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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法官是不懂法还是故意违法

娄底法官是不懂法还是故意违法

我系娄底市娄星区明生医药店,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药品。而娄底市卫生局违法乱纪,单方面的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进行搜查, 有预谋伪造现场笔录和伪造询问笔录,为的就是同买药人合谋敲诈.高达3万,娄底市卫生局当敲诈未遂后,以我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罚我叁万元的决定进行报复.娄底市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从各个方面分析都可以说是无效的处罚决定, 违背行政处罚法的意义及其基本原则,我才以这个原本无效的处罚定书为证据进行复议和诉讼,来揭露娄底市卫生局的违法行为.娄底市生局的这一违法行为,反而得到了法院支持和维护.我一个守法贫民能有什么办法.但是在2007年5月8日娄星区法院再一次违法,以非诉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娄底市卫生局2006年3月8日作出的处罚决定,于2007年7月3日对我药店及住址进行全面的搜查和搜身,搜到我身上800多元现金和我妻子5.5万证券.当场只抢走我妻子5.5万证券.娄星区人民法院的这一做法,同日本在中国的打杀抢没什么两样.这就是当今的法制社会地方的司法特色吧.

      请看下面这几条法律,娄底法官是不懂法还是故意违法呢?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对于行政处罚的履行,分三种方式完成:一是相对人自觉履行,二是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强制执行,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第三种情况,在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如何界定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在认识上还是有差别的,

  行政机关在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这里并没对履行行政处罚的具体期限作出规定。但这不要紧,因为我们应当理解为法律已经赋予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给予相对人行政处罚时可以设定对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的期限要求,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然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律对履行期限是有强制性规定的则应当从其规定。同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在这里法律对罚款部分的履行期限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为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而且,《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决定的罚款部分,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后,其他决定部分自法律规定履行期限或行政机关指定履行期限过后,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在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逃避执行,例如隐藏、转移、买卖、毁损标的物、财产等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今后行政处罚难以执行的情况,那么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而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从而切实保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是有期限的,它的最后期限是:(1)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时限规定,若相对人已向上级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那么当60日复议期满而相对人仍不起诉,则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2)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时限规定,若相对人没有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那么经过3个月法定起诉期后(特别法规定除外),再过180日才能达到这种状态要求。如果当事人没有按要求履行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行政机关只要在这个期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都是可以的,但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行政处罚就会成会一纸空文。

 再有,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已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又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来看一下《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样,《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就是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行政处罚是不会停止执行的。因此,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是不会对行政处罚的执行产生任何影响的。

 综上所述,法律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时间上的要求是作了详细而清楚的规定的。
让律师来答复你吧。
为了明天.
法官没有不懂法的,只有知法犯法的。你对行政法条的理解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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