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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肇事方与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车祸 肇事方与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本人在国庆节前出了次车祸,由于我所乘坐的出租车撞了另一辆出租车,因此我在车内受了伤,脸颊及嘴了缝了针。经认定我属受害者,一切医疗费用都由出租车公司负责。
但是,之前我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也理应赔偿我在此次事故中的一切医疗费用。
所以我想请教下,是否上述发生的医疗费,我可以享有两方的同时理赔(肇事的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 问题补充:
我除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我还申请过信用卡是附带交通事故的意外保险的。那么是否我可以享有以下三方的同时赔偿:1.保险公司的理赔,2.信用卡附带险种的理赔,3。出租车公司以上三方的公共理赔时么?

但是咨询了保险公司,他们说我在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累加享受的。比如医疗过程中花费4000元,如果出租车公司承担了全部,那么他们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任何赔偿了。

请问专家,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因该如何处理应对?谢谢

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不同

人身损害是赔偿损失,财产损害是填平损失。由此可以累加

医疗费和误工费

我想请教,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两方都应同时理赔于我?
另外,关于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由于本人的月收入是由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的,而且奖金是根据每月的业绩来提成。那么,我病假期间就没有奖金。出租车公司是不是应该酌情把奖金给理赔于我呀?
烦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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