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让社会各界看看,反腐败的悲惨下场!

让社会各界看看,反腐败的悲惨下场!

我是辽宁省鞍山市市民吴新的哥哥,由于吴新被劳动教养,委托亲属控告因举报政府官员和单位经理瓜分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及欺诈职工买段等贪污腐败,在十多年没有答复的情况下反遭各种迫害。政府官员打砸抢却逍遥法外?侵吞国有资产、迫害和打击报复的政府官员官运亨通?人生黄金岁月就因举报腐败白白断送,还多次死里逃生,太悲惨了!有的网友回帖当作一部文学作品太让我感慨了,希望对此怀疑的人多带一些记者现场采访我会很感激的,本人郑重声明是以真名实姓并承担法律责任。
请社会各界及党中央领导看一看:鞍山市对见义勇为给予奖励又给政治地位,对反腐败为什么这么仇视?反腐败可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当年为了革命抛头颅撒热血的革命烈士确成了他们威胁举报腐败分子的笑柄,一谈举报腐败让人心惊肉跳,当今社会举报腐败是多么的艰难,结局是多么的可悲!它们为了打击报复及掩盖其丑行竟将举报人打造成精神病进行疯狂迫害,因我的妹妹吴新没有屈服于它们的迫害和威胁又被劳动教养,吴新本人的举报材料及单位职工联名举报信及吴新控告辽宁省检察院的材料已经通过其它方式已转交信访部门。我简述控告内容及吴新劳动教养后的情况:
吴新有两个案件 :一 是辽宁省鞍山市、二是沈阳检查院
一、 因98年初举报企业经理、政府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为达到肆无忌惮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挖苦心思欺骗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剩17人),并且在企业评估时审计局没参加的情况下让不知名的某个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评估,导致商店多个所属的商店(也称门市部)没有评估(几个后划归的商店区政府及单位经理不让职工知道),固有资产及企业的流动资产等都是造假(变换多种说法不能自圆其说),吴新在办理失业证时发现企业还在后,与单位同志找到企业经理及立山区政府询问企业真实状况,吴新单位只剩下三个商店;单位同志联名举报企业经理在位期间贪污腐败及所谓转制时的国有资产流失,吴新发现国有资产流失新内容后又单独交给区纪委一份举报材料,由于立山区政府隐瞒了一些事实被吴新揭穿,企业经理在政府对吴新大打出手,并在区劳动局仲裁厅上进行人身攻击无人来管(可见党员干部跟它是唇齿之交,已成为它的傀儡)打骂、侮辱举报人(受害者)是理所应当的,更嚣张的是在政府部门里吴新没在场的情况下,当着单位同志的面拿着吴新写给纪委的举报材料让单位同志看,单位同志都目瞪口呆,事后到我家告知了此事,告诉吴新我们可不敢告了,你要告将来会被他们害死的,当今社会太黑暗了,吴新又多次到市政府及市纪委举证据反映,均没有被市委市政府采信,一切听区政府的,后来区政府不顾事实真相给吴新下了一个错误的答复,对吴新举报企业经理贪污腐败的问题甚至用时间长无法找到证据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国有资产流失没有做明确答复,吴新毅然开始逐级上访,市委市政府及以上信访部门均没有给一个明确答复,99年迄今依法维权中,逐级从地方至中央各信访部们,均以耳代目采信一面之词庇护,更有甚的是勾结后迫害受害者,使弱者告状无门,在逐级反映过程中上、下串通,屡遭变本加厉陷害后丧尽天良的摧残;2002年10月30日在中纪委接待室绑架后送精神病院,吴新刚被送进精神病院就有人告诉我,亲眼看到被中纪委信访中心扣留,后又告诉我吴新现在已被送进精神病院,不知是在大连还是北京,是鞍山市政府及公安局到北京找人送进去的,吴新这次可要惨了!当时我没敢相信,吴新每次走家里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害吴新已有心理准备,但能给吴新判刑或找几个人害死也不可能送精神病院呀,因为医生怎么能留呢?可是吴新确实与家里很长时间失去联系了,我立即到大连各精神病院查找也没有找到,当天下午在大连就给中纪委举报中心打电话,询问吴新被送到哪个精神病院,中纪委举报中心说它们不可能送精神病院,我问到:有人亲眼看到你们将吴新及另外两个人扣留了,人哪去了?中纪委举报中心接听电话的人说它们不可能送精神病院,具体在哪它也不清楚,过了一段时间吴新回来了,告知我被送进北京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经常遭医生及精神病患者的毒打,并捆绑后强行吃药造成药物中毒全身溃烂,在劳动中一桶60斤的开水全部撒在身上造成皮开肉绽,我以为出不来了呢,我要是在呆一段时间肯定完了,亏了你打电话找了,跟我一起进去的他们不大理睬,整天收拾我,吴新回来时已面目全非,现身体已造成严重后果,真可谓死里逃生、、、吴新可是没结婚的大姑娘!
2003年10月8日——11日在两办门前绑架回地方,又被当地强行送精神病,感谢医德高尚的医师听到吴新的经历陈述后没留,可见当地的政府领导对举报腐败的人已完全丧失了人性,正义的人还是有啊!经常拘留、非法拘禁、暴打、恐吓、软禁;2003年2月30日拘留竟一个月(劳动教养票上却写十天);2005年11月4日向中纪委领导进谏问题被拘留七天,2007年9月11日拘留时牙被打掉, 2008年七月十八日又从北京拉回拘留,随意编造罪名拘留10天,并警告奥运会期间进京反映问题就劳动教养,见吴新无所畏惧就答应见市领导并给吴新一个书面复查答复,奥运会及残奥运会结束后至今仍遥遥无期(长达十二年无一个书面正确答复)。2008年10月3日到中南海向领导反映问题,又让驻京办强行拉回地方拘留十天。有几次甚至无手续拘留(暂不阐述)。累计拘留不计其数。无奈求助首长,向首长举谏空中楼阁,确屡遭打压,地方告诉在告就整死你、告政府官员痴心妄想。
2004年6月8日鞍山驻京办主任邹旭东等人从北京市府右街派出所劫持到两办门前绑架后让吴新给他跪下,吴新没跪就用凶器暴打,被打得遍体鳞伤、抢劫财物后夜晚遗弃辽宁省万家镇荒郊野外,并扬言*让你告你告,不让你告你就在地球上消失,刘胡兰、江姐、张志新她们的归宿如何?在当今社会冤屈事司空见惯、、、 2008年元月4日夜晚鞍山驻京办将吴新从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劫持至天津市的荒郊野外抛下车,就开车跑了。 2008年2月6日(大年三十)鞍山驻京办主任邹旭东、王启刚等五人夜晚从北京市丰台区马家楼(国家信访局所属)拉出送至天津市武清区的荒郊野外下车后又绑架上车暴打长达半小时左右,边打边抢财物(大衣兜被撕烂),将随身所带钱、物及身份证洗劫一空,恶狠狠的说要判吴新三年并要整死吴新,还要给吴新扒鞋,不知什么原因未扒,然后开车离去。现双眼已造成后果。
不言而喻鞍山驻京办主任邹旭东法盲、文盲、土匪流氓,是无编制人员确身居高位,纯属是花钱买的官。
2004-2005年地方信访办信誓旦旦以政府形象及人格担保解决问题,整整欺骗两年,这就是鞍山政府官员的形象!
2009年六月四日公安机关对吴新实行拘留,拘留票上写的是于2009年六月二日在中南海欲制造影响,给政府施加压力拘留十天(抵扣劳动教养),纯属恶意歪曲夸大其词。
2009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公安机关拽开我家的门锁,强行将吴新带到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体弱多病,教养院按照规定没有收。公安机关警告吴新“如果进京反映问题,行贿将你送教养院”,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领导绞尽脑汁也要收拾你。
2009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时二十分家中无人(楼前有监控器),匪夷所思的是家中被盗损失现金四千多及香烟,社区说“你人不象人家不象家谁能盗你家”,张志新死的可惨了,真奴颜婢膝,此案是否孤立存在。与以下内容有株连,严阵以待公安机关是否无动于衷(破案)。为什么蹊跷的事件总是纷至沓来、、、、、、、
2009年七月九日当地公安机关告诉吴新“纪委已查过国有资产根本没流失”,在此前还厚颜无耻宣传转制时的贪污腐败、恣意妄为的挥霍国有资产流失是正常现象(思想如何龌龊),只要进京反映问题不管是非对错,不惜代价行贿送进去。十多年来各级纪委均没给书面答复,有些党员干部造假害人真是登峰造极!痛心疾首、肝肠寸断的迫害已习以为常了。可叹穷凶极恶到极点了!
2009年八月三日地方公安机关告诫你上网告洋状(扣帽子),吴新义正辞言的说“字字血声声泪,哪一句是假的”;它们无言以对。气急败坏警告“你要上北京就采取各种手段处理你”。并在市政府、市法院等将吴新劳动教养的决定张贴在信访大厅醒目的位置上,真是执法犯法,严重侵犯我的名誉权。
2009年九月十五日在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的当天晚上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送进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他们真是说的出来利用手中权利做的出来,不顾吴新的身体状况就能送进去。2009年11月吴新家属去探望她时面色苍白、双手颤抖并告知家属现在已呕吐不止还要被强迫进行生产,有时还遭毒打及侮辱,精神恍惚,并告知是2009年9月16日在教养院体检时呕吐医生未留,17日是辽宁省委及公安机关与医生不顾身体状况硬将其送进教养院,2009年12月12日再次探望时告知家属病不给看了,伙食也跟不上,管教说没有钱,由于医疗伙食跟不上,身体极度虚弱还要超负荷干活根本就干不了,管教就经常打骂及侮辱,根本就不当人看,吴新写材料反映情况却被撕碎片。
鞍山市委市政府劳动教养一年(当地告知是省政府)的决定,理由是进京拦截首长车辆,到非正常上访口(中南海)反映问题,却没有写吴新举报国有资产流失之事及各级信访部门十多年均没给答复反遭打击报复一事,可见对举报腐败多么仇视!
由于吴新是告鞍山市委市政府,在当地公安机关通知时吴新让鞍山市领导回避,当地告知吴新劳动教养的决定是省政府做出的,所以吴新在没有被执行(2009年9月17日)前一直到公安部及中央各信访部门反映辽宁省对其打击报复还在继续,均没被采信。2009年9月17日再次送进劳动教养院,撤消了六月份的决定改为2009年9月17日为起始时间,家属为其行政复议时,省公安厅确不按劳动教养票执行日为起始时间,按盖章的作废时间算,告知家属已经过了期限,不给行政复议?可见对吴新合理要求根本不按照正常得法律程序,这就是辽宁省对反腐败的立场!
我在2009年十一月十六日到省纪委去为吴新申述。省纪委接待人员对其反映的国有资产流失及贪污腐败都归结吴新单位经理,并说企业现在也不知什么样了,我回答:国有资产流失完全是区政府参与。吴新写给区纪委的材料竟落入单位经理手里,其商店下设多个商店也称门市部,只评估三个;当年区政府给一个书面答复只是提及企业转制,回答当年经理一些小问题,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就用时间长无法取证为由不予理会,至于欺骗职工和国有资产及流动资金根本就没给答复;并且在也没有答复。当我提到对吴新打击报复送精神病院两次时,接待员却问我吴新有没有精神病,并说上访时间长精神会有问题,我首先一楞,又当即回答肯定没有,他们凭什么送精神病院;我想起前些日子某位专家学者曾经也发表过类似的讲话,遭到社会的猛烈抨击,最后连连道歉,没有想到省纪委的领导至今对举报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者还心存陷害、迫害之心!我又向省纪委申述吴新被劳动教养一事,是在十多年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到所谓的非正常上访场所不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是向中央首长反映国有资产流失及贪污腐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什么给吴新劳动教养,回答是根据公安机关相关政策劳动教养,十多年未给书面结果也是可以的,因为上访太多了。我问他:对党员干部打砸抢至今仍逍遥法外怎么没人管,他却推到鞍山市,我告诉他鞍山市根本不管。
2010年元月21日当地派出所警察到我家,只有我母亲在家,他告知:吴新说话不真实,调查材料一大堆,不象她说的那样;我母亲当即反驳:吴新单位共有多个商店最后只剩下三个商店,单位经理在政府拿着吴新的举报材料让单位同志看,单位同志的联名举报信及用手按的手印谁也改不了,将吴新拘留、送精神病院、驻京办主任邹旭东打砸抢、将吴新三更半夜扔至荒郊野外哪个是假的,警察也没有具体说出吴新反映的哪些问题是假的,我母亲又继续说:吴新是举报腐败保护国家财产在十多年不给答复还给她送劳动教养院,党员干部打砸抢怎么没有人管,警察不让往下说了。警察还对我母亲说:“你儿子工作要保住”,这句话有什么深意?是否是敲打我在要替吴新控告他们的丑行就要对我下手?临走时我母亲让警察看被派出所撬坏的两扇门,并由此家里被盗造成了重大损失,让派出所赔偿两扇门及损失。
吴新举报国有资产流失十多年来,政府官员坑、蒙、骗、害手段用尽,为了掩盖它们的丑行竟将其诬陷为精神病并打击报复,现又厚颜无耻来评价吴新说话不真实,吴新说假话在什么地方他还指不出来,只因为说真话,吴新才被他们害的如此之惨,说句实在话我现在都不敢与他们说真话。
辽宁省及公安厅领导到鞍山市检查信访工作只针对有背景的个别信访人员反复接待,吴新要反映问题却被当地公安分局强行阻挠,百姓想反映问题却望洋兴叹!
显而易见政府官员行凶、抢劫、为非作歹确逍遥法外,若普通百姓如此嚣张定会绳之依法,遭社会抨击,党员干部为所欲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难道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张志新、江姐、刘胡兰虽壮烈牺牲,但她们为了正义事业刚直不阿、宁死不屈的精神在党中央大力倡议依法治国和谐奔小康社会的今天,是被发扬光大还是被鄙视,害国宰民的党员干部现春风得意官运亨通,鞍山市政法委副书记丁威(侵吞吴新商店时的商业局局长)、信访局局长王伟(吴新举报国有资产流失十多年不但没有解决却遭受惨无人道的打击报复)及与案件相关的领导拒不回避吴新的案件。
中南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利监督机关,在各级信访部门有些领导乱用职权勾结后打击报复举报人(十多年没有一个书面正确答复),国家人民财产安危时刻遭威胁的情况下向党中央晋见问题难道错了吗?

在走投无路情况下向最权威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大办公厅举报,却被恶意扣帽子扰乱公共秩序、谁是制造事端的罪魁祸首?政府官员肆无忌惮草菅人命打砸抢为所欲为逍遥法外,,法律只规范弱者对强权犯罪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党员干部恣行无忌的侵吞国家财产荼毒生灵,各信访部门置之不理不屑一顾,它们应负主要责任。现在对吴新不择手段的迫害还在有加无己继续蔓延。吴新未婚弱女子在精神、经济、肉体、家庭上窘困不堪,时刻饱受生灵涂炭之苦,在社会舆论上以讹传讹遭非议,人身安全时刻遭受威胁,.并在社会上无中生有制造谣言,诽谤人品、道德、作风等,真是卑鄙到极点了。
我与我母亲在去年吴新被拘留及今年在吴新不能去的情况下进京替吴新申述被信访办这推那推不如不去,今年九月份鞍山市进京反映问题就被送进女子监狱,必须写保证书并扣下居民身份证方可回家,我和我的母亲及我的亲姨被送了进去写的保证书扣下居民身份证才得以回家,我的母亲在女子监狱又得了病,家人也深深体会到吴新在信访部门反映问题的艰难,据说信访部门与当地合谋删掉进京反映问题的记录不知是真是假呀?家庭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有的政府官员对家属也宣传刘胡兰、张志新、江姐怎么样了,邹旭东等党员干部根本告不倒,他们根基多硬呀!你不看看告的是谁。
举报腐败竟然被当成违法犯罪分子时刻遭抓捕,真是黑白颠倒、倒行逆施、太不可思议了!向党中央请求到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吴新频频可危的身体状况认真检查,给吴新平反。请有正义感的有识之士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侃谈真知灼见、伸张正义。把利用权利谋取私利害国宰民的腐败分子清理出党,让正气在社会上占主流。我再次重申本人是以真实姓名,如有差错承担法律责任.
二、97年在沈阳被骗一万五千元,从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派出所到省公安厅,由于证据确凿于2000年省公安厅认定诈骗批捕,检察院致函公安为“经济纠纷”,此案网漏吞舟逐级上访到高检、全国人大迄今投诉无门,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检查机关为什么十多年无结果。由于吴新被劳动教养,我受委托到省检察院交案件经过及证据材料,没有收,高检领导又不让见。请检察院检查长公平公正处理诈骗案件。
寄望各位看贴的仁人志士帮忙仗义执言,为社会为弱者奉献爱心。
我是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双山办事处红钢社区市民吴新家属联系电话04127366849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