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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你为何能容忍强迫堕胎?

中国人,你为何能容忍强迫堕胎?



让人心寒!

下面这个帖子的内容更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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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你为何能容忍强迫堕胎?

何亚福

强迫堕胎,这是中国自推行“一胎化”政策以后存在的现象,出于某种原因,绝大多数中国人对这种现象采取了“驼鸟政策”,似乎只要不提强迫堕胎,就不存在这种现象了。长期以来,我国媒体对“强迫堕胎”这种暴行集体失语,客观上纵容了这种现象。我也不喜欢提起这种现象,但既然这种现象确实存在,那么,我就不妨借用鲁迅先生这句话:“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强迫堕胎对妇女造成的身心伤害,决不亚于强奸!(在此,我回忆了一下我从小到现在所写的所有文章,从未用过“强奸”这个词,我不喜欢用这个词,但除了这个词,无法表达强迫堕胎对妇女造成的身心伤害。)

那么,我国政府对强迫堕胎持何种态度呢?在公开场合(特别是在对外宣传中),中央政府是反对强迫堕胎的,例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2004年12月2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具体谈到堕胎问题,有关政策均明令禁止强行堕胎,在有关政策实施方面,我们也坚持严格执法。如果大家发现有强行堕胎,可以向中国有关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违法案件将得到妥善处理。”但在计划生育的实际执行中,某些地方政府对强迫堕胎采取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例如,某镇计生部门在开展秋季计生集中活动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在这次计生活动中的任务指标:“结扎xx例,放环xx例,引产xx例,人流xx例。全镇各村(社区)委会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完成。35天内,每5天结算一次,每10天进行一次评比小结,要100%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的村支书、主任,要扣发一半的工资,其他定编干部,停发工资。”其中,“引产xx例,人流xx例”实际上是为强迫堕胎大开绿灯。

强迫堕胎为何能得到中国人的默许?我一度为此大惑不解。后来,我看了一些报道“人民圣殿教”等邪教的文章,才若有所悟。为什么在1978年11月,有900多个“人民圣殿教”教徒在圭亚那集体自杀呢?原来,邪教经常向教徒灌输“世界末日”即将到来和核战争恐怖的观念,才能使教徒做出极端的行为。我们看到,三十年来,中国媒体一直在向人们灌输“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就会发生人口爆炸”这种观念,从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到居委会的宣传栏,都充斥了计划生育的宣传。美国新闻学家李普曼在1922年指出,媒体具有“在人民的头脑中创造图像”的能力。在这种狂轰滥炸的计划生育宣传之下,许多中国人已经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那么,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是否会发生“人口爆炸”呢?只要稍微懂一点人口发展史的人都会知道,“人口爆炸”已经被世界各国证明是不存在的。世界人口真正大规模增长只是在二战以后的一段时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使不实行计划生育,人们的生育率也会逐渐下降,例如,欧洲许多国家的人口已经出现负增长,而他们都没有实行过计划生育,证明了“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这个规律。如今,人类面临的新威胁不是人口太多,而是由于生育率下降导致的人口老龄化。一旦人们认识到,所谓“人口爆炸”其实是像“海市蜃楼”一样虚无缥渺,人们就很容易识破计划生育的谎言了。

如果真的是要控制人口增长,那么实在是有太多比强迫堕胎更好的方法了,例如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推进城市化;提高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教育水平;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等,这些措施都能大幅度地降低生育率。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教育普及、尤其是妇女扫盲和受教育程度提高,会直接导致生育率迅速下降。

一个民族如果能够容忍强迫堕胎,那么还有什么罪恶不能容忍?今天,这个民族借口“人口太多”而默许强迫堕胎;明天,这个民族是否会借口“人口太少”而强迫妇女怀孕呢?我不是基督徒,但一想到强迫堕胎这种暴行居然发生在我的民族,我不得不向上帝忏悔这个民族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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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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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PRC国PK中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www.kdnet.net


先让我们看一下一个由PRC国卫生部,公安部,邓公子的残疾人联合会,统计局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关2001 PRC国0至6岁儿童的一个抽样调查,调查结果由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在该书P11页,第12项,PRC国儿童的抽样调查:
在60124个0至6岁儿童中,
48240出生于只有一个儿童的家庭中,占总数的80.23%
10524出生于只有一个儿童的家庭中,占总数的17.51%
1157出生于只有一个儿童的家庭中,占总数的1.92%
180出生于只有一个儿童的家庭中,占总数的0.30%
17出生于只有一个儿童的家庭中,占总数的0.03%
3出生于只有一个儿童的家庭中,占总数的0.005%

也就是PRC国每个家庭平均只有1.2239个0至6岁儿童,多么恐怖,PRC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只是比希特勒的种族灭绝间接一点而已。但人家希特勒屠杀到底是他认为的异族人,但PRC国灭绝了3至4亿中国人民的却反而都是那些流着中国血统的人.
看来我们不要以为某些人有中国血统就是中国人了,就以为他们会是中国人了,就会为中国人民服务了。这种错误观念真实害中国人民啊。

PRC国执行种族灭绝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前提就是PRC国用世界7%的土地养活21%的人口。
第一,中国人民不用PRC国养活,中国人民从来都是自己养活自己,没有PRC国,中国人民照样能养活自己的,所以PRC国大可不必如此自作多情。倒是PRC国要靠中国人民养活才能存在下去才是真的。
第二,谁说7%的土地不能养活21%的人口,日本土地占世界人口的多少,其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多少。退一万步说,是不是世界上粮食不能自给的国家或者民族就都要自行实施种族灭绝。为什么什么事情到了PRC国就总要搞特别,难道中国人民在PRC国那里,就是他们的牛羊,可以随便就可以送给美国“几千万人”!


一个民族之所以落后,PRC国为何贫困的原因不是因为人口众多,而是在于PRC国根本就没有看到人的价值,只是把人民看作可以争夺的“中原之鹿”,或者用以实现个人利益的“螺丝钉”。这样的一个国家自然会把人民当成阻碍其“神气”的负担,要求人民的人口数量要符合他们的利益,翻译过来就是“中国人民人口数量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这种国家要是富裕才真是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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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禁强制堕胎

根据2002年9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如“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4、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6、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7、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2004年7月15日,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合众国际社记者提问:“国际上有很多的批评,都是针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都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有侵犯人权的意向。我想知道,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是出于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还是义务性的性质?”赵白鸽回答说是自愿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2004年12月2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具体谈到堕胎问题,有关政策均明令禁止强行堕胎,在有关政策实施方面,我们也坚持严格执法。如果大家发现有强行堕胎,可以向中国有关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违法案件将得到妥善处理。”

2005年08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顾秀莲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也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节育手术和堕胎等。

1990年中央提出的2000年13亿人口目标,生育率需要稳定在2.1;1996年提出的2000年13亿人口目标,生育率需要稳定在2.23;2000年提出的2005年13.3亿人口目标,生育率需要稳定在1.9;2005年提出的2010年13.7亿人口目标,生育率是需要稳定在2.0以上。可见1990年以来中央的人口政策都是要求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2.1(平均每个妇女生育2.1个孩子,使得下一代人口相当于上一代不减少也不增加)附近。胡主席、温总理更是提出“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社会要可持续发展,人口本身必须可持续发展,至少得维持在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考虑到中国不孕人群在近30年增加10倍(从过去的1-2%增加到现在的12.5%)以及单身、丁克人口的存在,有生育能力的已婚夫妇平均得生育至少3个孩子才能使得总和生育率达到世代更替水平。

北京大学曾毅教授的统计说明中国政策生育率只有1.38(农村1.5,城市1.0,少数民族多一些),扣除至少15%的不生育人口(不孕、单身等),现实政策生育率只有1.175(平均每个妇女生育1.175个孩子),远远低于中央期待的2.1的生育率。2006年提出的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人口控制目标是13.6亿,2005年底中国人口为13.0756亿,意味着今后五年每年需要增加1049万,考虑到近年每年近900万的死亡人口,每年需要出生1900多万,而依照目前的生育妇女人口结构和政策生育率,都响应政策的话每年只能出生1200万左右,中间存在近800万的差值,需要70%左右的妇女“超生”一胎才能填补。而目前人口政策的调整还在酝酿阶段,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其实就是一个过渡政策:默许相当部分人(70%左右)超生以填补政策生育率和期望生育率的差值。也可以说是中国政府良苦用心:既暂时保留计生委的存在,又保持生育率在世代更替水平附近。

然而现实中,计生委却不能理解中央的政策意图,尤其是国家计生委主任强调“四个坚持不动摇”后,各地纷纷发生违反政策的行为。

2005年山东省发生的严重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关押超生孕妇、强制堕胎等),引起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的广泛关注。中国人口计生委的声明说,“山东临沂市个别乡县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言人于学军(法规司长)2005年9月20日说,在今年连续收到临沂市计划生育官员强迫堕胎和节育的反映后,当局开始了调查工作。目前涉案的“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有的正在被立案侦察,有的已被依法拘留”。他敦促计生委工作人员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改正任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

最近新华社也报道河南杞县计划生育乱罚款问题(《河南杞县:计划生育国策成为乡镇创收"摇钱树"》//news.xinhuanet.com/focus/2006-03/21/content_4203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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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寄生办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www.kdnet.net

三八节之际,深深感谢何亚福《维护妇女人身权利,反对“强迫堕胎”》的建议
[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于 2005-03-08 19:49:13上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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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何亚福的《维护妇女人身权利,反对“强迫堕胎”》,这个建议提的很好,具有可执行性和现实性。深表感谢!我也趁此三八节呼吁一下,希望能引起我们有关方面重视,制止这种野蛮行为。

以下是来深打工的张女士诉说的来深前被强迫堕胎的亲身经历:

小张是湖北襄樊某地的学校里的一位教师,第一个是个男孩,已8岁了,去年因有了孩子,又舍不得不要,就辞了教师的工作想把孩子生下来,还躲到河南去,河南和湖北的计生是联网的,由于在外各方面条件都不好,肚子很疼就回家请一个认识的医生看,看完病晚上在家时,有一辆车停到了家门口,跳下11个人,镇里的计生委主任上来就向她的肚子上踢了一脚,扇了几巴掌,拖着就到医院,强行打催产针,小孩的生命力顽强,没有催下来,计生主任就要求剖腹下来,医生让她丈夫签字,她不让丈夫签,计生主任说不管她,死了一个也不要紧,大不了赔个几万元钱,现在中国人多的是。最后胎儿引下了,是个双胞胎,一对男孩,医生说生下来有一个肚子还一鼓一鼓的在动。计生主任说:你看张X,你家本来就不富裕,两个孩子你怎么养活。小张一家陷入极大的悲痛之中,婆婆哭的更是厉害。现在小张一提到这还眼泪汪汪,说经常梦到两个孩子,就在自己身边喊妈妈。

小张是个很善良的人,她说出那些计生主任等人的姓名,和她们那儿的地名,可靠性很高。这是她在11月给我说的,以前听说过,但这次是当事人给我亲自诉说,心里很不是滋味。现在取消计划生育真是迫在眉睫,我们很多人迫于生计等很多原因,不愿意生,而想生的人又强迫别人不让生,没想到直到现在基层的计生工作还是那么残酷冷血。这可是2004年6月份发生的事。不尽快取消计划生育那我们的民族真是很堪忧。

我以前只是听说过有这种情况,没有看到过相关报道,也就不以为然,这次由当事人亲自诉说,给我的震撼是很大的。农民的话语权往往被埋没,没有渠道让中央了解情况,及时做出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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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迫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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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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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这其读者里有1句话偶觉得很有道理,说“把人当人看,这是实现民主的第一步”所以,偶觉得,中国离民主还有很大1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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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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