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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警察抓错人 青年遭枪托狠砸流血受伤

文昌警察抓错人 青年遭枪托狠砸流血受伤



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16日报道 “当时我刚到烧烤园,正在和朋友说话,没想到警察冲上来就打我!”文昌警方在一次抓捕抢劫嫌疑人的行动中,误抓一名19岁的青年并将其打伤。青年被鉴定为轻微伤后申请重新鉴定,但目前仍未被受理。文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事发后,该局及时安排青年接受救治,同时也向青年及其家人道歉,并愿意就此作出赔偿。
青年被当嫌疑人抓捕遭打伤
19岁的邢增弟是文昌市重兴镇人,今年5月6日晚上,他和朋友回家时经过三角路口的烧烤园,恰遇朋友在吃烧烤,并邀请他一起玩。正当他和朋友说话的时候,突然几名便衣警察冲上来,抓住他就打了一顿,有人还用枪托在他头上砸了几下,砸出了四道口子,当场流下许多血。邢增弟提供的一份文昌市人民医院的病历记录写道:有三处伤口长约1.5厘米,深约0.3厘米;一处长约3.5厘米,深约0.3厘米。
邢增弟说,他先后在文昌市人民医院和海南省人民医院医治了将近2个月才出院,目前仍时常感觉头疼、头晕。经他事后了解,当时他被当做抢劫嫌疑人遭警方抓捕,用枪托打他的是重兴派出所罗所长。
后经文昌市公安局鉴定,他的伤为“轻微伤”。
申请重新鉴定伤情未获受理
文昌市公安局鉴定邢增弟所伤为“轻微伤”。对此,他提出了异议,认为自己是被警方打伤,却又让公安局来做鉴定,这样不公平。而且,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的规定,“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应定为轻伤,他的伤口累计已达8厘米,已经构成轻伤,应当追究罗所长的刑事责任。
为此,邢增弟申请重新鉴定,但他向海南省司法医院提出申请时,却没有被受理。
公安局称误抓误伤愿意赔偿
15日上午,文昌市公安局政工办王主任向记者介绍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据介绍,当天文昌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文城中队和重兴派出所根据接到的线报,到烧烤园抓捕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据线报称嫌疑人还带有凶器。
抓捕时,邢增弟恰好和其中2名嫌疑人在一起,被警方误作嫌疑人予以抓捕。王主任说,抓捕过程中,警方首先表明了身份后邢增弟仍进行反抗拒捕,考虑到抢劫嫌疑人可能会带有凶器,紧急情况下执行公务,罗所长才采取了应急措施,用枪托击打邢增弟的头部,以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后经现场了解和审讯确认,才知道邢增弟并非犯罪嫌疑人。
王主任称,事件发生后,警方对误抓、误伤邢增弟一事积极应对。一是立即放人并及时将邢增弟送往医院治疗,垫付所有相关医疗费用,并按病人要求转至省人民医院予以治疗;二是在邢增弟治疗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对邢增弟进行慰问、探望并道歉,安抚病人及其家属的情绪;三是文昌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成立调查组,由该局纪委书记带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四是公安机关也一直在积极同邢增弟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包括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关于赔偿问题他已经和家属沟通多次,每次都耐心听取家属意见;五是多次就重新鉴定事宜和邢增弟家属沟通。
司法医院称已过伤情鉴定时效


王主任表示,按照有关规定,目前伤情重新鉴定在海南省内只有三家机构可以做。邢增弟家属要求重新鉴定,文昌市公安局也积极配合,并出具了委托书。但是,当事人到海南省司法医院鉴定时未被受理,他们又协调当事人到海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鉴定,当事人和家属又不愿意。他认为,邢增弟可以自行到其它医院鉴定,至于这些鉴定结论能不能被认可到时由法院决定。
15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南省司法医院鉴定管理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接受邢增弟重新鉴定伤情的原因,是因为其家属提出重新鉴定的时间,超过了一般的伤情鉴定时效。而他来的时候伤口已经愈合不少,提供的照片又非常模糊;再者打人方和被打方说法有出入,医院病历记录也只能作为参考,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他们最终没有受理。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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