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将用户信息登在"电信黄页"被诉侵犯隐私
新民网7月8日报道 未经允许,电信公司竟将自己的姓名、家庭电话和地址等个人信息全都刊登在厚厚的“电信黄页”上。江苏如皋8万余个家庭正遭遇着“隐私信息被公开”的尴尬。昨天,一位用户在与电信公司交涉无果后,将对方告到法院,要求其收回已发放的“电信黄页”,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00元。
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将“隐私权”正式列入具体的人格权予以保护。据悉,本案是该法实施后,江苏首例涉及“隐私权保护”及“精神损害索赔”的案件。
电信:没义务为用户保密
前不久,江苏省南通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冒凤军出差办案赶回如皋后,发现家中多了一份《2010如皋电信乡情网号簿(东陈镇)》(俗称“电信黄页”)。家人告诉他,这本“电信黄页”是东陈镇电信营业厅免费赠送的,每户一本,申领者还要在申领表上签字。
冒凤军简单翻了下,大吃一惊:“电信黄页”以村为单位,整个东陈镇的所有村组的村民家的村组、家庭电话和地址全都赫然在列。“这就相当于,全镇人的个人隐私都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公开了。”他马上拨打了电信公司的服务电话,要求将他的个人信息删去。对方说,电信公司没有义务为每个用户保密。
因交涉无果,昨天,冒凤军将“电信黄页”的“编印制作单位”――南通电信黄页公司及中国电信如皋分公司告到了如皋市法院。
下次会征求意见
冒凤军说,他之所以在昨天起诉,就是为了适用本月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向被告索赔精神损失费100元。“自从我对电信公司投诉后,他们发动了我们村里的多名村干部对我劝解,周围的人对我议论纷纷,给我带来了很多压力和苦恼。”冒凤军说。
昨天下午,南通电信黄页公司业务经理姜平向早报记者证实,电信公司已经在如皋市的8个乡镇免费发放了约8万多份“电信黄页”,目标是“今年年底之前还要继续向其他12个乡镇全部发放”,通常是一户一本。
姜平说,发放“电信黄页”主要是为了“方便老百姓”。姜平说,他觉得刊登村民(居民)的家庭电话等号码“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毕竟固定电话不像手机”。他还表示,今后将改进工作,在公开印刷前,会征求村(居)民的意见,不同意公开的则不再公开。至于已经发放出去的“电信黄页”,“回收起来,难度很大”。(来源:东方早报)
(本文来源:新民网 作者:李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