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浙江丽水警方将调查刑拘记者案是否存渎职行为

浙江丽水警方将调查刑拘记者案是否存渎职行为


“白衣渡江”的微博,其自称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
新京报7月30日报道 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昨日消息,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浙警方连夜审核办案程序
28日,“记者因报道遭通缉”一事引起关注,浙江警方组织专家当晚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仇子明此前近一个月以来,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浙江凯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凯恩股份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23日,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拘决定。
警方将调查办案是否渎职
遂昌县公安局于昨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经侦支队支队长金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对仇子明的刑拘决定撤销后,网上通缉也将同时撤销。
在谈到遂昌县公安局对此案的侦办程序时,她表示,“实际上遂昌县公安局只是执行了刑拘后的公安系统网上通缉程序,而并非媒体报道的全国通缉程序,如果是全国通缉是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金珍向本报表示,虽然公安机关撤销了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但是这件案子并没有结束,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
此外,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遂昌县公安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金珍称丽水警方会进行相关调查。
事主状态
记者仇子明已回上海办公室
经济观察报副总称,仇子明心态“总体还可以”,近期或做短暂调整
本报讯 (记者吴鹏)昨日,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说,昨日下午,仇子明已经回到上海的办公室,并且和他通了电话。他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态,不太好表达,但总体还可以。
对于“被通缉”这段时间仇子明的状态,王胜忠说,他一直在上海,这段时间可能会做一个短暂的调整。
昨日,记者联系到一位上海的仇子明的朋友,她表示,仇子明的老号码一直关机。对于这一事件对仇子明的影响,她认为,撤销通缉令只是第一步,或者只是迫于媒体压力。后面依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并没有证实这篇报道是不是真实的,而媒体对报道事实本身的关注还不够。她希望,证监会可以出来调查凯恩公司一事,并有个结论。
各方反应
中国记协:
将继续关注维护记者权益
昨日,经济观察报已经将相关材料上报中国记协,维权处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经济观察报在材料中的诉求是,希望记协维护记者正常采访报道权。
这名工作人员说,记协不仅与经济观察报进行了沟通,也与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了联系,“我们将从其他渠道多方了解这一事件的情况”,包括了解当地警方、凯恩公司的情况。
不过他认为,目前警方 的表态比较模糊,“虽然已撤销刑拘决定,但哪一点不合法,为什么道歉,还不明确。所以现在说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哪些方面受到了侵害,还比较模糊。”
这名工作人员说,如果记者的权益真的受到了侵害,我们一定会为他维护。中国记协将继续关注此事,但现在要有一个定论,还为时尚早。本报记者 吴鹏
经济观察报:
诸多疑问警方仍需交代
昨日,对于浙江遂昌警方被责令撤销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刑事拘留决定,该报副总编辑王胜忠对本报记者说,确实没有想到,相应执法机构和部门会有这么快的处理。


对于这一决定,“我第一个感觉是很宽慰”,他说,我们愿意见到相应的政府机构比较快地做出反应,这是正确的做法。但他说,这里留了尾巴。
“比如整个通缉事件的由来,是存在问题的。为什么企业的要求,会得到公安机关的认可?为什么在没有了解情况下,做出了通缉的决定,这些疑问需要对公众有个交代。”他表示,还会与之做进一步的交涉和沟通。
王胜忠还表示,昨日上午,遂昌县公安局方面称要来京与报社沟通,并已在路上。但后来又来电话称,有事被当地有关部门叫了回去,今日是否前来,依然存在变数。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邢世伟 吴鹏)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