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否认石首问责干部不到1年复出
新民网7月13日报道 昨日有媒体报道,去年因“石首事件”被免职的湖北石首市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被问责不到一年即已复出。湖北荆州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昨日澄清:这一消息不属实。被免职的石首原市委书记目前没有明确任何职务。石首原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确实任荆州开发区党委委员,但没有被任命为报道中所称的“荆州开发区副主任”。
媒体:免职官员不到一年复出
上海某媒体昨日报道,7月10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的一次论坛上,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的参会论文《从石首事件看社会群体冲突的消解与控制》透露,湖北“石首事件”主要问责官员石首原市委书记钟鸣与石首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唐敦武,已在被问责不到一年内复出。文中称,钟鸣被任命为荆州市委副秘书长(记者注:正处级),唐敦武被任命为荆州市开发区副主任(记者注:副处级),两人复出官场,享受与原级别同样的待遇。
石首市为县级市,隶属地级市荆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7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澄清:原公安局长未任开发区副主任
昨日下午,荆州市委办一名工作人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市委办公大楼中确实设置了钟鸣的办公室,不过他没有看到过钟本人来上班。
昨日傍晚,荆州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通过湖北省官方网站荆楚网发布了简短消息。澄清称:这一报道失实。根据工作需要,原石首市委书记钟鸣现在荆州纪南城遗址公园项目筹备组负责前期调研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任何职务。原石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唐敦武现任荆州开发区党委委员,负责一个园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工作,没有被任命为荆州开发区副主任。
南都记者注意到,按照上述《暂行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论文作者致歉:引用道听途说消息
而作为消息最先出处的论文作者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昨日接受采访时也极力否认消息,称自己是“道听途说”。
他给媒体发来了《关于石首事件被免官员复出报道的声明》,称报道所写的“石首事件主要问责官员已复出,钟鸣被任命为市委副秘书长,唐敦武被任命为荆州开发区副主任”并非论文中的内容。且论文只是用于内部研讨交流使用,媒体并未采访作者,所报道的内容作者不予认同。
他同时否认自己是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荆州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澄清也称,廖满堂已于2004年2月改任荆州区副县级调研员。
“由于作者退居二线多年,在没经核实的情况下,在演讲中引用了道听途说的消息,对此深表歉意。”廖满堂最后表示。
原市委书记:筹建重点项目
南都记者了解到,石首原市委书记钟鸣目前所在的纪南城遗址公园开发项目,是一个总投资达90亿元的荆州“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其目标是建成国内最大的考古型遗址公园。
“6·17”事件中,钟鸣被免职的原因是:该事件因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演变成重大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中共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情况,错过了事件处置的最佳时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一名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昨日告诉南都记者,如果不是石首事件,钟鸣的仕途可能在去年再上一个台阶——— 到上海某区政府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