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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辞职事件引发的“蝴蝶效应”

华为辞职事件引发的“蝴蝶效应”

■河南 张培元

     广州塘厦一家五金运动用品厂多名员工向媒体投诉称,该厂强迫工人一手签自愿离职书,一手签新合同。经核实,该厂1200名员工,已有1000余人被迫签订了新合同,有130名工龄在10年以上的老员工,因不愿签新合同而被迫离职。这些工人正准备起诉工厂,追讨补偿及加班费(据《广州日报》11月21日报道)。

     先强迫员工辞职,将多达数年的工龄“清零”,然后重签劳动合同,使老员工变身为新员工——塘厦这家企业的手法,与大名鼎鼎的华为公司何其相似乃尔。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夕,继华为7000员工“辞职门”之后,在广东、上海、福建等省市,我们不止一次遭遇类似尴尬,以至于有专家惊呼,这是新劳动法生效前的一场局部地震和侵权风暴。

     这让人想起了气象学上著名的蝴蝶效应。美国气象学家洛伦芝在上世纪60年代写就的论文《一只蝴蝶拍一下翅膀会不会在德克萨斯州引起龙卷风》中,提出如下大胆假设:亚马逊流域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掀起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一场风暴。意思即一件表面看来毫无关系、非常微小的事情,也可能带来巨大的改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夜引发的少数企业裁员潮恰似一场蝴蝶效应,而华为公司有意无意地充当了第一双蝴蝶翅膀,为其他企业作了负面、消极的示范。

     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积极、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因素。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员工是企业的第一财富,拥有稳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企业应与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不仅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稳定企业人才队伍,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现实中,为数不少的企业将劳动合同短期化奉为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圭臬,实属短期行为,是在自断其根、自填其源。

      在全国总工会、广东省工会及劳动部门的直接介入和强力干预下,华为“辞职门”以该公司中止员工辞职再竞岗行为而告一段落。然而有关风暴却远没有平息,仍有不少企业在复制、仿效甚至继续放大华为的“辞职再竞岗”模式,这种粗野做法是对法律精神的歪曲、误读与严重亵渎,必须引起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手段予以喝止。风起于青萍之末,我们只有盯紧亚马逊流域每双肆意乱为的蝴蝶翅膀,才能防止密西西比河上空的龙卷风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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