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拆迁纠纷的背后

拆迁纠纷的背后

拆迁纠纷的背后
发布时间:2008-12-15 08:31:18 来源:记者观察 作者:郑旭
拆迁方涉嫌非法拆迁,拆迁户为维护自己的房屋产权利益意图自杀?谁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均衡利益?
拆迁纠纷的背后

□ 本刊记者   郑旭 杨明玉 发自黑龙江鸡西

    2008年10月10日正午临近,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山社区居民刘玉清与在现场的百余名法警对峙了28小时后,点燃手中的汽油瓶,意图自杀。后被在场的119、120救下。   
    “老刘之所以这么‘折腾’,其实就是想让政府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一位目睹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并与刘玉清相识多年的老者说。
西山社区的“钉子户”
    刘玉清企图自杀的消息很快不胫而走。事发后的第三天,记者一行赶到鸡西市。
    在事发地,社区居民普遍认为,有两个原因直接导致了刘玉清这一极端行为的发生:首先,鸡西市根据规划要求,对“西山”进行棚户区改造,1596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被划为改造范围,需要动迁。但刘玉清等13户居民认为鸡西市个别职能部门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始终拒绝搬迁。

    其次,事发当日,鸡西市动迁办公室(下文简称市动迁办)工作人员要对刘玉清的房屋实施强制拆迁,此举激怒了刘玉清,于是攀爬至自家屋顶决定以死换取自己应得的补偿。
    事发当天,居民徐亚军、温淑梅都在现场,他们和刘玉清一样也是至今未搬迁的13户西山居民之一。
    54岁的温淑梅,原居住在“军转楼”一层101室。2006年3月以后,动迁办曾多次要求其搬迁,但她认为对方补偿不合理一直未同意搬迁。最终,2007年6月27日其房屋被强制拆迁。
补偿合理不合理?
    在鸡西市动迁办记者见到了该办主任李峰,他告诉记者:2005年,按照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西山”被列入旧城改造的范围。根据动迁办的说法,这个范围被圈定在鸡冠区幸福路以北、红十字医院以西至汽车公司、富强路以北120米内,并在这个范围内建设鸡西市西山小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而根据这一工程需要,需拆迁1596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动迁面积为126505平方米。而拆迁方则是鸡西市鼎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
    但部分西山居民迟迟不愿搬迁的原因,不仅是他们认为拆迁方“鼎信”在安置补偿等方面做得不合理,还因为“鼎信”还未履行安置补偿协议。
    至今未签订拆迁协议的徐亚军说:“按市场比对法评估,这里的平房当时780元/平方米,最少不应低于拆迁方设定的981元/平方米的回迁价格才合理。楼房应该是1650元/平方米,但现在才给评估1300元/平方米。平房当时房改价格是130元/平方米,楼房房改价格高达1000元/平方米,回迁时平房、楼房同样一米顶一米,严重有失公平。”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部分未搬迁的居民是因为不能“回迁”而不愿搬迁。居住在西山社区建安小区“军转楼”的温淑梅说,他们的的房屋价格接近3000元/平方米,而拆迁方安置的地段才1350元/平方米,不能回迁就造成了损失。
    其实,在涉及的1596户中,绝大部分与“鼎信”签订了协议,并得到了“鼎信”为其新建的安置房的钥匙。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住户抱怨入住安置房后,烦恼不断。
    王岚(化名)原是西山社区富强小区的居民,在签定拆迁协议后,所住房屋于2006年3月被拆,次年10月回迁至安置新楼。但入户前,物业部门强行收取了她2168元的煤气配套设施费。王岚认为,《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规定》 以及鸡西市物价局、工商局、房产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即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的通知》均有明确规定,对城区改造中的拆迁仍实行安置补偿的,开发商与动迁户在拆迁时,确定补偿价格中应含有各种配套费和材料费,新房交付使用时不得再向动迁户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不仅如此,物业部门联手开发商对拆迁回迁入住时采取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不让入户的做法,收取了她500元钱。
而安置房的质量问题,是让回迁居民最为担心的。在富强小区的几栋安置楼里,记者看到,部分建成仅一年的楼房外墙体墙皮已经脱落,里面的保温材料清晰可见。而在12楼2单元的一户居民家里,客厅地面已经完全塌陷,深度达30公分。
“鼎信”拆迁是否涉嫌非法?
部分拆迁户向记者反映,市动迁办在对拆迁方“鼎信”提交的资料并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便颁发了《拆迁许可证》。同时指出“鼎信”无搬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有违法之嫌。
    对此,记者在市动迁办进行了核实。该办法规科科长张家玉为记者提供了“鼎信”公司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复印件。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记者看到,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间,该公司先后从鸡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鸡西市规划局、鸡西市国土局、鸡西市财政局、鸡西市动迁办等部门获批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固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安置资金证明以及拆迁许可证。
    但记者发现,市动迁办为“鼎信”批办的拆迁许可证日期是2006年3月3日。而由“鼎信”公司制定的拆迁方案日期是2006年3月6日。也就是说,动迁办只是在“鼎信”公司提交了四个文件之后,就为其办理了许可证。
    对此,动迁办法规科的张家玉解释,是该办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认为“鼎信”公司制定的拆迁方案有问题,责令其重新制定。所以拆迁方案日期是2006年3月6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在第二款同时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即便是责令“鼎信”重新制定,《拆迁许可证》的办理也应按期延后。如果“鼎信”依旧拿着2006年3月3日的《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是不是说明在历时32个月后的拆迁过程中,均是违法行为呢?
选自(百度)记者观察、鸡西拆迁、鸡西动迁。
“没有不讲理的老百姓,只有不作为的干部”
我们老百姓已经3年无家可归了,为什么就没有人来管呢?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也“鞭长莫及”吗?我们被逼迫的流离失所,上访了三年还感动不了鸡西市的“上帝”们!
中央的“两会”胜利闭幕,我们黑龙江省鸡西市老百姓的事情咋就没人管呢?
“民生问题、住房为首”李克强指出
两会精神是:“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
鸡西市代理市委书记最近讲话说的非常好: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惩办腐败分子。
我们天天讲,“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既然如此,不动真心情、不下真功夫,何以承载大事?何以托起蓝天?何以完成使命?
此文已上榜请看人民网、反腐、热评排行榜第二名
举报线索回复情况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依法作出处理的实名举报,由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答复。
返回
曝光官员劝拆录音:在中国你说不拆那就拆
沈阳有位老*员.儿科专家.中国医科大学教授.72岁古稀老人袁壮,他给国家主席写信,反应沈阳强制拆迁民房的14种手段,他最后一段话告诫主席,直得大家深思,他说:"我曾 经历过”日伪”.”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亇朝代,从没有见过如此野蛮的手段,强盗式的拆迁,沈阳市政府及沈河区政府对[宪法]. [物权法],”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视而不见,在”权大于法”.“政府与民争利”的思想指导下,置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市领导亲自挂帅,公然违法违规,采取14种不法的手段,强制拆迁,这与”土匪下山抢劫”有何区别?! 作为一名老*员,我不能不提醒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土匪抢劫式的拆迁, 拆掉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房屋,更是拆掉*的执政基础,” 因此,我不仅为老百姓的利益担心,更为党和国家的前途 .命运担忧。
黑龙江省鸡东县飞机场征地严重侵害农民的利益
尊敬的中央省市各级领导:
我们是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程家村的全体失地农民。今天再次斗胆上书反映,在2007年10月鸡东县政府下发的宣传文件清楚这样写到文件摘要如下:
“建设机场需要征用部分农民兄弟的土地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征用土地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补偿为该耕地征用前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土资发【2000】36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鸡东地区旱田为每平方米0.75元。为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我县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土地管理法》最高倍数给予补偿,合计为16倍。市政府在其法律规定的最高安置补偿费倍数基础上又增加了5倍,这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农民生活的关怀。为了加快机场建设征地工作进度,市政府还决定,凡在10月末之前签字同意并领回补偿款的,每平方米给予0.75元的奖励,此项奖励截止日期为10月末,过期不予奖励”。
法律原则是:“上法大于下法、后法优于先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黑龙江省只是一个旧条例怎能和国家新土地法分庭抗礼呢?假如在2004年8月28日前征地,他们如此征地没有问题,但是此次征地时点在2007年10月末,他们不会连起码的时空概念都忘记了吧?
农民不是只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我们查看2004年8月28日最新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才得知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鸡东县如此公然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根本大法的目的,就是非法侵害我们农民的根本利益,拿一个99年12月28日通过,2000年1月1日执行的《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已经违时悖宪的条例来冒充国家新的土地管理法,是多么恶劣卑鄙的行径,才给我们每平方米0.75元可怜的补偿款的16倍,对此我们程家村全体失地农民无比愤慨,所以才发生了非法武装暴力强行征地的悲惨的一幕,20多村民被打抓走,七个人惨遭非法判刑,村民杨长江被非法投进监狱后,十多个罪犯轮番毒打,昏死过去再头上浇冷水,十冬腊月56岁的他被浇了56瓢冷水,现在直接导致杨长江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可怜一个生龙活虎能下矿挣钱养家糊口的汉子,给他定的罪名是“袭警”;请问那个不开警车、不着警装、不出示证件并且大打出手还要带走人家老婆,是个热血男人都不能熟视无睹。杨长江的妻子李凤华被三个不明身份的人在车里毒打20多分钟,将耳朵打失聪了。为此她在监狱里绝食7天来抗争,杨长江夫妇“荣获”了非法判一缓一的徒刑,在县电视台的实况曝光,终于圆了他们近60年的“出镜夙愿”。
首先他们用过时的条例取代新土地法,不然按照新土地法最高可以得到30倍的补偿,其次,暗箱操作不公示不说,还不听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于我们村集体经济提供征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每平方米2.15元的补偿诉求,坚决不予以采纳,转年我们程家村的土地补偿费增长到每平方米28.51元,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其三,他们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镇领导、村集体组织成员大肆挥霍土地补偿款,村务不公开,村民要求按照《村民组织法》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他们坚决不同意召开,就怕村民要求公开这笔账目,他们公款去玩乐、胡吃海塞、洗浴异性按摩、一掷千金,我们才不得不请求各级领导为我们做主,他们一个偷梁换柱我们农民的多少切身利益被严重侵害(近八千万的征地补偿款哪里去啦?) !
黑龙江省鸡东县哈达镇程家村全体失地农民
2010年4月2日敬致
楼主 黑龙江省鸡东县哈达镇机场征地侵害农民的利益
[ 感怀岁月 ]
发表时间: 2010-01-16 08:15:36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请登录强国社区——人民网参阅
总书记的讲话是与时俱进的冲锋号,广大民众希望燃起,众志成城!
在当今,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使世界刮目相看。同时,两极分化日益突出,高消费使大众心态严重失衡,执政党内出现一些腐败令人发指。一些地方仍有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商业贿赂;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奢靡之风;三公消费、楼堂馆所滥建;“小金库”等腐败。因此,“居危思安”,“从严治党”成为新时期、新形势的首要课题。
*也表明,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1 2010/01/04 09:58:56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信访局办理。
2 2010/01/05 14:24:09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鸡西市信访局办理。
3 2010/01/06 08:01:49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信访办公室办理。
4 2010/01/20 12:54:53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信访办公室办理。
答复意见书

编号:23455731264484102027
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鸡西民用机场的征地补偿方案是经过市、省两人民政府审核,并获得国家批准的,在执行过程中,我县也是按照方案执行的。 对于补偿款的支付也是按照《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执行的,故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不予支持。同时,我县对此问题进行了复查,对上访人的诉求不支持。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沈阳有位老*员.儿科专家.中国医科大学教授.72岁古稀老人袁壮,他给国家主席写信,反应沈阳强制拆迁民房的14种手段,他最后一段话告诫主席,直得大家深思,他说:"我曾 经历过”日伪”.”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亇朝代,从没有见过如此野蛮的手段,强盗式的拆迁,沈阳市政府及沈河区政府对[宪法]. [物权法],”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视而不见,在”权大于法”.“政府与民争利”的思想指导下,置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市领导亲自挂帅,公然违法违规,采取14种不法的手段,强制拆迁,这与”土匪下山抢劫”有何区别?! 作为一名老*员,我不能不提醒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土匪抢劫式的拆迁, 拆掉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房屋,更是拆掉*的执政基础,” 因此,我不仅为老百姓的利益担心,更为党和国家的前途 .命运担忧。

TOP

鸡西市代理市委书记最近讲话说的非常好: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惩办腐败分子。

我们天天讲,“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既然如此,不动真心情、不下真功夫,何以承载大事?何以托起蓝天?何以完成使命

TOP

西市代理市委书记最近讲话说的非常好: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惩办腐败分子。

我们天天讲,“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既然如此,不动真心情、不下真功夫,何以承载大事?何以托起蓝天?何以完成使命

TOP

*也表明,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1 2010/01/04 09:58:56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信访局办理。
2 2010/01/05 14:24:09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鸡西市信访局办理。
3 2010/01/06 08:01:49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信访办公室办理。
4 2010/01/20 12:54:53 您的投诉已经转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信访办公室办理。
答复意见书

编号:23455731264484102027
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鸡西民用机场的征地补偿方案是经过市、省两人民政府审核,并获得国家批准的,在执行过程中,我县也是按照方案执行的。 对于补偿款的支付也是按照《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执行的,故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不予支持。同时,我县对此问题进行了复查,对上访人的诉求不支持。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宣德天宝的签名档

TOP

拆迁!又是拆迁!不,还有土地!奋斗村的835亩!程家村建飞机场征地的剩余补偿款!
房子是什么?土地是什么?土地对于大字不识的村民意味着什么?是什么让他们甘愿倒在血泊中,甘愿手持汽油“壮烈”地视死如归?
土地是他们的命脉啊!我的官老爷,你们明白父老乡亲的底线么?

中国最受苦的是自己的农民,他们没有特长,在知识人城市人眼里没文化,素质低,可是,可是,除去少数败类,他们大多数可是朴素的五千年之中国基础子民啊!他们延续着一代又一代的朴素勤劳的思想,流淌着一代又一代老牛的血液......他们没有盼头,只有盼望温饱和家庭健康平安,而土地则是他们唯一的生命线。可是,在个别角落却发生了掐断他们生命线的事情.....

谁能帮助他们?是你?是我?还是他???

良知是什么?
不是问你们官老爷
而是问我们的网站,这些IT精英
良知是用来删贴封贴么?

作为一个有思维,有知识的你们年轻人,你们父母难道都是城市里的么?你们走出城市了,可是又怎样反馈给自己的父老乡亲呢?
难道,在真相面前,你们能为了仅仅莫须有,或者一点有的所谓压力,而封贴,删贴么?


中国的进步,需要有良知的人出来推进。需要一点点除去阴晦。

任何一个胸怀民族国家的人,包括我们可爱的宝宝们,都不会愿意看见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可是它偏偏发生了!
那么,朋友们,你们说,我们民族灵魂愿意面对,还是愿意遮蔽回避呢?
正常的爱国者,都不会回避!不会回避的!!
我们有不公,我们纠正!!!!

好了!理智回帖,版主大人也不要草木皆兵,淡定!没那么严重,中国这么大,难免出点瑕疵!!!

图片多数为视频截图,警示:凡心脏病,高血压一律慎看,当场吐屏概不负责!!!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