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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的领导:你们好。

市政法委的领导:你们好。

我现在的案子无法走下去了。我想恳求你们的帮助。能得到一个公证合理的审判结果就行。我真的不希望靠人际关系和金钱来打官司。并且我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章丘市的公、检、法能依法办案就行。
事情的原尾是这样的。我于2005年的4月份来到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任销售业务员工作。其中我有两比提成和华凌产生了争议。几次找他们和我对帐都造到拒绝的情况下。我是在2008年2月2日扣留了华凌的一笔尾款。共计20万元的半年期承兑汇票。由于我又害怕将来和华凌对帐真对不出20万提成的话反而我有错了。因此我又分两次给华凌共计货款6万元。虽然我自己计算的提成华凌应欠我20几万的提成。可是华凌计算的只欠我提成约5.4万元。不过我心理仍然的不塌实。告他们吧证据又不足。因此想以此方式来要求华凌和我对帐。可是对方一直不对帐。就这样我和华凌僵持到了2009年的4月份我自动离职到了另外一家电缆厂任职。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2009年12月14日的晚上,章丘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来到我家把我带走。说我涉嫌职务侵占罪。在去章丘的路上他们问我你章丘有人吗?你是否能找人放你出去。我说没有。心想:难道他们不是依法办案的,而是靠关系办案的。那济南有没有这样的关系呢?他们又问,我说没有,不过我不怕,我带着帐呢。我把帐和你们对一下。谁是谁非你们不都清楚了
吗?这时的翟队长听了我这话后,给了他上边的头打电话说。华凌的王洪军是不是报假案。这儿的犯罪嫌疑人拿着帐呢。电话的那头具体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到了章丘的一家宾馆里我迫不及待的把帐拿出来了,希望能和华凌提供给公安局的帐对个明白.还我清白.这时负责我案子的翟队长把华凌提供给他们的帐堆到另外一张床上。当时我就指出华凌有一处帐记录不实。并且我还看到华凌给他们的帐并不全面.这里包括银行的对帐单及产品的销售合同和开发票的复印件等。因此当晚的对帐没有结果.这时的翟队长有点不耐烦的说:我们没有权利跟你对帐,我们的权利是替企业追缴货款的.等你出去再和华凌对帐吧。我说,如果华凌肯跟我对帐,我今晚就不会被你们请到这里来了。
那晚他们一行六个人轮流看着我,并把我铐在椅子上.他们有几个人在另外一间屋里讨论着什么,然后回来在电脑上打着什么,翟队长不时的对电脑上的言辞语句修改着。原来是对我组织好材料叫我签字的.我看了后大部分的都不是我的原话,对我有利的证词一句都没有写上。因此我拒绝签字。这时的翟队长拿起鞋子抽了我一下并说签不签,我说不签。这时他们又把我的手倒背着铐着,并且让我蹲在地上,本来我的肾就不好,来时还忘记拿药了,两腿肿的厉害,压根就蹲不下。后来他们又让我跪着。几翻折腾后,我的腰痛的实在是受不了,我只好签字画押了。可是也让我领教到了,他们不寻常的办案态度。同时想依靠他们的心也随之流走了。
一晚未睡,到了第二天上午,翟队长叫我给我对象打电话叫他从家里拿钱还华凌的钱.我说还钱也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付款吧.不用,只要你交钱我们就放人.你如果现在不交,就把你送到看守所里去,那里的条件比这儿还可怕还残酷,等你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交了钱,什么时候放你出来。
因为我家里只有101000元,于是我叫我对象从我公公那儿借了6000元.当时我对象当着翟队长的同事靖队长的面给了翟队长6000元现金.同时又给了他一张银行卡。并且也跟我对象说交了钱就放人的话.就在当天的下午他们一行四人押着我到了章丘市的一家商业银行去取款.当时我分别在收银台取得现金49900元和自动取款机取得现金20000元交给了翟队长,这时我发现他用自己的身份证新开了个储蓄帐户并把我给他的钱全部的存了进去。当天的晚上,他们又组织好材料叫我签字。我看了仍然是对我有利的证词一句都没有。心想,钱也交了,签就签吧,保住命要紧。签完字后,靖队长又和我说了一句话。你出去后,提成的事你就不要再告了,你要想告也要等一年以后。你可以告华凌欠你的养老医疗保险。不过我告诉你,即使你告也没用。这又让我莫不着头脑了。我虽然不懂法,但电视里我看过,杀了人蹲了监狱都有权利找律师提出上诉,为什么我没有权利呢?
到了12月16日的上午翟队长他们又押着我到了先前的那家商业银行,在收银台取得现金31100元给了翟对长。他又以同样的方式存到了个人的帐户上。前后合计我共计给了翟队长107000元现金。交完款后,他们给我开了一张取保候审的收据,金额是2000元。期限为一年。那么翟队长手里还有105000元的现金。翟队长亲自开车把我送到长途汽车站,并且对我说回去不要关机,等他的电话,等他把款还给华凌后,由华凌给我开收据我再来取。我说好的。可是直到现在那张收据也没到我手里,当然我也没等到他叫我取收据的电话。
转眼就到了2010年的1月份的一天我接到了章丘市检察院蒋卫东的电话。他说,他接到了章丘公安局的诉状,你过来吧。我又把希望寄托在了检察院这儿。又把帐带去了,希望他能调查清楚,和华凌协商一下把帐对一下。他当时看了我的帐并且说,这帐太乱我看不懂,你回去重新做一份来,要详细一些。我好像看到了希望。记得当时他又问我,你交给公安局多少钱,我说;107000元,减去取保候审的2000元。翟队长手里还有105000元。华凌给你开收据了吗?他又问,我说没有。接着他翻开了卷宗给我看,说,你看这是华凌给你开的收据吗?我说应该是吧,怎么只有83695.52元,不对呀。后来蒋检察官又说,这张收据应该给你的不应该放到卷宗里的。这样算来翟队长手里还有我21304.48元至今未有还我。过了大约有四五天的时间吧,我把帐重新整理好给了蒋检察官送去了。他说拿着帐找华凌。可是我再也没有等到蒋检察官的电话,我希望他对我算的提成表有不明白的地方我可以和他解析。
而是等到了章丘法院王法官的电话叫我过去拿传票。到了以后王法官说:你过来看看华凌给你算的提成我怎么看不懂,我再次看到了华凌给我计算的那份提成表。我说我如果能把帐看明白的话今天也不是这种结果。就因为华凌算的帐我不明白才要求华凌和我对帐的。可是华凌至今不给我对帐。不过我给了蒋检察官我计算的一份提成明细表。那你今天带来了吗?王法官问。我说没有,应该卷宗里边有吧。可是王法官在卷宗里并没有找到我计算的提成表。我又把先前公安局逮捕我哪天对帐的情况和法官说了。并且和法官说,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办案方法太不正常了。心想,如今的社会还能让人相信谁呢。走时我和法官说了一句,如果我不服一审的判决是否有权利提出上诉。法官说,可以,那是你的权利。
开庭是2010年的3月12日哪天。而结果是,由于华凌提供的证据不全面被暂停审理此案。王法官说,我的案子以民事厅审判结果为准,如果我扣留的货款大于我的提成款,还定我有罪,如果不超出我的提成款就定我无罪。同时翟队长扣留我2万多元也众所周知了。法院把案子退给了检察院,而检察院又把案子退给公安局。
2010年3月15日这天,我接到了翟队长的电话,叫我去有话要说。到了他的办公室没说几句话,他又带我去了另外一间不大的会议室。只有我们两个人。他说,姓姜的你挺有本事,竟能翻案。我告诉你,你可别把华凌逼急了,小心命不保了。我告诉你,在你走后不久,我们又替一家企业追缴货款16万余元,至今还没有一个案子像你这样翻案的。我听后心想,现在的章丘公安局的职责就是不择手段的替企业追缴货款的吗?而企业又给了他们多大的诱惑利呢?我说:好歹法官还不算糊涂吧。接着他说话的口气也缓和了些,并且说,那些钱确实在我这儿,不过,不能全部退给你,我到华凌还钱都是开我自己的车,油钱由你付,另外,监视居住你两天我们六人的住宿费还有吃饭的钱也有你来付,等我算完帐剩下的等你下次来退给你。
大约又过了两三天的时间,翟队长叫我过去,我以为他要还钱,就和我对象一起去的。可是到了那儿他压根就没提钱的事,而是写了材料证明他们监视居住我的那两天的证词都是他们逼迫我签字的。我看后签了字。这时我对象说,翟队长,我们还以为交了钱放了人你们就不起诉了。翟说,我们原打算不起诉的,可是华凌不愿意呀。我接着说,你们公安局是为华凌服务的吗?还要听华凌的安排。翟又说,你和我说这些没用,我也是听从上边的安排,领导叫我干啥就干啥。
这期间我一直的等到2010年的7月1日,我又接到章丘公安局卢警官的电话,叫我去拿一份由华凌委托的山东中喜信诺会计师事务所为我的提成计算了一份审核报告。拿到后,我对报告提出六个疑点。并且对每个疑点做了详细的说明。于2010年的7月5日交给了卢警官。可是又二十几天过去了仍然没有答复。我整天还要过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怕华凌找人报复。
又由于章丘公安局的拖延时间,我的民事案件无法开庭。章丘法院民事厅的法官以我的刑事案件还在章丘公安局没有撤案为由。中止审理此案。我本想以民事案的方法要求华凌给我对帐,并要求华凌还我任职四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加提成。可是就在2010年4月5日开厅的当天,我和我委托的律师都到厅之后,法官才告知中止审理此案。太不寻常了吧。我委托的律师当时还和法官解析说,这是两码事,刑事案和民事案本来就是两回事。并且民事案子一开厅,双方把帐对清楚。谁是谁非不都明白了吗?可是那法官根本不听解析。我的律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帮我解决难题。
我又给章丘检察院的蒋检察官打了个电话,问我的案子现在在谁手里。他告诉我已经移交法院了。我赶紧给我的委托律师打电话。律师和法官沟通后和我讲你最近不要出远门了可能准备开庭的话,法官并且和我的律师说蒋检察官已经越了她的权限了,硬是把案子推到她这里来的。上次的开庭时间是在2010年的3月12日。我在很无耐的情况下在2010年的8月3日给济南市公安局刘杰局长写了一封人民来信。把章丘公安局的办案态度向他做了详细的说明。可能是因为这封信的原因惊动他们,刚开始的时候法官和我的律师说叫我不要继续上访,叫我耐心的等待,她和院长商量着和检察院协调一下把我这案子撤了。这时的翟队长把我叫到公安局说。因为我的案子他丢了工作就到我家吃饭的话,并且说不应该告他本人,应该告章丘公安局经济刑侦大队。我说你如果依法办案你还怕丢工作吗?2010年的8月13日我把翟队长找我谈话的详细情况又给刘局写了一封信。可是到了2010年的8月27日我接到了王法官的电话,她叫我去拿了另外一份诉状。诉状是由检察院起诉我的由原来的职务侵占罪变更为挪用资金罪。他们如此的办案态度真是让人接受不了。希望政法委的领导能查明事实的真相。你们如果不管,我想像我这种情况的案子还会再发生的。这会让更多的人民对刑警和检察官这种神圣的职责造到更多的人唾骂。
在这里我保证我所写的全部都是真实的,如有不实我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真心的希望正法委的领导能帮帮我度过难关。希望章丘的公、检、法能依法办案。公平公证处理此案。
在这里我把章丘公安局翟队长的手机号告诉你们。
  翟吉国:手机:13589006608
这位朋友,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你的叙述一看就太主观了。至于事情的真相只有你和所在公司最清楚,你如果一点错也没有,公司怎么会告你?怎么不告别人?如果你不存在犯罪嫌疑,公安局怎么会贸然抓你?怎么不抓其他的业务员?我也打过官司,同样没有找人托关系,判决基本是公正的。如果公检法所有办案人员都依据法律判定是你的错,那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吧。

看相似案例你会明白因为提成截留货款你确实触犯法律了。

骗领货款抵提成 业务员被判职务侵占
2009-11-23 06:47:00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成都)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自己辛辛苦苦到处拉业务,公司却一直拖着货款不给,李伶气不过,设法骗领了公司客户的5万元货款,当作自己该拿的提成。李伶认为这样的方法很合理,不想却触犯了刑法。日前,新都区法院判决李伶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拿不到工资 业务员骗领货款

李伶是成都一家家具公司业务员,年纪轻轻的她工作干得很不错,在业务上是佼佼者。但从2007年开始,公司经营上出了一些问题,李伶等一些业务员的提成款逐渐发不出来了。“我这一单一单的业务可都是费了好大力气才签回来的,公司凭什么不给我发提成?”李伶找公司领导闹了好几回,结果还是没有拿到提成款。“你们不仁,我也不义。”李伶决定按自己的方法把钱拿到手。

了解到一家酒楼买了公司5万元家具,货款还没付后,李伶立即伪造了一枚家具公司的公章,加盖到自己伪造的收款委托书上。随后,她来到那家酒楼,以公司代表的名义欺骗酒楼将应付的货款5万元转账到成都市某锁具经营部的商业银行账户上,接着将5万元钱取走。

虽情有可原 仍被判职务侵占

公司得知此事后,让李伶把钱还回公司,此事就此作罢,公司也不追究,但李伶坚决不肯。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后,今年5月,公司决定向警方报案。李伶随后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挡获。

日前,新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李伶,承认自己以公司名义从成都某酒楼转款5万元,并将这笔钱据为己有的事实,也交代了过程中采取的违法手段,但她认为,自己是为了收回为公司销售业务的提成款,是逼不得已,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完全是她的错。


法院审理认为,无论李伶的目的为何,她身为公司业务员,都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伪造公司印章及出具虚假证明等非法手段将公司的应收账款占为已有,否则其行为就触犯职务侵占罪。鉴于李伶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又积极退出擅自收取的货款,有悔罪表现,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法院最后决定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

年关将近,每逢此时,工人讨薪之事便屡屡发生。工人维护自己的权益讨要薪水是值得鼓励的,但切勿采取一些过激手段,一定要走正确维权途径。找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都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而试图通过自己的一些“招数”来讨回损失,就有触犯刑律的可能,最终结果还是得不偿失。

新都法 记者 袁钲钲

(本文来源:成都晚报 )

提成没到手 业务员侵吞6万货款

提成没到手 业务员侵吞6万货款
2010-02-08 01:47:26 来源:长江商报 【大 中 小】 评论   
    长江商报2月8日报道 “不给提成,我一气之下就吞了货款”,武汉某皮草公司一业务员,为公司谈下9.8万元的业务,却没有得到公司提成。业务员遂私吞货款近6万元挥霍。日前,记者从法院获悉,该业务员犯职务侵占罪,获刑1年。

男子黄某,今年32岁,高中文化,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自2007年5月起,黄担任武汉某皮草公司业务员,负责销售工作。公司经理熊某口头承诺黄如若完成销售任务即可获得一定提成。数月后,黄即将价值9.8万余元的皮毛领等货物销售给武汉某服饰公司。

谈下这笔生意,黄很是兴奋,以为可以获得一笔丰厚收入,岂料,他多次向经理索要提成无果,十分气愤。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期间,黄以业务员身份将9.8万余元货款收回,仅将其中的4万元上交给经理熊某,谎称这笔货款尚未结清,遂将余款5.8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

2008年4月,熊某得知黄某与服装公司货款已结的事实后,向黄催要货款。黄无法归还,继而逃匿。2009年8月15日,黄被江岸区公安分局抓获。

庭上,黄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官问其为何要私吞货款。黄激动地说:“我基本工资只有1000多元,谈生意我自己就掏了不少,结果竟不给我发提成,太黑心了。只怪我当初与经理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证据,我认罪。”

(长江商报 吴宗泽 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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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与问答

公司和业务员纠纷
标签:业务员 提成 纠纷 横拨 赔偿
     公司欠业务员提成,业务员可否截留货款顶提成?
     法律允许吗?什么法?多少条?
      
最佳答案 [文曲星]

      公司欠业务员提成,属于劳动合同争议或民事债务纠纷,业务员可以用合法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不能截留货款顶提成,这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你若这样了,公司指控你职务侵占,如罪名成立,你就进去了。
  一旦犯法,你有合同没合同都是同样的处罚。
  记住,只能用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能用非法的甚至是犯法的方式。
不能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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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知法懂法才能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帮你理一理案件:
     你是销售业务员,拿回货款后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你提成。因为提成款的问题双方发生争议,你要求的提成多,公司给你计算的提成少,我想问一下,你们有合同吗?合同的约定是多少?如果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你提成,那么错在公司,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告公司违约。这属于民事纠纷,要是打这个官司你准赢。
     
    你的做法是:扣留了货款,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

帮你分析:

    从原公司的角度看,你是携货款潜逃。报案是维护原公司利益的合法途径。所以事情的性质也由原来的经济纠纷转变成刑事案件,公安局当然要抓你。你扣留的提成也会作为非法获利的赃款要全部追缴。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你的刑事责任也很难规避了。

    至于你说的公检法的办案细节,都有严格的法律流程,所有案件必须证据确凿,领导还要层层审核,最后才给案件定性。所以警官说办案至今没有翻案的,正是注重证据、严格执法的表现。你的材料恰恰证明办案人员从未办过冤假错案,你本想给他们曝光不料却做了一个正面的宣传。难怪你的律师也没办法了。

帮你支招:
   
    一、一般没有知识、没有文化、不理智的人才会到处喊冤诉苦,其实这种方式不解决任何问题。我感觉你的知识水平还不错,熟悉一下相关法律知识来保护合法权益,自己确实违犯法律条例的地方,认罪伏法,以良好的态度获取减轻刑事处罚的权利。
   二、你的提成款问题,可以另行起诉到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重新开庭审理公司拖欠你提成一事。相信你会获得满意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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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案例都判刑了,估计凶多吉少

相似案例都判刑了,法律条令都在那儿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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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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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 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上海法院规定的较为详细. 根据我国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后文简称《标准》)的规定,该罪的量刑起点是: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近两年判处的相关案例和审判实践,以刑法271、272条规定的法定刑幅度为标准界限,我们把法定量刑幅度划分为一个由轻到重的刑罚等级体系,并用犯罪基本情节等级体系与之对应,建立基础刑表。

职务侵占犯罪基础刑表

法定刑幅度梯次职务侵占犯罪数额等级系列刑罚等级系列

主刑附加刑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1.5-2 万有期徒刑6个月以下、拘役

22-4万6个月-2年有期徒刑

34-6万2-3年有期徒刑

46-8万3-4年有期徒刑

58-10万4-5年有期徒刑

5年以上有期徒刑610-50万5-7年有期徒刑可并处没收

750-100万7-9年有期徒刑

8100-500万9-11年有期徒刑

9500-1000万11-13年有期徒刑

101000万以上13-15年有期徒刑

说明:(1)划分梯次的依据是各个梯次相对应的统计案例。比如:第6级:共计10个案例,平均每个案件犯罪数额为16.6万,平均刑期为5.4年,去除从轻、减轻情节的影响,犯罪金额为10-50万元时,刑期为5-7年。


(2)“以下”包括本数,“以上”不包括本数。如“5-7年有期徒刑”是指大于5年,小于、等于7年之间有期徒刑的范围。

(3)用基础刑表可以确定犯罪在没有趋重或趋轻量刑情节时的“净”的刑罚,即量刑基准。如职务侵占80万元,则可在对应的第7级刑罚7-9年中,计算出基础刑期(量刑基准)为8年3个月。

基础刑的调整。根据特别量刑情节进行刑罚轻重调整,最终确立该犯罪的宣告刑。我们根据司法实际审判经验,规定各种情节增加和减少刑期的幅度,拟定基础刑调整表。

基 础 刑 调 整 表

趋轻情节调整幅度趋重情节调整幅度

法定情节未遂1-2年累犯1年

自首1-2年

立功1-2年

未成年人1-3年

从犯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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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 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 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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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北京劳动律师:如何打赢拖欠提成工资案件?(2008-10-26 09:30:32)
转载标签:提成工资北京劳动案件律师杂谈 分类:工资、加班费争议
北京劳动法律师免费咨询热线:010-81561306

王先生是北京一家公司的销售业务员,在公司工作已经五年有余。在王先生离职时,公司拖欠他业务提成共十五万元左右。王先生多次向公司索要,公司皆同意支付,但事实上却又以多种借口不予支付。在此情况下,王先生只有申请仲裁。结果在仲裁庭上,公司律师当庭否认拖欠王先生提成的事,王先生大出意外。在审查证据时,王先生手中缺乏相应证据,导致十分不利的局面。

律师分析:

在拖欠提成案件中,员工是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的。拖欠提成案件,与拖欠工资案件,并非完全一致。如果拖欠的是固定工资,则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单位需要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已经向员工支付了固定工资;但是如果拖欠的是提成工资,则在单位否认有提成工资而且举证证明已经支付了固定工资的情况下(有时候法官也会要求双方对于工资标准有明确约定),举证责任往往就会转化到员工身上来。如果员工举证不力,则会给自己带来很不利的结果。

提成案件员工如何举证呢?

1、提成标准

提成标准是百分之几?有没有相应的提成制度?这一点是计算具体的提成金额所必须的。

2、提成基数

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是纯业务提成还是纯利润提成?

3、注意需要是原件

本案中的王先生提供了一部分证据,但是多为复印件。这些复印件受到了单位的否认,在此情况下,使王先生十分不利,并最终败诉。

律师提示:在诉讼中,不能用证据证明的就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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