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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法盲,希望各位好心人帮帮她

本人法盲,希望各位好心人帮帮她

[转] 13岁男孩强奸3岁半小女孩让人痛心,有懂法律的帮帮受害人吧


关键人物



园长:周某



老板娘:吴某



作案者:幼儿园园长之子周某(14岁)



受害人:黄某(3岁半小女孩)







事件梗概:长平乡芭蕉塘星辉村一位三岁半女孩惨遭幼儿园园长之子(14岁)性侵害,并造成严重后果,有萍乡妇幼保健院诊断证明。事件是7月6号发生,由于小孩曾遭幼儿园老板娘吴某威胁,当天没有告知家人,7月7号家人才发现,在家人的陪同下,小孩到幼儿园2次指认行凶者为幼儿园园长之子周某,7月8号公安介入,目前未给受害者明确答复。







    小女孩黄某的父母年初就外出打工了,她一直由奶奶照顾,每天8点左右送到幼儿园,晚上5点半以后接她回来。事情发生在2010年7月6号,她奶奶回忆,当天下着大雨,她在工厂打工做事,忘了时间,所以6点差5分才去接小孩,当天回来洗澡的时候,小女孩哭着不肯她奶奶给她洗下身,那时大人也没有在意。



    7月7号接她回家的路上,她主动和她奶奶说背痛、头痛,她奶奶问她为什么,她说幼儿园的老师(叫幼儿园老板娘老师)跟她说:“不准告诉家人,不然她去了会挨打,不准她去上学了。”晚上洗澡时,她总叫痛,而且不让大人看,等晚上她睡着了,她奶奶掀开裤子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并叫她伯母来看,小女孩下身大面积红肿。叫醒小女孩后,拿零食给她吃,小女孩才说:“幼儿园的胖哥哥(后面指认的幼儿园园长之子周某)在教室说给她“打针”,脱了她的裙子和裤子。”



    7月8号一早家人就把小女孩送到了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就症,向医生说明情况后,医生说:只有当地公安机关在场才能实施治疗。于是去请了长平乡派出所一位民警,医院才进行症断治疗。由于症断书字迹太小,发上来怕看不清,我这里就原文摘抄医生给的诊断记录:



妇检:外阴潮红,阴唇后联合及双侧小阴唇擦伤,前庭潮红,处女膜完整。



初步症断:外阴炎,外阴擦伤。



    早上,小女孩爷爷将事情告知星辉村村委,村委派人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小女孩奶奶带着小女孩、小女孩外婆、表哥一起去幼儿园,当时幼儿园园长周某及其儿子都不在家,打电话叫他们回来后,小女孩外婆指着园长周某问小女孩认不认识,小女孩摇头(幼儿园主要是幼儿园老板娘吴某管),然后指着周某儿子问小女孩认人不认识,小女孩点头,问她是谁欺负她,问两次,她都指着幼儿园园长之子周某(胖哥哥)。但老板娘吴某一口否认是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回去后小女孩两位伯父向长平乡派出所电话报案,长平派出所派人了解情况,多次上门问小女孩奶奶和伯母。并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询问到晚上11点左右。



    7月9号,小女孩外出打工的父母匆匆回到家里,前去幼儿园讨说法,幼儿园老板娘扬言:“我不怕你闹,你告到法院我也不怕,我有人。”当天上栗县公安局派人了解情况,再次询问小女孩奶奶和伯母,法医现场取样。并吊销了幼儿园证件。



    7月10号和11号是周末,但公安局不休息。小女孩父亲到长平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案件正在调查中,象这样的案件可能2年、3年都破不了。小女孩父亲到上栗县公安局,守门同志说当天值班的民警恰好是负责该案件的大队长,但没有在公安局,未会到面。



   



7月11号,小女孩家人得知幼儿园扬言7月12号(周一)要上课,家人很气愤。

7月12号,幼儿园上课,家人被逼得去幼儿园,上栗县公安局到现场,只是劝阻双方发生矛盾冲突。

  

由于受害人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这样的案件取证比较困难,受害者年龄又太小,第一次指认没有公安人员在场。希望网上的朋友给出出主意、帮帮忙,希望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实地采访,希望好心的律师朋友能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补充一句,幼儿园几位老师都是园长的亲戚,没有教师资格。



受害者为长平农民家庭小孩,希望得到媒体的舆论帮助,家人万分焦急中,盼望看到的好心人与之取得联系,了解更详细的事件情况!


事件发生地点:萍乡市长平芭蕉塘星辉幼儿园(又名金苹果幼儿园)教室
事件发生时间:7月6号白天(接小孩时间为5:55左右)
受害者家长电话:黄15279940977
最重要是掌握证据。
为了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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