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想做钉子户
88年修建房屋4层,砖混结构,第一层为框架结构现在出租给别人办小型加工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现在市里面修路拆迁,公布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上面规定的好的,住宅房按1877元一平方米上浮30%给予补偿,非住宅在住宅房赔偿基础上每平方米家2000元给于补偿,这分安置补偿方案并没有提及非住宅房屋有什么要求和分类就是非住宅房这一条,按照这份安置补偿方案我第一层应该属于非住宅房,但是和拆迁单位人协商的时候,他们又拿出一份厂房评估价(这份评估价是没有张贴公布的)给我看说是厂房是1060元一个平方米,我第一层就被他们定性为厂房,只能拿到1060一个平方米的赔偿价,如果我不愿意按厂房算,可以按住宅房价给我算,也就是1877元一平方米上浮30%给我补偿,但是厂房里面的设施搬家费还有厂停业损失他们不给赔偿,而且同是一个市 ,同是修这一条2环路,同是征收拆迁农房,为什么就我们这个区和其他区不一样,其他区农房不论楼层不论面积大小都是一户确权240个平方,为什么我门这个区就有这么大的区别,我们区问农房确权单位他们就说这是我们区政府定的规定,为什么区政府不为我们老百姓考虑,像我这栋房屋有5户人家共同拥有,确只给我确权500平方米,只给我算一,二,楼三四楼不算,大哥些我这房子比他们来搞拆迁的人的年龄还大你说他不合法,那为什么他在这屹立22年不倒,其他没有确权的房屋按无证房补偿一平方米453元,因为农房有很多遗留问题所以很多房子都是没有产权的,一遇征收政府就会来确权,只有他们确权了的才能算有证房屋征收才能拿到以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上的价钱,那既然是同一个工程同一个市的老百姓你们应该同等对待啊。我们老实的老百姓又没有修建违法建筑来斗征收,确得到一个这样的下场,纳闷了就我这附近这几年修起来的房屋多的很而且好多是外地人来修的为什么他们的待遇比我们还好,这就是政策政策造就种房一族。谁想做钉子户可能没有人愿意做,但是近几年为什么中国钉子户层出不穷、说出来都好笑同一栋房子住房比非住宅房还贵,大家帮忙说下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