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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村官受贿"黄碟"案终审维持原判4年刑

广州村官受贿"黄碟"案终审维持原判4年刑

金羊网-羊城晚报6月25日报道  “咸嘢”到底是黄碟还是港币?攘扰一时的白云区村官受贿“黄碟”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刘建南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刘建南曾任广州白云区人大代表、白云区柯子岭村村委会主任。向刘建南行贿的邓某,此前是挂靠在某公司旗下的包工头,1999年前后意欲购买柯子岭村3栋烂尾楼并对周边地块进行开发。时隔七八年以后,邓向检察院和纪委举报称,2000年时刘建南向其索贿,他以“咸嘢”的名义给了对方30万港币,并有录音为证。后白云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决刘建南有期徒刑4年,刘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称录音中所说的“咸嘢”是黄碟的方言称谓,自己没有受贿,请求改判无罪。
此后,广州中院庭审此案过程中,邓某当庭和刘建南对质。刘建南坚称香港人、内地人都没有把港币叫“咸嘢”,这“咸嘢”应是黄色影碟。而邓某也坚持表示,他所送的“咸嘢”就是港元。在法院对本案最后一次庭审过程中,法庭播放了检方手中的光碟,在录音的最后部分显示,邓某向刘建南表示“咸嘢”是港元。
法院认为,“咸嘢是港元”有足够证据进行支持且能互相印证,遂裁定驳回刘建南上诉,维持原判。听判后,刘建南当庭表示将提起申诉。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鲁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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