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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录(29):雅俗论之二:雅俗美丑

随感录(29):雅俗论之二:雅俗美丑

随感录(29):雅俗论之二:雅俗美丑
说雅俗不关乎美丑,是因为不同的阶层,美丑的标准不同,有的竟截然相反,而雅俗的标准,专由文士说了算。这样,就会出现大众之美丑皆俗的情况。不但大众的粗口是俗,劳作是俗,破衣烂衫是俗,就是杨白劳给喜儿扎的红头绳,也是俗不可耐。那么统治者是否美丑皆雅呢?不是的。文士们知道,美丑的判断离不开善恶,而统治者的主业是偷盗抢劫,罪恶怎么能是美的呢?将丑事善加修饰,转化为美事,这就是雅。比如整日盘算着多收租子,就是土财主之作为,就是俗,如果将这些事交给管家,自己每日作诗,就是雅,尽管租子一点也没少收。“君子远庖厨”,就是这个道理。有此可见,美丑是实质性的,雅却只是形式上的修饰,雅之虚伪性,是由其功用决定的。贪吃可以,吃相不佳可不行,这就是雅。以最常见的“性”为例吧。所谓低俗者,不过是言语、图画、影像过于直露而已,丝毫不涉及美丑善恶是非的。比如同房,以说“睡觉”、“干”、“日”为俗,以说“云雨”为雅。可是农夫“日”的是自己的婆娘,地主“云雨”的却是抢来的姑娘。郭老师也指出,有钱人从来不看“A”片,他们都是自己干。本来嘛,“性”是否合乎人权,才是重点,雅之混淆视听,使大家模糊焦点,不是很卑劣吗?
判定雅俗的权力,既然由文士掌握,就难免假公济私,将文士及其主子的事,都冠以雅的称号。由此派生出数个怪胎:
一是对人不对事。比如耕田虽是俗事,可是陶渊明去干,就是大雅。据《西行漫记》记载,陕北的革命者,不讲卫生,公然解衣捉虱子,随地吐痰。这虽然是条件所限,但无论如何,不是值得夸耀的事。可是魏晋六朝时,名士们因为吃五石散,皮肤敏感,不耐洗浴,也脏得生虱子。于是乎边抓虱子边聊天,竟也成了雅事,叫做“扪虱而谈”。至于比随地吐痰还恶心的事也有,就是吐在丫鬟的嘴里,还以雅的笔法修饰为“香唾盂”,多么无耻!
二是雅的变态。雅由文士生产推销,崇信儒教的文士又是对社会进步“百无一用”的东西,武不能外抗强权,文不能内争公义,唯知抢劫与协助抢劫、美化抢劫。这些人的思想境界和生活方式,是变态的,其提倡的雅,焉能不变态?像“香唾盂”之类,公然的以丑为美、以恶为美,并不少见。如对小脚的迷恋,就令人发指,采补之术,更是无聊。李渔在他的“风雅巨著”《闲情偶寄》里,就详述了如何品评小脚,说脚不但要小,还要软,还要不臭,才是上品。他也知道,硬缠出来的小脚,是容易发炎的啊!除此之外,就是一般的审美情趣,也是孱弱的,自恋的,矫情的,苍白的。看看所谓“文人画”,就知道无所谓雅,无强健,无激昂,无博爱,无担当。鲁迅先生曾调侃说,才子的理想,就是吐上小半口血,由两个侍儿扶着,恹恹地到阶下去看秋海棠。雅之变态,可称“无心”、“无骨”!
三是雅的假冒。文士既变态,又无担当,雅之创造,也是难。于是乎就要假冒伪劣。常见的手法,就是偷盗。上一篇提到的“风雅”的变化,就是一例。由于雅是以前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下民和暴发户们,不免也要学,这就是“附庸风雅”的来历。今日文士已经死绝了,新的雅也再难创造,立志高雅者只好假冒了事。所以说,今日已无真雅。京戏自称国粹,算是识相,对于自己的历史还没忘。昆曲自称高雅,就不知道从何说起,听不懂,就雅么?明清的贩夫走卒,皆是雅士?不过,最为恬不知耻高调自称高雅艺术的,当属歌剧、交响乐等西洋近代音乐,不但高雅,还古典呢!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莫扎特是大众的宠儿,莫非维也纳市民品味甚高,当时并无通俗流行音乐这回事?贝多芬才多少年,也敢称古典?至于郭老师大骂的提倡高雅,反对“三俗”的人,都是曲艺界的,这就更可笑。相声也好,评书、单弦、大鼓也罢,从来都是俗文化的范畴,除了取悦于平民百姓,别无出路。你们雅个屁呀!
雅俗不关乎美丑。
随感录(28):雅俗论之一:雅俗本源
伟大的相声表演艺术家郭德纲老师,又有新作,是《我要高雅》。和当初的《我要反“三俗”》一样,也是嬉笑怒骂,将立志高雅人士的丑恶嘴脸,暴露得淋漓尽致。郭老师就是通俗加强版的鲁迅,思想性、艺术性都是高的,像“大俗即是大雅,大雅即是大俗”的论述,就极富哲理。并且郭老师是有纹身的,泼辣之处,或有过于先生。比如先生虽也骂人是狗,但“二儿的”的之类,是说不出口的,郭老师竟说了,听着还就那么顺溜。郭老师的战斗性,并未被“商演”所侵蚀,甚是欣慰,夸一个先!
文士以雅俗为标准,排斥异己,打压群众,流毒深远,历有千年了。除了大嘴巴抽之外,揭穿其画皮,也很重要。雅俗问题,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因为雅俗不关乎善恶,不关乎美丑,也就不关乎是非,所谓雅俗,实际上是对不同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品味的概括而已。而生活状态和生活品味在不断变化之中,拥有不同生活状态和生活品味的人也是不固定的,所以雅俗既无标准,也难评价,也和文明、进步不相干。以此来横行乡里,属于拉大旗作虎皮的范畴,所以说它是个伪命题。
雅俗之起源,久矣难考,不过雅又有“风雅”一类,知道当在《诗经》被文人霸占后。“风”本是下等人创作,当然是俗的,“雅颂”才是贵族所为。贵族的优势在于会写字,才情并不比下等人更佳,但他们是不会认同《下里巴人》的。等到后来的百姓,已经听不懂祖先的话语,儒家就趁机来了个“卷包儿会”,古歌也就雅起来了,六朝的民歌,不也是如此么?有统治者,才有雅俗之分。统治者不但要有钱有势,精神生活也要不同于大众,自己喜欢的就是雅,大众喜欢的就是俗。但是,“食色性也”,两类人所喜皆同,如何才能雅起来呢?所谓文人、知识分子就有用了,他们把“食色”,以及唱歌、跳舞、绘画、服装、住所,乃至思维、言谈、体态,都善加修饰,形成百姓做不到,或不愿做的审美规范,雅就诞生了。从此百姓之一切都是俗。比如商周的贵族,大鼎里煮牛肉,俗气得很,等到川鲁淮扬各菜系纷出,官商的饮食,才算雅了起来。
雅源于权势,再由文人修饰而生,可是文人哪里是多才多艺的?做菜还要靠厨子,“娱情”还要靠抢来或买来的小妞儿。不过对于雅的神圣化,文人们倒是不遗余力,似乎一俗就要亡国了。这是因为文人处于帮闲的地位,雅之灭亡,不一定是统治者的灭亡,倒一定是他们饭碗的打碎,如此,上层无此癖好还行?今日之“主流艺术家”,立志高雅,痛反“三俗”,也是一样的道理。百姓们都不待见他们了,如果文化部门也不养他们,不就要饿死了么?不过,雅也要有雅的本钱,帮闲也不是吃干饭,作诗论赋、提笼架鸟、唱歌跳舞、溜须拍马、歌功颂德,是容易干得好的?当初鲁迅有一篇《估<学衡>》,揭露出某些鼓吹旧学的人,于旧学上是一塌糊涂。郭老师言“相声一定要教育人,逗不逗乐管不着”,也正点出了“主流艺术家”的困境。你就是不能把百姓逗乐,能把领导同志逗乐了也行啊!
有雅的愿望,无雅的实力。这就是今日帮闲们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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