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舅舅为船老大工作死亡,还我公道?

舅舅为船老大工作死亡,还我公道?

事件回顾: 死者名叫向帮全,来自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茶坪村。死者向帮全,工作地点是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的一家私人渔船上,工种是机修(俗称老鬼)老板叫黄挺,船号是浙象渔43055.死者向帮全于2010年4月3日出海,2010年4月16日下午5点左右死亡.据渔船老板黄挺说,死者是去机仓维修高压油管突发支气管哮喘死亡,证据是发现死者遗物中有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片,属于正常死亡,不属于工伤.不予以人身赔偿,当地石浦镇政府的吴镇长也认同此说法,只是出面调解,让死者家属承认他们所说的正常死亡结论,而不是工伤.可得到人道主义补偿6至8万元,作为我是死者的亲属能听懂他们的口气,假如不认同是属于正常死亡,那岂不是得不到所谓的人道主义的补偿了。家属也去找到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他们的回答是不归劳动局管.因为渔船不是公司,单位、个体工商户、没有工商执照,就不归劳动局所管辖,更谈不上工伤,说是归当地渔业办管,而渔业办的林主任说,他们所认定的工伤必须是在渔船上被淹死的,被渔网缠死的或者是被钢丝绳绞死的等等......总之是有明显外伤死在船上的,才是他们所认定的工伤标准。
    目前死者尸体还停在出租房里,借此,死者家属希望更多的网友和有关部门还有法律界的专家,共同探讨一下这个关于工伤的问题,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共同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想为死者讨回一个死亡的公道!


敬   礼


死者家属:陈云红
联系电话:13736198486
Email:  chenyunhong8888@163.com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