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7日凌晨三点多,宣威市东大街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私家车与道路设施发生碰撞。随后赶到的交警立即将受伤的驾驶员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死者刘大全,男性,28岁,未婚,在当地财政局工作。车祸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者,经勘查,出事车是从宣威火车站沿建设路行驶至市区的一辆吉利轿车,这段路并没有弯道,宽约8米,两边为绿化带,中间有一排重达三、四百斤的圆形花台把公路分成双向行驶,小车行驶至农业银行附近的时候突然刹车,左转撞到中间的花台,然后右转撞到花台直至车头冲进绿化带停下,整个过程刹车印记清晰可见。经过交警现场调查,初步结论是刘大全没有酒后驾车和其他特殊原因,这是一场意外车祸。
交警队员在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一直从事故现场延伸至宣威市人民医院附近,长达两公里多。每个脚印都有4个脚趾,脚趾前有锐利的指甲痕迹,脚印长约13厘米、宽约6厘米,两个脚印间隔50厘米左右,从外形及痕迹深浅上看非常有力量。最为奇怪的是,这些留在水泥路面上的脚印,任凭人们怎么擦洗、搓踏,印迹仍然十分明显。
之后,在出城的一条巷子里,市民们又发现了四行相同的脚印,不同方向各两行,脚印比事故现场的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