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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车祸死亡获赔25万 5年无人领将成救助金

无名氏车祸死亡获赔25万 5年无人领将成救助金

  三秦都市报讯 (何长安 丁建涛 记者 张亮) 昨日,记者从长安区检察院获悉,一起车祸中死亡的“无名氏”男子,成功获得民事赔偿25万余元,这笔赔偿款由长安区民政局保管。如果5年后“无名氏”近亲属无人前来认领,该款项将转入社会救济基金账户,用于社会救助。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无名氏”获赔,在全省尚属首例。

  今年4月28日晚,长安区韦斗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一男子被一辆水泥罐车当场撞死,经事故认定,肇事司机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无名氏”男子负事故次要责任。长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却一直无法核实死者身份,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该院建议长安区民政局以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参与诉讼,替无名氏“讨要”民事赔偿。所以在今年8月长安区检察院公诉此案刑事责任的庭审中,长安区民政局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将事故车辆所在单位及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替“无名氏”索要近30万元赔偿。

  长安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参照今年7月9日,长安公、检、法和民政局四家联合签发的《关于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无名氏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暂行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城镇居民人口赔偿标准,肇事司机责任承担比例为90%,“无名氏”承担10%责任,做出了判处肇事司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赔偿无名男尸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近24万元的刑罚。最终,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无名氏”男子共计25万余元。

  11月10日,长安检察院和法院举行公开案款执行仪式,将全部案款执行给民政局,该款将由民政局进行管理和使用。5年之内,如果“无名氏”的近亲属无人前来认领这笔赔偿款,该款将自动用于社会救助。“我们公、检、法联合民政部门制定办法、规范操作办理了此案,弥补了法律方面的缺失,捍卫了‘无名氏’的合法权利,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是司法实践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此案例在我省尚属首次,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长安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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