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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群体流血事件的真相

济宁市群体流血事件的真相

济宁市群体流血事件的真相
拿法院判决张冠李戴、混淆是非、欺上瞒下
“8.25群体流血事件” 是济宁市委、市政府,以抢占民营企业经营场所举办成就展为目的。他们仅凭一纸针对济宁市群众艺术馆的“法院裁决书”,便对另外一家合法企业济宁蓝天服饰,实施“强制执行”。 这实属光天化日下的抢劫,(不对,他们是深更半夜干的)。没有任何强制执行济宁蓝天服饰的法律文书,他们怎敢多次欺骗省委和中央,说是依法执行判决呢?
骗局二;他们声称“济宁蓝天服饰房屋租赁合同,违犯国务院《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这的确欺骗了很多人,但事实又是怎样呢?合同于2001年11月公开招投标签订的,《条例》是2003年8月实行的,在这期间本承租合同已经,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双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承租合同的合法性毋庸置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条例》对本合同无溯及力。再说他们要不是别有用心,为何又在《条例》实施后的第三年也就是2006年再次签订补充协议?房租一直交给市财政局,可这些官员却装疯卖傻。
“8.25群体流血事件”真相
09年8月25日深夜,一家合法的民营企业一夜之间彻底消失,企业价值600余万元的商品,被非法抢劫一空不知下落,价值146万余元的固定资产绝大数被当场砸毁。“执法”人员非法闯入后,对26名女工拳打脚踢,吼叫声和女人的惨叫声撕心裂肺(有视频和照片为证),血流济宁蓝天服饰商场。受伤女工被“执法”者打伤后又被关押起来,失去人身自由,7人因看守家园被行政拘留。这是一起真实的政府违法犯罪事件,是济宁市委、市政府为达到非法占有民营企业经营场所,举办成就展览为目的,指使武警、法院、公安、综合执法局等部门400余名 “执法”人员,在一没有任何法律文书,二没有行政裁决的情况下,对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一家完全合法的企业,公然实施了非法入室抢劫、故意伤害他人和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与同-法人的另外一家企业,济宁世纪服饰有限公司也在“8.25”深夜也遭到了袭击,长近30米高4米的商场门头被“执法” 人员非法砸毁拉走,致使商场仃业。
一起政府违法伤害案件,导致一民营企业彻底消失,另一民营企业遭受重创。时至今日,无法无天的济宁市委、市政府也没有给受害者一个说法。造成的损失也在不断扩大。
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
孙曾林
电  话:0537-31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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