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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控制有望首度产生地方立法

中国烟草控制有望首度产生地方立法

中新社南昌8月12日电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已四年,但中国烟控仍面临严峻挑战,中新社记者12日了解到,《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已成形并将提交立法部门审议,如能通过,这将是中国大陆地区首部大范围控制二手烟的地方法规

为遏制烟草的流行,中国政府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1月正式生效。按照《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缔约方必须立法以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应在公约对其生效之后五年内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

据此,中国应在2011年1月9日前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目前距离大限仅剩半年时间,但中国的控烟工作却远未达标。世界卫生组织此前提供的“各国有无烟环境规定的执行情况得分”显示,满分10分中,中国的得分仅为1分,落后于其他公约缔约国。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材料,目前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2009年卷烟的产量达到22908.6亿支,年消费总量超过全球卷烟总量的三分之一。中国吸烟者达3.5亿,另有5.4亿人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超100万人因吸烟死亡,超过艾滋病、结核病、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的人数总和。

据《法制日报》报道,目前,全国性的控烟立法尚未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没有纳入国务院2010年立法计划。眼看履约期渐行渐近,如期兑现承诺时间紧任务重,有关部门欲从地方立法突围,为实现全国性立法酝酿氛围。

从2010年1月开始,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的“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在南昌、重庆、深圳等7个城市展开,南昌市承诺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推动控烟法规的出台与良好执行。

12日,由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办的“无烟南昌报道研讨班”开班,中新社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已通过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将提交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规定11类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并给予部分场所禁烟缓冲期。

上海政法大学教授杨寅认为,南昌立法如能率先通过,将有望成为中国大陆首个有效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的城市。据了解,对于执法主体,草案按照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现有的管辖范围,对它们的控烟职责进行了划分;关于法律责任,草案对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吸烟设置50元人民币的罚款额度,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量化。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何柳斌 刘占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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