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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老板+叔叔暴力逼迫欠条,法院违心判决

前任老板+叔叔暴力逼迫欠条,法院违心判决

2009年7月.我去天津出差.途中遇到前任老板(自家叔叔).因存在误会言语不和.被对方打破头.入院缝了3针.并将手机卡夺去.第二天早上去拿卡时在对方门市被对方伙同其他人威逼写下欠条8万元整.理由是我08年期间从他公司处赊得货物.但这是虚构事实.因为我从08年来杭州后极少去天津并未和他联系过.因当时想是亲戚关系.并有多名当事人作证.未能及时报警.
   2010年春节期间谈到这个事情.我父亲去他家说理.因对方恼羞成怒.将我告上法庭.在乡县法院.法官没问青红皂白就下判决.判定我赔钱.在地区法院.法官以合同纠纷判定我输.但对方只提供了一个带有明显瑕疵的欠条(欠条二字为他自己写)外.再无新证据.我有许多证据却得不到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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