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四川眉山东坡区规定干部未戒烟不得上班

四川眉山东坡区规定干部未戒烟不得上班


[/table]四川眉山东坡区拟再出禁烟新招
华西都市报8月11日报道 昨日上午,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简称“治理办”)工作人员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禁烟的文件。文件的题目是《眉山市东坡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正科职以上干部中开展禁烟自查活动的通知》,包括几百字的文字和一份禁烟自查表。
据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该办公室将依据自查情况,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我们已将文件呈送区领导,只等领导签字后,自查表就会下发到每个干部手中。自查将于本周五结束。”
昨日下午,东坡区有关领导签发了自查文件。虽然自查要周五才结束,但“戒了烟,再上班”的禁烟新规已在东坡区干部中传开,引起广泛热议。
自查背景
个别人偶尔还要抽一杆
针对全区干部禁烟情况,特别是正科级干部的戒烟情况,这份“戒烟新规”作了一番陈述:自6月1日全区开展禁烟活动以来,禁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正科职以上干部认真贯彻执行禁烟承诺。其间,为将活动推进到底,全区正科级干部还纷纷主动作出承诺:一个月内完全戒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个别干部未兑现承诺,不再履行戒烟承诺,对禁烟要求执行不严。“换句话说,有个别干部躲着领导偶尔抽一杆烟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治理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即日起,在全区正科职干部中开展禁烟自查活动,自查内容有七项:是否不吸烟、是否完全戒烟、“两公”场所外是否偶尔或经常抽烟、“两公”场所是否偶尔或经常抽烟等。“通过发放自查表的方式展开自查,不仅可以检验东坡区干部是否会对区委区政府说实话,还可以检验东坡区干部的行政执行力到底如何。”东坡区禁烟办有关负责人说。
如何执行
自查结束后制定具体措施
戒了烟,再上班!这条“新规”是否会出台,是否能执行到位?如果不戒烟不上班,是否有相关处罚措施?东坡区治理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肯定会在自查行动结束后出台。关于
如何执行或出台相关措施,目前尚处于待定状态。“自查将在本周五结束,到时我们将汇总上报区领导,然后再由区领导研究决定执行细则和处罚细则。”
干部热议
“老烟枪”担心不能上班了
尽管“禁烟新规”还要等到自查活动结束后才出台,但消息已在东坡区干部中传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正科级干部说,自己烟龄已有十余年了,一时半会想完全戒掉,难度非常大。平时见周围无人或在家时,便会抽上几根过过瘾。“反正领导没看到,也不可能打我板子。”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这位“烟客”并未完全戒了烟。“从承诺禁烟到承诺戒烟,再到这条新规,区委这回真的要动真格了!我得想个办法把烟给戒了,否则就不能上班了。”这位正科级干部如是感叹。
当然,有人则对新规表示异议。另一位干部表示,抽烟系个人嗜好,倡导大家不在“两公”场所抽烟,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如新规要求那样,“戒了烟,再上班”,这可能也太严厉了。


专家说法
如此做法不合适行政命令一定要有法可依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行政学专家解志勇表示,政府倡导公务员禁烟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也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上班与否与公务员抽不抽烟没有任何关联,因此,东坡区即将出台的“戒了烟,再上班”的禁
烟规定,则是不合适的。“倡导公务员戒烟,不一定要依靠严厉的罚单来达到目的,实际上可以通过施行相关奖励措施。”解志勇建议说,任何行政命令,一定要有法可依,否则就会变味。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梁波文)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