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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归属的法律问题

土地归属的法律问题

现有A.B两块农村住宅地,两地之间仅隔了一条一米多宽的人行道。在解放前,我亲戚的爷爷一家便在A土地上建了房子居住,而B则建了一个小厨房作为使用(B地很小,只有十平左右)。几十年来,均没有人对这个问题提出异议。后来,房屋制度改革,土地A领得了房产证。但由于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A+B才是一个完整的“房子”,再加上我亲戚世代都是农民,文化水平低。大家都没有发现原来房产证中居然没有包括B土地。随后的十多年来,大家也都没有对B土地的归属提出异议。现在,村委会突然通知说:B土地归村所有,B上面房子要强拆。我觉得这样非常不合理?请问他们是否有这个权力呢?B土地的使用权能要回吗?
注:A、B都属于住宅用地的。A、B周围全都包围着其他住户的房子。这次就是因为B旁边的一个住户要重建新房,觉得我们的厨房太靠近他的旧房子了,所以向村委会反映去了。结果村委会一查,发现B土地根本就没有包括在房产证里面,所以说B上的厨房属于违建,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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