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人民法院不作为

人民法院不作为

事情经过:死者于3月2日在河北省三河市东外环东方小区红绿灯路口北侧系在公路边上路牙下同向行走,农用车在后面撞到,并死亡。
交通队事故鉴定已出,责任书认定肇事者负全责。交通队预算对方赔偿18万元。对方一直不赔偿。从发案至今,被告一直在外面悠闲的做事,开车。就像没事一样。真是草菅人命。真不知中国的法律还有什么用。一问交通队,就说人在逃逸。
     后死者家属进行上诉当地法院,但法院未予立案,称交通队同意出面调解。又将案子打回交通队。(其实是被告在法院有人)经过调解被告者付赔偿10万元,另8万元待报保险后付清。当面立下字据,两个交通队的人负责担保。并将保险公司的银行卡交给原告。未告诉密码。保险公司上周说,钱已经批下来。但对方并不去取,拒绝支付余下的8万元。
     后死者家属上周再次进行上诉当地法院,法院却不予受理。也不给出任何理由,直到本周二才将此案立案。只说将保险公司的钱保全,但没有给出何时审理。另据称被告方打算起诉至法院,告交通队18万元的调解过多。法院有关系也是一直在拖延。而且被告现在继续在开车。像没事一样 。现在中国社会就是这样,撞死人的反而有理,被撞的没理。真是人吃人的社会。

    有地讨个说法没?如何惩治一下他们?   

                                 谢谢
                                   小杨

怎么发

嘻嘻哈哈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