是他们说,明天就回家把我的电动车骑回来还给我,可是很长时间都没还给我。
   听说,就算我去法院解决,时间会很长,因为工作关系,也没有时间等,诉讼费也很多。
    当时报警了,公安局里的人说是经济纠纷,让我找法院,司法局也让找法院。因为工作的关系,没时间去法院,在寿光网上向法院咨询了,一直没有通过审核,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请问我到底该怎么解决啊?实在是很生气!!
    请问发票能不能作为我欠他钱的凭证?如果那样的话,我也把别人的东西借来,说他欠我钱,不给他,同时经常把存折给我,让我去银行代他取工资,我也可以说成同事欠我钱,把存折给我作抵押?我到底该怎么办啊?应该找哪些部门解决啊?问题不大,但是很气人,当时想杀了他们的冲动都有!实在是受不了这口气!!
    哪位高人帮我想想办法啊,我不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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