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砸案件与诱因的关系,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事件经过:春季豆角种子,因今年气候问题结果迟了1星期左右,农民们以假冒种子的理由上告农业执法部门,农牧局执法大队.执法大队请市里农业专家组田间鉴定,鉴定结果为:因气候、气温影响导致结果迟,种子无质量问题.农民门不服鉴定结果,连续多日围堵店门,锁店门,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严重时在门口张贴侮辱性质的大字报,横幅,祭奠死人用的白纸。在堵门期间多次报告110,民警都以无过激行为为由拒绝出警。堵门3日后,激动的农民开始打砸店里的货物,更甚至从店里抢来凳子,椅子等物,在个别人的煽动下砸了店里的柜台等物,造成大量的损失,我们收集了现场的照片,等证据专门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予受理,理由是:你们前边有事,你们解决了就根本解决了,我们出警只能治标不治本。
个人认为派出所的理由不合理,不合法。
1。种子的问题已经有个定论,有了结果。
2。既然从一件民事纠纷上升到治安、刑事案件,就应先解决案件。
3。我咨询过律师,律师都回答:应该立案。
求:我们的案件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怎么解决,什么方法最直接最好?对于派出所不立案我们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