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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议"扶贫日"强募善款 广东慈善总会称可拒捐

网友议"扶贫日"强募善款 广东慈善总会称可拒捐

成都晚报7月2日报道 今年6月30日是第一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本来扶贫济困应是民心所向,可网上对此却是骂声一片,不少网友纷纷大晒自己“被捐款”的遭遇:有直接从工资里被扣除的、有月入千元就要“贡献”300元的、有发文“责任到人”甚至学生也要“人头20元”的……广东省慈善总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广东省委办、省府办的联合发文,献爱心要充分尊重捐款人的意愿,不可能“如此摊派”,所以如遇逼捐情况,捐款人完全可以直接拒绝。
网友:
“盖”楼300多晒晒“被捐款”
最近几天,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不同地方不同版本“被捐款”的多个帖子同时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仅《广东潮州现慈善“被捐门”,有图有真相……!!》的点击率就超过了4万,并且回帖已经“盖”到了300多楼。
在帖子中,很多网友都表示,自己不反对任何慈善的活动,但是如果打着慈善的幌子而要求强制捐款,“那么这种爱心是否需要一对双引号,需要好好思考一番”。“是不是有点被抢劫和强奸的感觉呢!这是劫贫济富,钱都济哪门子‘贫’了?”
广东省慈善总会:
遇到逼捐可拒绝
记者了解到,“广东扶贫济困日”是自2001年中央规范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以来,批准在省级区域内设立的第一个活动日。今年活动日的主题为“扶贫济困,共建和谐”,旨在对贫困地区进行帮扶,预计将有3409个贫困村因此而受益。根据《羊城晚报》的报道,6月8日至29日,各界认捐的款物已达25亿元,其中,省级16亿元,地方9亿元。
昨日下午,广东省慈善总会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扶贫济困日”的募款工作并非该会牵头,而是在广东省民政厅下面专设了一个扶贫济困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厅厅长兼任。收款则包括广东省慈善总会和广东省扶贫基金会两家单位。对于网上提及的“被捐款”现象,她认为不可能出现,因为省委办和省府办专门发文要充分尊重捐款人的意愿,“所以如遇逼捐情况,捐款人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而对于有单位分处长、科长级别规定捐款数,她表示可能只是该单位的“建议”。
专家评价:
民众参与公益仍属“命令型”
有专家评价,作为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慈善是市场分配、政府分配的有益补充,能够缓解和调节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增强社会的凝聚力。然而,目前我国民众参与公益大多仍属于行政命令型、突发灾难型的激发爱心方式。
有意思的是,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曾透露,广东正在进行公益慈善事业地方性法规起草前的调研准备工作,希望通过立法突破束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根据媒体报道,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李利对此感到欢欣鼓舞。
网言网语
网友“说点人话”:为响应“广东扶贫济困日”,广东潮州在全市范围筹集“六千万善款”,我所在的高中被要求每位学生都强制捐钱至少20元,而老师至少200元。据事后的了解,其他学校也都有相关规定,而且都是20元起价,而全市的许多事业单位也都要求员工至少捐款200元。


网友“pp2133”:我“捐”出的300元是学校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的,可怜我每月基本工资890元、课时费96元、一个月的早读费8元、晚自习180元……不当班主任每月能领到1336元,再扣除房租、水电等基本开销1278元,最后每月所得为58元!再捐出300元,这个月可怎么办?
网友“o中南人o”:我们普通的被逼捐1500,有职务的2000,头几个月以慈善的名义被逼捐4000,今年共被逼捐5500。日子怎么过?
网友“llz198301”:个人捐两百已经算幸福的了,在我所在的广东汕尾,全市要捐10亿啊,科级干部一个要3000,普通职工1000。
某网友:这种事情很普遍啦,一般都是含沙射影的提点几句,但是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出来,确实很强大!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作者:张欧 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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