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杨佳
南方日报8月5日报道 自1999年上市以来,创兴科技(创兴置业前身)就一直因为涉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而为市场所诟病。而日前刚刚进行的一场审判,又曝光了其原董事长陈榕生利用内幕交易获取暴利的部分细节。
日前,厦门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陈榕生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判决陈榕生任董事长的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罚金1915万余元。对此判决,陈榕生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起因 炒作自家股票获利近2000万元
创兴置业是厦门的一家A股上市公司,前身是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兴科技于1999年上市,陈榕生一直都是创兴科技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2001年,陈榕生通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间接控制了创兴科技32.71%的股权,成为创兴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除创兴置业外,陈榕生还是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厦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根据检察院指控,2007年初,陈榕生计划将其所控制的上海振龙房地产公司有关资产注入创兴置业。同年4月17日,陈榕生与华欧国际证券共同探讨上海振龙资产注入的事项。4月29日至5月7日期间,双方就再融资及资产注入进行摸底和预评估工作后,最终确定了资产注入方案并上报审批。
资本市场显然“捕捉”到了这一敏感信息,2007年4月13日,创兴置业股价异动,强势涨停报收9.24元。经过几个交易日震荡之后,从4月20日开始,创兴置业股价一路飙升,到5月28日,创兴置业股价最高上摸19.28元。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创兴置业的股价就实现翻番。
然而,有证据显示,早在当年4月份之前,陈榕生就将上海祖龙、上海振龙的资金5000余万元,陆续转入其控制的股票账户。从当年4月2日开始,陈榕生及其妻子大量买卖创兴置业股票。
证监会稽查后认定,2007年4月17日至5月9日,陈榕生及其妻子买入创兴科技股票共计480万余股,累计实际支付6003余万元,卖出141万余股,累计账面盈利1915余万元。
证监会还出具认定函:创兴置业实际控制人陈榕生将其所持有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事项将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为2007年4月17日至5月9日,陈榕生为内幕信息法定知情人。
判决 构成内幕交易罪
2007年5月9日,创兴置业发布了股价异动公告,但在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后并未得到答复,因此公司股票停牌一天。
仅仅一天后,创兴科技公告称,经询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表示计划将所持有的资产注入到本公司,但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5月24日,创兴科技再发公告称,经论证,注入资产具体实施条件尚不具备,现决定取消相关资产注入方案,公司股票复牌,股价连续三个跌停。
在日前开庭的一审中,陈榕生辩称,其购买创兴科技股票是基于市场行情,与内幕交易没关系,且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上海祖龙的利益,属于公司行为;上海祖龙辩称,没有证据证明陈榕生于2007年初组织大量资金进入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是出于“计划资产重组”,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已披露的资料看,陈榕生和上海祖龙的辩护毫无信服力可言。“4月29日至5月7日期间,创兴置业还在和券商对资产注入进行摸底和预评估,并最终确定了资产注入方案并上报审批。仅仅半个多月后,就称注入资产具体实施条件尚不具备,变脸如此之快,完全像一个局。”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