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柑者言——民德与官德
话说当年“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刘基刘伯温,被“不良小贩”忽悠,竟然因为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卖柑者搬出“世之为欺者不寡矣,而独我也乎?”就“默然无应”,仿佛刘伯温不先把那些“洸洸乎干城之具”的庸将,“昂昂乎庙堂之器”的冗官都揭穿,不改变整个社会“盜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赦而不知理,坐糜廩粟而不知耻”的现状,便没有资格责问这个小贩的不是。
这个大言煌煌的“小贩”是不是刘基本人且不论,恐怕“后知五百年”的他,也不知道当今之世,卖柑者何其多矣。大凡作奸犯科被人揭露者,无不义正词严,曰:“如今从上到下贪官污吏何其多,我不过是迫于生计,你怎么不去管那些贪官污吏,独独要拿我开刀?”。听来恍惚“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的确对于那些腐败现象如果始终“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只盯着平头百姓的诸般不是,“刑不上大夫”,是有失公平的,但如果我们个个都对卖柑者“默然无应”,帮着他们要“我也摸得”的公平,又是否合理呢?
大家都在讨论道德,而每说到道德必然言及“上梁不正下梁歪”,希望官们能够“正人先正己”,希望官德能够带动民德,这些的确很合乎我们的传统思维模式,追求官德高于民德也没有错,但一个社会官德实际上更应该是民德反映,我们是应该让具有良好“民德”的“民”来做我们的官,而不是指望官自己变出什么好的官德出来,从本质来说一个利用自己工作之便把东西拿回家的“民”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的“官”是一样的,今天把一个贪污的官换下来,明天让一个“卖柑者”的“民”上去,后天他又是一个贪污的官。没有良好的民德,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摆设,制度同样需要人来执行,没有民德做保证,每个“卖柑者”都可以使制度“默然无应”。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满足于做“卖柑者”,不但我们现在的官德好不起来,将来的官德也好不起来。越是民主的社会对民德要求越高,只有民德到了一定水平,民主才不至于沦为多数人暴力,才不会让某些带着“革命”面具的仇视社会者钻到空子。
杨佳出刀,不少网友为之称快,仿佛天下皂隶皆有可杀之道,或曰杨某蒙冤在先,以直报怨宜乎如此。凡是替警察辩解的,都被骂曰“警察打杨佳时,你干什么去了,怎么就盯着杨佳”?仿佛杨佳也是那受了不公正待遇的卖柑者。是的我们的警察不但不是“包拯”,甚至还颇多可骂之处,他们也许没有绝对做到公正廉洁,但他们除了“维护统治”,也在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仅仅因为对社会的某些不满就否定其维护秩序的功能,甚至站在社会基本秩序破坏者的立场来说话,这样无异于助长了对制度的破坏,是以官德不修为借口,阻碍社会制度的改进。这样不分是非的支持“卖柑者”是相当危险的,一旦真的政权更替,那些实际上是“反社会”的“卖柑者”就有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反对统治者的“革命者”,于是那个周期律必然上演了。
我们的社会正处在一个转型时期,越来越多的社会行为正在通过制度进行规范,但无论官还是民都有相当数量人没有能扭转“丛林法则”的思维模式,总希望找机会突破制度的限制,法制观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指望“官”首先守法其实更有难度,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从真正的公平角度来看,允许“卖柑者”的存在,恰恰是腐败官员滋生的土壤。只有“民德”形成了维护法制,相信制度的文化,才能最终让“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官无法继续“滥竽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