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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种应不应该报案?报案会查吗?

不知这种应不应该报案?报案会查吗?

我老公借了二千元钱给一个叫郭石桥的人,一个月前那人突然回老家,没有回来,而昨天晚上不知是什么时候把他自己档口的东西全部偷偷搬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而这个人骗了我们这里人一共差不多三四万元钱,我不知道这属不属于诈骗,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报警,因为我刚才打电话给这个电话一直是通的,但就是不会接,不知这样能不能找得到这个人,真得很生气,好心借他钱,还这样骗人.
应该属于诈骗了,我虽然不是警察,但是我明白,超过2000元就可以立案了!

希望你抓紧时间去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错过时机可就不好了!

这种人太无耻了!


你可以看看这个:附加资料: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附: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二)相关规定

  1、《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

[ 本帖最后由 好男儿 于 2007-8-13 18: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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