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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改办推迟公务员上岗8个月被通报批评

西安城改办推迟公务员上岗8个月被通报批评

南方都市报7月23日报道  昨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公务员录用行政纠纷案作出公开宣判,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洋的诉讼请求。

昨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也发出通报,认为西安市城改办故意行政不作为。

考了第一名却被“暂缓接收”

2009年参加陕西省当年的招录公务员考试的张竞,报考了西安市城改办的城市规划科员职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最终以笔试面试总分第一的成绩,顺利通过体检,从西安市人事局领取了录用通知书和行政介绍信。然而,2009年10月26日,当张竞去西安市城改办上班时,却被告知“暂缓接收”,这一“暂缓”就是8个月。原因是与她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列第二名的考生张洋的家长举报其所学专业不合要求,并屡次到相关单位闹事,甚至以跳楼威胁。

据了解,张洋的母亲为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主席(副局级),父亲为新城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法院驳回“第二名”诉讼请求

2009年12月15日,张洋将陕西省公务员局告上法庭。其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提出,张竞所学专业不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要求陕西省公务员局撤销录取张竞为西安市城改办科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要求录取他自己。在公务员考试中,以报考资格为由,第二名起诉招考单位要求撤销第一名而录用自己及省级公务员局被考生告上法庭在我国皆属第一例。

昨日下午,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驳回原告张洋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张洋诉讼张竞所学专业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理由不成立。

昨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就此事发出通报。通报认为,西安市城改办以张竞专业不符合要求、有人反映怕影响稳定、法院未作出判决为由,拒不执行录用决定,“暂缓接收”并退回张竞公务员录用手续,属于故意的行政不作为,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了新录用公务员张竞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陕西省乃至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其错误行为的性质十分严重。

各方反应

“第一名”不愿多说

“第二名”表示上诉


昨日下午,各方当事人都未在宣判现场露面,均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原告张洋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尊重法院判决,至于是否提起上诉,当事人张洋并未授权,将由张洋本人决定。被告方陕西省公务员局、第三人张竞及西安市城改办的三方代理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律判决。

走出法院大门,面对多家媒体的追问,张竞的代理人文焰璀表示,张竞日前已开始在西安市城改办上班了,除了服从法院判决,其他不想说什么。临走时,他说了一句:“这为的不是工作,是公道。”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拨通了原告张洋的父亲张文祥的手机。张文祥表示,下一步他们打算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张竞,其家人表示张竞现在不方便发表任何观点。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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