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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山东大众网制造假新闻

控告山东大众网制造假新闻

控告山东大众网制造假新闻
   2009年12月5日,山东大众网刊登了标题是《济宁蓝天服饰公司拒绝搬离租赁场所被依法处置》以下称《假新闻》,《假新闻》严重损害了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的企业形象和信誉,也损害了孙增林本人名誉。为此我们在保留诉讼法律权力的前提下,请求新闻总署查处山东大众网的违法行为,为受侵害人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假新闻》存在如下违规违法行为。   
一、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的名称。《假新闻》,无记者、作者。
二、        “《假新闻》来源于某办公室,刊登前没有进行审查” 。这是山东大众网的代理人公开承认的,有录音和该代理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材料。大众网一无首发新闻的资质,二没有对新闻进行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        《假新闻》颠倒是非,陷害无辜。该文章不公正,把本是受害者的济宁蓝天服饰公司和孙增林说成是抗法者被《依法处置》了。把非法抢劫者说成是“执法”,那么执法的依据是什么呢?没有执行济宁蓝天服饰的法律文书又何来的被《依法处置》呢?
以上所诉全是事实,请新闻总署领导明查。
控告人;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孙增林20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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