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有一个比喻,说情人和妻子就像是红玫瑰和白玫瑰,当白玫瑰独领风骚,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当红玫瑰否极泰来,蚊子血就晋升为胸口的朱砂痣。我喜欢这个比喻,因为这个比喻非常地夏天。这个夏天,我就遇到了这样的比喻,当我俩愈行愈远的时候,你就像是我卧室里白墙上的鲜血,顽固地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当你有计划地邂逅我之后,你就如同我胸上的那颗朱砂痣,珍藏,隐忍,怜惜。
我从没有认真计算过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那天,你在QQ上留言说“途经贵宝地,如有人请客吃饭,可稍事停留。”这一停留,成就了茫茫宇宙间我的原子和你的原子的偶然相遇。我轻轻敲开你的门,你抬头看到了我,安静地看着我,依旧如我记忆中那般眉目柔和。那一刻,我忍不住轻轻拥抱了你一下,放开双手,凝视着你,微笑地叫了你的名字。
我们彼此辩认,我们习惯把最深沉的情感轻易掐灭在谈笑间,我们一直在交谈,你说我就是你想象中的样子。我在来的路上曾经想过,这认出,会是喜,还是悲?那一天,我身着宝蓝色的裙子,流星的颜色。
我是哪一年认识的你?又是哪一年轻轻拨动了彼此的心弦?我真的不记得了,是哪一年又有什么关系?关键是这一夏,我和你在一起,而你,让我感觉温暖。
后来。
我记得,镜中那几乎燃烧起来的我的双唇和你的相依碾转,轻轻叹息。我记得你在最热情的时候温柔地吻了我的双脚。我记得你拥着我说彼此童年经历时的玻璃般的眼神。我记得伏在你的胸前听你唱歌的心跳的声音。我记得两只土拨鼠决定私奔向远方的相视一笑。我记得巴士上你大着胆子飞快地亲吻我的脸。我记得间或工作时我的手机上嘀嘀“想念是一种幸福,这两天我很幸福。”我记得你温暖厚实的大手包围着我冰冷的双手。我记得和你一起饿了一天半。我记得你让我知道了通向天堂的路并不只有一条。我记得一起爬那座无名的山遇到的好运。我记得你拎着我的包和我赛跑的样子。我记得你脸上轰轰烈烈的,排山倒海的汗珠。我记得盘山小路上一阵阵甜而微凉的风。我记得坐在马路边的石坎上平静地看车来车往。我记得一起开怀大笑看你爱看的节目。我记得太阳落在我脖子上完整一圈的吻痕。我记得飘落在你身上那片叶子,我记得你拥住我的清新和温暖,我记得这个拥有世界杯和爱情的夏天。这个夏天,你的样子烙在了我不为外人道的心里:厚实、善良、幽默、谦逊、儒雅、正派、严谨。
你说,当爱情太过于炽烈时,它容易凋零。所以我们一直在用“喜欢”两个字。我一直在说:我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我非常喜欢你。我勾着你的衣角在街头溜达,没有目标地走走停停,广场上有熟睡的婴儿、散步的人群、随着音乐跳健身操的妇人们和跳交谊舞的老人们,我们深一句浅一句地说着话,状极恩爱。但这般香情艳事不过只是小插曲,跌宕腾挪,极尽花巧,比不得主旋律厚重经久。我知道,你也知道。但我们不说。
你说,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我象你的哥们。我忘了告诉你,小时候我是幼儿园最漂亮的女生,而妈妈说,小时候美丽干净的小宝宝,长大必如我现在这般猫三狗四。你运气真不好,最终的收山力作定格在我身上。
你说,左手掌纹是先天的,右手掌纹是后天的。我今天忽然发现,我一大片深深浅浅的掌纹又有变化了。等你下次来,再摊给你看。枳子花开了一季又一季,你不如,不如早点来看我吧,趁我掌纹中还写着你的名字,趁我还能漂亮地让你喝光了那杯酒。你说,好的,同意你写字给我看。于是我今晚坐在这儿回忆。片断虽然只是在记忆中闪着光的碎片,但它很美丽,就让它锦衣夜行吧,你看过雪白翅膀的白鹭划过黑夜的额角的样子吗?只一眼,胜过人间无数烟火。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人生就是一路相遇着与别离着。最后一天的早晨,我们约好不相送。一个向左,一个向右。你吻了吻我的脸,我看着你的眼睛,我冲你挥了挥手说“再见。”车子开动的时候,我听到你忽然说:到家记得给我发个短信。
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正如我那刻就有推开车门随你而去的冲动。
手机上有一条短信说:“我也是,回去后要有段时间适应。”
这个短信只有我能看得懂。
我现在,非常思念你。非常非常。
亲爱的,你告诉我,流星和流星要多久才能相忘于江湖?
在我快要忘了你的时候,你会不会抬头再次看着我,安静的看着我,依旧眉目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