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别人孩子 丈夫被告知不能女方孕期提离婚
京华时报8月13日报道 李先生问:我和妻子结婚2个月,体检时却发现妻子已经怀孕3个月,她已经承认孩子不是我的。我想离婚,可以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田军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规定: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此,您可以说服女方协议离婚或动员女方提出离婚诉讼,也可以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或中止妊娠6个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