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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

广东省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

法制日报广州4月22日电 记者邓新建 今后广东人若想捐献器官,将有正规途径可循。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广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介绍,广东省将由政府主导搭建人体器官捐献平台,成立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对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统筹管理。今后,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信息都汇总到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据介绍,广东省试点在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进行,每个城市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介绍,尽管我国每年有1万余名患者接受器官移植手术,但每年器官移植的需求是150万名,缺口巨大。在广东,每年实际接受了器官移植的病人数量呈“缩水”态势。据统计,2004年广东省实施器官移植2034例,而到2009年这一数字减少到1118例。 专家认为,逐步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解决器官来源不足的途径之一。据悉,由于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比较多,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计划发动广大的驾车人士加入人体器官捐献者行列。 据了解,目前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范围限定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尸体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和死刑犯的尸体器官捐献。广东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及青少年部部长陈泽池称,试点包含的捐献有三个关键词,就是“自愿、无偿、死亡”。 据介绍,人体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对于捐献和移植的资源共享和公开来说,实现公平公正最让人关注。记者了解到,将由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分配原则将另行下发)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要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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