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活在“地狱”中的女人 (转)
文/放言无忌
这是一桩阴错阳差的畸形婚姻,一场令人发指的家庭暴力。
一个懦弱的女人因为嫁给了一个凶残的男人,竟遭受了种种残酷的虐待和非人的折磨,在灾难深重的“地狱”中整整生活了十八年!
这个女人名叫王嫣红。
(一)
王嫣红结婚那年刚满20岁。丈夫胡斌只是一个其貌不扬的普通工人,按理说,胡斌能娶到王嫣红这样俊俏的农村姑娘,应该说是他的福份。可他自恃是城里人,把王嫣红当作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奴仆和牲口,任意凌辱摧残。
胡斌的性格十分乖张暴戾,婚后,对妻子百般挑剔,稍不顺眼,开口就骂、抬手就打。下班回来饭没烧好,他眼睛一瞪:“贱货,在家不烧饭,还得让老子回来伺候你不成!”一次,王嫣红生病发热卧床不起,胡斌回来没饭吃,不禁大发雷霆:“妈的,大白天在家挺尸,让老子给你退退烧。”说着,凶神恶煞般猛扑过去,揪住妻子的头发就往水缸里捺,直灌得她脸色青紫、腹胀如鼓才善罢甘休。
胡斌发泄淫威还常常无中生有地编造借口。有一次,他自己用纸条写上“王嫣红我爱你”,然后诡称从厕所发现的,硬是诬陷妻子同别的男人有染。王嫣红平白蒙冤,当然矢口否认。胡斌便大发淫威,将她的衣裤全部剥光,整整一个通宵,可怜的王嫣红被这个畜生折磨得死去活来。
和这样一个“魔鬼”生活在一起,王嫣红整天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祸从天降。半夜翻身不小心惊动了他,他一脚就把她踹下床;他喝酒觉得菜不对味,抡起酒瓶就砸;递上来的茶水稍微有点烫,一抬手就泼在她的脸上。夫妻房事更是随心所欲,即使妻子正在例假,他也照行其事,如有不从,便拳打脚踢。
(二)
善良懦弱的王嫣红在丈夫永无休止的虐待下,一直忍气声,而且默默地独自承受着全部的家庭重担。
胡斌每月工资从不给家里,全部留作自己抽烟喝酒玩麻将。而王嫣红又没有工作,只能靠种菜、养鸡卖点钱来维持全家生计,含辛茹苦地抚养着二个未成年的孩子。她自己省吃俭用结婚十几年从没添过一件新衣,丈夫不穿的破衣烂鞋,缝缝补补自己穿;一件帆布做的胸衣穿了十几年,僵硬如皮依然舍不得丢弃。看看左邻右舍这几年都陆续盖起了砖瓦房,看着自家的破旧矮屋,她的心里就不是滋味。没钱买砖买瓦,她就趁每次进城卖菜的机会,见到碎砖烂瓦就拣,每天两筐,从不间断,一拣就是几年。最终,她竟然用拣来的红砖、青砖、耐火砖和大青石,加上自己微薄的积蓄,奇迹般地盖起了三间瓦房,虽说砌墙用的砖头规格和色彩各异,但毕竟把房子盖起来了,闻者无不为之称奇。
(三)
对王嫣红悲惨遭遇,左邻右舍都很同情,就连王嫣红的女儿兰花,对父亲的野蛮霸道也极为愤懑。这个十八岁的现代青年具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每次看母亲受虐待,她都挺身相护,为此,蛮横无理的胡斌有时就连母女俩一块打。兰花曾不止一次对母亲说:“妈妈不该这样软弱,你越软,爸爸就越欺负你。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爸爸这样虐待你是违法的,你应该去告他!”王嫣红总是叹口气,无奈地摇摇头,她从来没有想过借助于法律来保护自己。她甚至错误地认为自己的磨难是命中注定了的,所以,她也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反叛抗争的念头。
岂料,一味的忍让却招来更大的厄运。
一天,胡斌回来听说妻子和女儿进城去了,气得咬牙切齿:“臭婊子,不在家烧饭,却跑到城里浪骚,回来非敲断她的腿不可!”他说到做到,王嫣红的前脚刚跨进门槛,他抡起扁担发了疯似地横砍竖劈,直打得王嫣红皮开肉绽,满地翻滚。幸亏兰花呼救,邻人闻讯赶来劝阻,王嫣红才拣回一条性命。
“同爸爸离婚吧,你年轻,后半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地狱中葬送吗?”女儿兰花声泪俱下的话语使她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是夜,王嫣红辗转反侧、彻夜未眠,想想结婚十八年来所遭受的非人磨难,她禁不住失声痛哭……
翌日清晨,遍体鳞伤的王嫣红在女儿兰花的搀扶下,终于跨出了这个生活了十八年的地狱,朝着国徽高悬的法院走去……
醒悟是迟了点,但毕竟是醒悟了。祝王嫣红一路走好!
(社会纪实文章,曾在报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