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遭强占却无法立案 公安机关被指不作为
中国青年报7月21日报道 7月的武汉骄阳似火,市民宋俊芳心里却异常冰冷。这种冰冷,缘于她投资100多万元、苦心经营两年的酒店一年前被人强占。
在酒店被迫“易主”的一年内,宋俊芳不停地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都曾批示督办。然而,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尽管有公安厅长的3次批示,她的举报依然迟迟未能立案。
宋俊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地曾有官员私下劝她放弃举报,“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人,就动那么多人”。
“酒店是我投资的,事实很清楚,但没想到证明事实这么难。只要问题不解决,我就要一直举报下去。”这个40岁的女人说。
三个“股东”,只有一人出钱
2006年12月,宋俊芳以丈夫付善存的名义和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以下简称“油料所”)签订了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下位于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1800平方米的临街二层小楼,准备经营一家新酒店。
据宋俊芳介绍,自己要开酒店的消息传开后,她的表舅宋世怀找过来,表示自己可以和朋友叶宝明一起入股。宋世怀告诉宋俊芳,之所以找叶宝明一起入股,是因为他在武昌人脉广泛,和许多部门关系都比较好。
尽管付善存对两人的入股不太放心,但宋俊芳考虑到宋世怀是一直来往的亲戚,同意了一起合作。在一份由宋世怀、叶宝明、宋俊芳签名的会议记录上,3人约定各自出资100万元,酒店主要由宋俊芳夫妇管理经营,并约定宋世怀、叶宝明、宋俊芳各占30%、30%、40%的股份。
宋俊芳告诉记者,2007年1月下旬,宋世怀让她交给叶宝明86万元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好让叶宝明去注册企业。此时,宋俊芳并没有觉察到里面可能存在的“陷阱”。
当年2月1日,叶宝明办下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武汉金满籯工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执照办完后,宋世怀提出要以贷款入股,并分工让宋俊芳夫妇负责酒店装修,自己和叶宝明去跑贷款。宋俊芳提供的一份支出证明单显示,为了办理贷款,宋世怀从酒店账户支出3万元,用以打发武汉市和平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的有关领导。2007年7月,他们以武汉金满籯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取得200万元贷款。8月底酒店装修完毕,9月8日酒店正式开业。
就贷款能不能入股的问题,湖北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分局副局长沈先清明确表示,以公司名义获取的贷款,不能作为个人投资入股的资金,法律上不认可这种入股方式。
就这样,宋世怀和叶宝明二人没有实际出资,就成了股东,而贷款及利息却由宋俊芳出资的金满籯公司来偿还。
酒店被强占,虚假注册资料曝光
宋俊芳介绍说,2009年春节,看到酒店生意日益兴隆,宋世怀和叶宝明提出分红要求,并且每人索要150万元。“酒店的利润大多还了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哪有钱分红?”
宋俊芳告诉记者,2009年8月1日早上8点多,酒店还没上班,就有七八十个“小混混”冲进酒店。叶宝明随即向员工宣布:“宋俊芳总经理职务被免了,酒店由我们接管。”
在她被迫离开酒店后,有人开始散播“宋俊芳卷款逃走,拖欠员工工资”的传言。8月14日,宋俊芳不得不主动找媒体澄清:“我没有消失,只是被迫离开酒店,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
在谣言满天飞的同时,宋俊芳家门口不时有人举着“宋俊芳还我们的血汗钱”的横幅,全家人不得不在亲戚家或宾馆东躲西藏。
8月17日下午,宋俊芳来到油料所协商给员工发工资的事,没想到遭遇了几十人的围攻,被困在油料所里。据一名当时在场的油料所职工回忆,宋俊芳一直被困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后来在油料所多名工作人员的掩护下才得以脱身。
从此,宋俊芳再也未能进入金满籯酒店,而她为酒店投资的86万元现金和17万元实物只收回30万元。
尤其让她不能接受的是,当她看到公司在工商局注册的资料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股份由约定的40%降至23%,现金股本由86万元降至34.5万元。与此同时,在工商注册资料中,叶宝明的股份占34%,宋世怀以其子宋启迪的名字注册,股份占33%。另外,注册资料中还出现一个没有参与投资的股东 苏谷香,股份占10%。
2010年7月14日,苏谷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她和宋俊芳只是朋友关系,并没有参股金满籯酒店。
宋俊芳还发现,公司注册资料中的公司章程、房屋租赁协议、验资报告、卫生许可证以及自己在相关资料上的签名等均系伪造。同时,注册资料中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而且资本金额已缴足。
“这不是造假吗?除了我拿的现金86万元和一些实物,以及公司的200万元贷款,其他资产都是子虚乌有的。这时,我才知道,宋世怀和叶宝明从一开始就设计了一个 空手套白狼 的圈套。”宋俊芳说。
2010年7月1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宋世怀。他告诉记者,酒店的事去问叶宝明,他不能给记者说什么。
随后,记者致电叶宝明。他让记者去武昌公安分局采访,随后以“和领导在一起,没有时间接受采访”为由,匆匆挂断电话。
发现上述问题后,宋俊芳认为宋世怀和叶宝明已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等。于是,她不断奔走于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宋世怀和叶宝明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
公安厅长三次批示,举报“迟迟未立案”
在漫长的举报路上,宋俊芳曾经看到过希望之光。据她介绍,2009年10月底,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她,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已经对她的举报作出批示,要求查清事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武昌公安分局将会调查处理。11月2日,武昌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宋湘明对宋俊芳表示,分局经侦大队已专门组织力量,将尽快形成调查结果。
随后的两个多月内,宋俊芳多次来到武昌公安分局,催要办案结果,但对方对是否立案不置可否,迟迟不给书面决定。
2010年元月中旬,宋俊芳拿到武昌公安分局《关于宋俊芳反映金满籯工贸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该汇报表示,尽管金满籯酒店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实缴资金不足500万元,但酒店在注册两年后的资产评估达到502万元,“这种 先虚后实 的行为不宜认定为 虚报注册资本罪 ”,因此不予刑事立案。
宋俊芳注意到,这份汇报形成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8日。“既然11月18日就有了不予立案的调查结果,为什么一直要对举报人隐瞒?”
武汉一位不愿透明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而取得公司登记的,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金满籯公司注册提供的验资报告等一系列文件均系伪造,而且,公司注册时已明确资金一次性到位,也就不存在补缴空间。因此,武昌公安分局的调查报告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由于不认可武昌公安分局的调查报告,宋俊芳又开始举报。2010年3月初,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再次就宋俊芳举报一事批示督办。
3月12日,武昌公安分局就此立案。5月13日,武昌公安分局撤案。
湖北省公安厅督办室陈主任证实:“宋俊芳举报一事,吴永文厅长的确很重视,并对此作了批示督办。”该厅信访处刘姓副处长表示,厅长督办案的办案结果要反馈给公安厅,但公安厅至今没有收到武昌公安分局关于该案撤案的反馈。
无奈之下,宋俊芳不断找湖北省公安厅反映情况。该厅经侦总队执法监督室陶主任告诉宋俊芳,5月底,吴永文厅长第三次就该案作出批示,6月,该案的调查处理已移交到武汉市公安局,希望她能耐心等待,“毕竟调查需要一个过程”。
听说吴永文厅长第三次批示,宋俊芳几乎绝望的心又闪现一丝亮光,但随即又陷入无奈的焦虑:“厅长批了两次了,但办案机关不作为,迟迟不予立案。不知道这次又要等多久,能等到什么结果。”
一位熟悉当地司法生态的人士告诉记者,公安厅长的批示屡次都没得到落实,基层办案机关难辞其咎,这不排除他们与案件相关当事人有幕后交易的可能。
2010年7月1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武昌公安分局,要求采访宋俊芳举报一事。参与办案的该局办公室主任宋湘明表示,没有政治处的批示,他不能接受采访。7月15日,该局政治处刘主任告诉记者,按照武汉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案件的采访,必须经市公安局政治处批准,分局政治处只有批准公安英模等稿件的采访权限。当记者要求其出示相关规定的文本时,他表示,文件出台得很早,现在不方便找了。
“现在我们没有别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就是举报。”再过半个月,宋俊芳和丈夫付善存“专职”举报的日子就将满一年。他们不知道,这种日子何时是个头。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丁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