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天力 文/图
58岁的赵作海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经媒体报道,他成为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
10月31日下午,赵作海从北京乘坐动车来到石家庄,昨日一大早,他来到燕赵都市报社找记者。他告诉记者,此次来石他要拜会曾经采访过他的媒体记者,感谢他们持续关注自己的不幸遭遇;二是来了解一个唐山的案子。这次出门,老赵西装笔挺,拿着小黑包,他说,忙完农活不能闲着,现在他要做“公民代理人”。
■讲述:出狱后感觉生活很幸福
“我的事情之所以解决得这么迅速和彻底,我觉得跟这么多媒体的关注分不开。”赵作海说,他现在做了“公民代理人”,有机会到各地去,如果能抽出空来,就去拜访当地的媒体。昨天,赵作海穿着休闲西装与记者侃侃而谈。经过了全国各大媒体的轮番采访后,他在接受采访方面已经十分娴熟,对记者的问题对答如流。“我蹲监狱11年,11年前,村里边都是瓦房和草房。11年后回到村里,我发现村里已经盖起了很多楼房,就俺家的房子破破烂烂。村里很多人都不认识我了,从前见过的那些小孩现在都成了爸爸妈妈。变化太大了。”11年牢狱之灾,赵作海感受的变化完全可以用“沧海桑田”形容。
11年冤狱,老赵最终获得了50万元国家赔偿和1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费。“政府先是花10万元盖了平房,后来又花12万元盖了小二楼,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幸福。”赵作海从对往事的痛苦回忆中回到现实,对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生活,他适应得并不慢。“我的前妻和我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儿子们都在外边打工,女儿嫁到了附近的村庄。因为我蹲监狱,前妻改嫁了,这俺也理解。”赵作海说,他现在又找了个老伴。
老赵没什么理财意识,不过很懂得节俭。“我花钱给儿子娶了媳妇儿,剩下的钱都存起来,有了钱也不能乱花。”老赵在村里还有9亩地,今年秋天,他11年来第一次秋收,感觉“真累啊”。
■行程:当“公民代理人”帮人维权
问起怎么想起当“公民代理人”,一家维权网站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其中的因由。
这位负责人说,他自己也蹲过一年多的冤狱,对老赵的遭遇感同身受。今年5月,他到河南找到老赵,一起谈起了蹲冤狱的感受。两人聊天时,一位河南中牟县人找到老赵,诉说自己的冤情。原来,这人的母亲在21年前被6个人围殴致死,但作恶者将罪责推脱给了一个14岁的孩子,法院以此为由判定作恶者免于刑罚。21年来,这个河南人从小伙子变成了中年人,但冤狱始终未得昭雪。此人提出,赵作海已经成为一个冤案的符号,能不能作为此案的公民代理人?
赵作海对啥是公民代理人,并无什么认识。当然,为何人家选定他,他对自己的名人效应并不讳言,认为自己的出现会警示法官别偏听偏信。“第二次做公民代理人是在上海奉贤区法院。那次老赵第一次坐飞机,从郑州到上海,十分兴奋。但不巧的是,当天的法院未准许老赵进入法庭,理由是当事人已经有代理人了。”回忆起这起不成功的代理,这位负责人称是“法院方面有意刁难”。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1月1日晚,在了解了唐山那起官司后,他和老赵将飞赴昆明,那可能是老赵第三次做公民代理人,“希望能起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