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人士
本人是办橡胶厂的,前几天接到了一个来之“广交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有外资企业向要我们的产品。当时说不需要任何费用还让我们填写了回执单。她说一切都是免费的当时也没多想就按部就班的做了。
过了不久他们做了貌似网页的一个页面,把我厂网站上的资料都复制过去了。随即就提出要3800元的费用。因为之前他们一直声称一切都是免费的所以我就觉得自己上档了,不想做了。谁知道麻烦随即而来。知道我们不想做他们索性用”骚扰“式的方式。几个电话营销人员不停的打电话,有时候时隔几分有时不到十分钟就有了N个未接来电。
今天自称是经理的人打电话来,说要是不合作也得付费。他们是和广州政府合作的不要小看他们的实力。要是不合作以后有什么样的责任(后果)自己承担。带有威胁式的语气说了一大堆。现在真的不知道改怎么办了,请法律人士帮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