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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见义勇为”者主持公道,别让英雄落泪

谁为“见义勇为”者主持公道,别让英雄落泪


晚上看《今日说法》,才知道河南又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案件。说是白朝阳和几个知情市民“扭送”一个倒卖雷管的通缉犯刘进学,然而通缉犯却因病意外死亡,就因为这一意外死亡,白朝阳和这几个市民却被判处了11年和10年的不等有期徒刑。
要是协助警方扭送通缉犯,却不小心因为通缉犯犯病死亡,那么作为见义勇为的市民却要坐牢,不知道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是不是抓坏人,还得先问,“你有病吗?”然后才能抓啊!真是太有意思了!
感觉就像当年成都的张德军案一样,做好事却沾上刑事责任。好在张德军,最后被判为无罪。同样是协助警方扭送坏人,白朝阳这案子就显得有点不可思议,为什么监狱不让采访当事人白朝阳!疑惑!!
现在这个社会,能这样做的人确实不多了。现在很多城市,对于公民举报、协助警方破案,抓犯罪嫌疑人都给予了重奖,就算是这样,也很少有人去举报,去协助。这下倒好,已经确认他们扭送的是通缉犯,只是扭送发生了意外,并不是故意去令嫌疑人致死,但是还是被判刑了重型。
呵呵,不仅要问一句,难道发生意外就要由“见义勇为”者承担吗?这不是纵容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吗。不知道谁能为“见义勇为”者主持公道,如果没有人给这些“英雄”主持公道,恐怕以后再没有人愿意去行使扭送权利,即使是公安机关再用重奖来刺激。道理很简单,谁也不愿意在扭送过程中,好端端地背上个“非法拘禁”或者“故意杀人”的罪名。
根据刑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扭送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这说明,扭送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而所谓的“非法拘禁罪”则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从《今日说法》中,看出白朝阳与刘进学有些私人恩怨,这个对白朝阳有些不利,但是在扭送的过程中,白朝阳并没有参与整个事情。而且扭送的是在逃的通缉犯,属于被扭送的对象,符合扭送的条件,况且,白朝阳在扭送前一直与公安机关保持着联系,这种行为根本不属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扭送的过程中也没有进行暴力,而且目的是把犯罪嫌疑人交给派出所,只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因心脏病突发,才导致死亡。
如果仅仅以扭送过程中发生“猝死”等意外事件,就判决扭送行为是“非法拘禁”,那么,一个可想而知的事实是,每个公民都不敢行使扭送的权利。因为,每个公民也无法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心脏病等疾病,是否会因为扭送惊吓过度而死亡,为了不让自己卷入刑事官司之中,最理智的方法就是看见通缉犯,就当没有看见一样,不去见义勇为。
这样造成的局面就是,当大街上,有人被抢、或者被坏人追杀,受害者大呼“救命”,请求旁边人抓住歹徒时,旁边的公民个个置之不理、袖手旁观,要不就是在边追赶时边喊,“你会不会猝死啊?”
我不知道是不是法院故意疏漏了案件的重要情节,还是公检法机关真的那么弱智,我只是觉得判处白朝阳等四人非法拘禁罪真的匪夷所思。当然,我并不是说,公民在扭送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伤害或者死亡都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比如在扭送中不是为了抓捕必要而进行搏斗而是故意殴打犯罪嫌疑人。
根据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受到殴打和搏斗,所以个人觉得这个案子确实有点离奇。呵呵,或许不离奇,就上不了《今日说法》了。期望早日查明真相,还“见义勇为”者清白,否则以后谁还敢去做好事?何况这几年凡是做了好事的,都没有好下场!!
《今日说法》的视频: 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71049685438886
河南爱出这怪事,如果赵作海杀的人,没有复活,估计赵作海就得做下去了。
虽然白朝阳做的有些不对,但是感觉那个人是意外死亡,判的这么重,确实有内情。
现在谁还做好事,没有人做了。做了好事,就脱不开身了,就等着坐牢,赔钱吧。赖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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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愤怒,就算他们有私人恩怨,但是刘进学是通缉犯,抓住通缉犯并没有打,而是要送公安局,只不过意外死亡,所以这个判的确实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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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时代,出现扭曲了的法官,同样会出现扭曲了的判决!是正义的失败,更是国家的悲哀!通缉犯们放心了,人民群众的天罗地网终于不存在啦,谢谢啊河南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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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孩被小偷暴打一案,因围观的群众无一人上前阻拦,引起了舆论的公愤!我看后也相当气愤!"可当我看到河南四公民被判刑后,如果我今后遇到以上如此情况我是不会管了!唉!中国的法官啊!你学西方的好的东西,可偏偏学一些助纣为虐的一些东西,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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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希望司法界能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永远不要再有类似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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