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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4年打假专业户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重庆14年打假专业户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四川新闻网9月6日报道 对于已经打假14年的成都专业打假人士 刘江来说,45岁生日这一天,是他人生中的一道坎。

他的生日是8月19日,就在这一天,因涉嫌敲诈勒索, 刘江被重庆市万州警方带走,随后被刑事拘留。他的妻子同一天也被警方带走并被刑拘。

据了解, 刘江被刑拘与他在万州的打假活动有关。他能不能翻过人生的这道坎,还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家庭变故

生日当天 刘江被警方带走

8月19日上午,妻子吴清梅出门,去美容店做美容。 刘江在上网, 刘江为打假专门建立了一个“ 刘江说法”网站,这是他打假的一个重要阵地。6岁的女儿婉婉趁着母亲不在,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一家三口本来商量好,等吴清梅回来就一起订生日蛋糕,下午去新华公园的游乐场耍一下,晚上一家人去外面吃饭庆贺 刘江生日。

上午11时许,有人“咚咚”地敲门。 刘江打开门,进来几名便装男子,他们和 刘江走进卧室交谈。婉婉说:“后来那几个叔叔让爸爸给妈妈打个电话,叫她回家。”接到丈夫的电话,吴清梅迅速回家。

当天下午2点左右,亲友伍大勇(化名)接到吴清梅的数次催促电话,便赶到 刘江家中,吴清梅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孩子,因为 刘江和她都要被警察带走,接受调查。

8月20日凌晨1时许,伍大勇接到警方电话通知,让其当日上午给 刘江二人送衣服,因为 刘江已被拘留,吴清梅要协助接受调查。当天凌晨,吴清梅的姐姐、在甘孜安家的吴兰(化名)赶到成都。20日上午10点,亲友们把衣服送到锦江公安分局,得知情况还在调查中,他们没能和 刘江夫妇见上面。下午3点过, 刘江夫妇被重庆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带往万州。

时间一晃到了8月30日,这是婉婉读小学一年级报名的日子。亲戚们带着婉婉来到双林小学。可最终,没能给孩子报名。一是由于婉婉的父母不在,通知书没找到,更重要的原因是, 刘江夫妇情况不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如果给婉婉报了名,谁来照顾孩子上学?亲友们曾赶到万州,但他们未能见到 刘江夫妇,警方表示,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10多天来,婉婉跟着姨妈吴兰借住在朋友家。然而,姨妈的工作生活都在甘孜,她说实在不行,只好把孩子带走了。

亲友们说,他们知道 刘江打假有争议有风险,可是吴清梅只是一个家庭妇女,从来都不参与 刘江打假的事,为何也被拘留?亲友们的疑问,也只有等待万州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才能得到解答。

原因探寻

万州打假 刘江得到“赔偿”

刘江为何被重庆市万州区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刘江与万州的“交集点”是 刘江 举报万州电视台发布药品虚假广告。

刘江的打假合作人士以及 刘江之妻吴清梅的亲友们透露,2009年3月, 刘江第一次向万州区工商、药监等多个部门 举报万州电视台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事隔一个月后,4月, 刘江再赴万州进行了第二次 举报。他手中还有根据广告宣传购买的药品。在 刘江 举报后,万州区有关部门对电视台的虚假广告播出展开调查,责令电视台停止发布虚假广告。于是电视台医药品广告承包人王某与 刘江取得了联系,对购买有药品的 刘江作出“赔偿”(行规是几千元到万元)。今年5月, 刘江又在万州电视台上看见了类似广告的播出,于是又给电视台发了《声明函》,指出存在的问题。6月底,广告承包人王某再次出面“赔偿”给 刘江几千元。8月19日,万州民警在成都锦江警方的配合下来到 刘江的家中。

刘江购买了多少虚假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向谁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多少?药品广告承包人王某如何与 刘江接洽、交涉?对于这些问题, 刘江的打假合作人以及吴清梅的亲友们都表示暂不知道具体细节。

不过,作为与 刘江接触较多、比较熟悉 刘江的另一位打假人士袁四歌(化名),向成都商报记者详细地介绍了 刘江近两年来的“打假重点和模式”。据他介绍, 刘江打击媒体虚假广告主要是针对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广告,这不是针对某个地方,近两年来, 刘江先后赴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江西、山东等地,对县、市、区级电视台的违法虚假广告进行监测,然后打假索赔。这是这两年来 刘江打假的主要目标和方向。

律师观点

公益私利可争议 是否犯罪看证据

“ 刘江夫妇被万州警方带走,的确缘于万州药品广告打假一事,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二人带走。” 刘江夫妇委托的律师、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蒲虎、林佳尧律师表示,由于该案目前还处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律师并不能知晓,所以不便就全案发表详细评论。只能根据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表达法律方面的观点。

蒲虎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使用将要实施暴力或者其他损害行为相威胁的方法,迫使其交出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从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来看,主观方面要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要求“使用将要实施暴力或者其他损害行为相威胁的方法”。

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知假买假”的 消费者(包括职业打假人),向商家、厂家行使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是国家制定惩罚性法律条款的初衷之一,同时也是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公民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后,与经营者形成的是一种“债”的民事法律关系。

两位律师表示,职业打假人士是为公益还是谋私利,可以质疑、探讨、争议,而在打假过程中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的是确凿的证据,以及严格的法律程序。

记者调查

万州警方:不抓正经打假的,只抓涉嫌犯罪的

刘江在“打假江湖”摸爬滚打14年,堪称经验丰富,这次为何“折戟”万州,涉嫌犯罪被警方刑拘?9月4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重庆市万州区,就 刘江打假被刑拘一事向各相关机构部门进行求证。

刘江的打假合作人士向成都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关于对 举报万州广播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复函》,编号为“万州工商信访复函字[2009]第010号”。该函件内容写明: 刘江同志,感谢您对广告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关于万州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虚假广告坑害群众的第一次 举报函》后,我局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对电视台发布的违法广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并要求电视台自查自纠;对所播广告认真清理整顿,坚决杜绝违法广告的播出;对《 举报函》罗列的涉嫌违法广告,由经检办案机构立案查处。对所播广告特别是药品、食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广告,都要求广告主提供相应的《广告审查证明》和广告样稿到工商局进行发布前的备案审查,未经备案,不得发布……落款日期为2009年3月2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工作人员经查找后证实,这份函件属实。这两天,警方也来分局对有关 刘江 举报函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调查。

万州电视台总编室余主任表示,虚假广告的清理整顿是一个不断规范完善的渐进过程,在此过程中的职业打假有挑刺的一面。对于 刘江此次打假的出发点是为个人利益还是公益,他有所怀疑。他强调这只是个人观点,而且总编室负责节目内容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广告内容和播出发布由广告中心负责。电视台广告中心负责人在电话中称,他目前正在外出差,而且“药品广告是人家在经营”,警方更清楚情况。

万州区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王学文表示,他们不抓正经打假的,只抓涉嫌犯罪的。黄勇( 刘江真名)的确已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由于是在侦案件,更多情况不能透露。

成都商报记者 饶颖 王聪

同行揭秘 刘江打假模式

消费

接受服务: 刘江赶赴各地交钱住进宾馆,宾馆里的电视里如果有违法、虚假的广告信息,就对住宿中的 刘江构成欺诈。

购买广告中涉及的产品: 刘江在监测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后,购买电视广告中涉及的产品,从而和电视台建立起《消法》中的 消费纠纷关系。

举报

发现电视台违法情况后, 刘江会制订详细的 举报书,列举违法广告种种情况,向当地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广电局等多个部门进行 举报。在打假过程中,如果电视台不进行整改, 刘江还会再次 举报。

协商


《消法》规定,当 消费纠纷发生后,经营者和 消费者双方可以 协商解决。经营者愿意赔偿多少,看双方 协商的结果。 刘江向电视台索赔,而不会直接向广告承包人和广告主索赔。出面 协商解决的,往往是广告承包人。

刘江

男,1965年出生于成都。1996年开始职业打假,早期主要针对性病游医、非法诊治性病医院、假药品、假保健品、假化妆品、假冒品牌进行打假索赔。曾与王海等职业打假人合作打假。

2000年曾因在成都一商场打假中存在过激言行,被成都警方治安拘留15天。

2005年起主要针对媒体发布的药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虚假广告进行打假索赔。被打假圈内人士视为成都职业打假的领头人物。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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